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承諾不要求另一方負擔子女撫養費,事后能否以子女名義起訴要求另一方給付撫養費?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離婚時承諾不要求另一方負擔子女撫養費,事后能否以子女名義起訴要求另一方給付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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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承諾不要求另一方負擔子女撫養費,事后能否以子女名義起訴要求另一方給付撫養費?
一般不予支持。但具有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經濟狀況發生嚴重變化不足以維持子女當地一般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教育、醫療等費用確有增加等正當情形的,可以依法判決另一方給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