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內債務離婚后怎么承擔?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夫妻婚內債務離婚后怎么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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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夫妻婚內債務離婚后怎么承擔?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原則上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但是能夠證明為一方個人債務的,另一方,可以不必承擔債務。
婚內個人債務主要包括:1、約定婚后財產分別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各自所負的債務;2、婚后一方經營自己個人財產,其收入歸個人所有,在經營中所負的債務;3、一方擅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4、一方因繼承、接受贈與或分家析產所得財產歸一方所有的,由此而產生的債務為夫妻個人債務;5、一方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人所負債務;6、一方擅自為他人擔保所產生的債務;7、為滿足個人生活需要所負債務;8、分居期間所負的債務。
律師補充說明: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如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男女一方單獨所負債務,由本人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