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的訴訟時效(民事訴訟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民事糾紛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法律主觀:
一、民事糾紛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3年訴訟時效: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環境保護法42條)
4年訴訟時效: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提出訴訟或仲裁的。(合同法129條)
最長訴訟時效:從權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民法典188條)
二、民事訴訟委托朋友可以嗎
可以委托自己的朋友代自己去應訴,但要求有授權委托書。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不能成為代理人的情形包括無民事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可能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認為不適合擔任代理人的人。
私法自治,民訴中可委托朋友作為自己的工作人員代理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三、訴訟時效要件
1、須有請求權的存在。訴訟時效是對請求權的限制,沒有請求權,也就無從適用訴訟時效。
2、須有怠于行使權利的事實。訴訟時效是對權利人的督促,實際上也是對義務人的保護,如果權利人怠于行使權利經過一定的期間,又沒有其他事由致使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則訴訟時效產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權利的事實持續存在,致使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屆滿有時又稱為訴訟時效結束、訴訟時效完成。訴訟時效屆滿,權利人的勝訴權自動消滅。如果有使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事實,訴訟時效還可以“拉長”,即中斷時重新計算,中止時,將中止時間段剔除后繼續計算。綜上所述,我國的訴訟時效普通的為3年,與之前的2年相比這是延長了的。但對于最長的訴訟時效,則還是沒有變仍舊為20年。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6868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事糾紛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
法律主觀:
民事糾紛時效最長不超過3年,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如果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民事糾紛訴訟時效過了,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處理:,1.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達成還款協議,根據法律規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的還款協議,屬于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2.如果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3.如果在3年之內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過權利,而且有證據證明,那么會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自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民事訴訟具有以下特性:,1.強制性。強制性是公權力的重要屬性。,2.公權性。,3.程序性。,4.特定性。它解決的爭議是有關民事權利義務的爭議。,5.自由性。,6.規范性與正當性。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事訴訟期限是多長
法律主觀:
民事訴訟的期限是三年的時間,在其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來保護其合法權益。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以及義務人起開始計算。,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1.委托代理人進行訴訟。每個當事人都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其進行訴訟。,2.申請回避。為了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當事人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更換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審判人員和其他人員。,3.收集、提供證據。,4.進行辯論。,5.請求調解。,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6.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 訴訟時效期間 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