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多久可以出來(刑事拘留多久可以出來了)
刑偵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放出來
法律主觀:
公安機關對 被拘留的人 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 檢察院審查 批準。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 不批準逮捕 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 犯罪嫌疑人 ,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14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3日。對于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 拘留的期限 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因為你的問題表述地比較籠統,建議你電話咨詢,這樣比較直接,能更好地為你解答。
法律客觀:
對于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和執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別規定的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時間和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的總和。這個期限=呈請逮捕期限+審查逮捕期限7日。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10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刑事拘留最長是三十七天,拘留之后就是逮捕,發生嚴重的事情一般就會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公安部《規定》第110條規定,流竄作案,是指跨市、縣范圍連續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縣繼續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結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認為拘留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要求解除拘留。經審查情況屬實的,應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經審查未超過法定期限的,應當書面答復申請人。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的區別1、行政拘留是行政處罰措施,刑事拘留是對可能刑事犯罪的人的監控措施,行政拘留最多30天,刑事拘留不一定要看案件的性質和偵破情況,最長可達7個月以上2.一般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或一些民法行政法上的規定會行政拘留,但如果行為涉嫌刑事犯罪會轉為刑事拘留3、行政拘留處罰期滿就會放人,刑事拘留如果偵察沒有犯罪行為或者取保候審、或者改成其他監外執行的強制措施就會放人。刑事拘留最長時間不得超過37日,情節嚴重的會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沒收財產或者單處罰金。
刑事拘留最快幾天出來
刑事拘留最快就是一天就出來了。
刑事拘留一般為三天,公安可以根據具體案情決定延長到七天。如果有結伙作案、流竄作案等情形,還可以延長到三十天。在三十天之內可以提請檢察院逮捕,檢察院在七天內做出是否逮捕的決定。刑事拘留最長可以達到三十七天,但沒有最短的規定,最短就是一天,抓進去就立馬放出來。
刑事拘留之后就要進行偵查、審查、審判三個階段。等待三個階段程序完成后才會出具判決書,沒有規定明確的期限。
公安機關針對以下幾種情況,可以對犯罪人進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2、有人指認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第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一)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
(三)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為的。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放出來
我國法律規定,刑事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長期限兩種,具體如下: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14天,一般從進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內機關要報檢察機關批準,其中檢察院核準的時間為7天,包含在14天內,如核準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2.延長期限的刑事拘留期為37天,其中檢察院核準的時間為7天,在30天內,偵查機關報檢察院批準逮捕,如核準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放出來
一般刑事案件刑事拘留期限最長為十四天。對從一地到另一地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主要嫌疑人最長羈押期為三十七天。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批準書之日起七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果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申請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刑事拘留37天后,一般有4種處理結果,首先最有可能是被逮捕,在羈押期間,公安機關掌握了關鍵證據,經檢察院批準,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其次便是無罪釋放,偵察機關并沒有找到或者是找到確鑿的證據,證明你是無罪的,但羈押期又快到了,所以只能釋放你,但這并不代表自己就沒事了,等公安機關掌握更有力證據后,還可以申請對嫌疑人的拘留。
任何行政處罰措施,或者刑事強制措施,都會有記錄。如果不構成犯罪,就是一般的行政違法,對于你個人來說沒有大的影響。比如,我們違章停車被罰,超速開車被罰款,扣分等都屬于行政處罰。但這些對我們的生活沒有什么影響。還是能夠開得出來,所謂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果是刑事犯罪,則無法開出無犯罪記錄證明,對就業等有影響。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放出來
刑拘一般多少天放人
對于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和執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別規定的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時間和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的總和。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10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根據公安部《規定》第110條規定,流竄作案,是指跨市、縣范圍連續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縣繼續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結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認為拘留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要求解除拘留。經審查情況屬實的,應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經審查未超過法定期限的,應當書面答復申請人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放出來?
刑事拘留最長期限為37天,從犯罪嫌疑人進入看守所之日算起。
公安機關報請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時間最長為30天,之后檢察院在7日內作出是否批準逮捕的決定;如果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人民檢察院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能放出來嗎
刑事拘留能放出來,具體如下:
1、刑事拘留最少多少天可以放出來法律上并未規定,一般刑事拘留在十天左右,最長期限為37天。對于認為需要逮捕的被拘留人員,公安機關應在拘留后的一定期限內提請審查批準,人民檢察院接到提請批準逮捕書的七天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2、之后按人民檢察院的決定,被拘留人員被釋放或逮捕,刑事拘留結束。而拘留后提交審查批準的最長期限為三十天。故拘留所拘留的最長期限為37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