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已經失效,夫妻婚后買車算是夫妻共同財產。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只要夫妻沒有約定婚后財產各自所有,那么夫妻在婚后購買的車輛就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可以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