天津貨車限行規定是:
1、每日7時至19時,禁止所有貨運機動車(新能源車除外)在外環線上行駛;
2、每日7時至22時,禁止所有貨運機動車(新能源車除外)在外環線(不含外環線)以內道路行駛;
3、全天24小時禁止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在外環線以內(含外環線)道路通行;
4、部分路段設置有貨車禁行標志限行貨車,如五大道周邊區域設置的貨車禁行標志及快速路沿線設置的全天24小時限行中型重型貨車標志牌。
因民計民生需要,確需在外環線上及以內道路通行的載貨汽車,可根據需求申請辦理日間通行證或夜間通行證。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