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起訴期限(民事訴訟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
民事訴訟申訴期限
法律主觀:
根據我國 民事訴訟法 的規定,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如地震、火災、雨雪天氣致使交通中斷等,或者是因其他正當理由,如無法防止的和不能避免的事由,還有因公出差等,耽誤了上訴期限,在這些耽誤期限的因素消除后10天內,可以申請順延期限。對于當事人申請順延期限的,法院應該進行審查。凡是符合順延規定的,應準許順延期限,以保障當事人由于客觀原因耽誤了上訴期限后,不致喪失上訴權。
法律客觀:
《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事中的普通訴訟時效是幾年?
民事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經過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權利,依法律規定其申訴權便歸于消滅的制度。不同的案子訴訟時效期間是不一樣的。一般是三年,有的是一年?!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睹穹ㄍ▌t》規定,下列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提起民事訴訟的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 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 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請問民事訴訟法規定審限是多久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第一百九十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民事訴訟有效期
提起民事訴訟在時間上有嚴格的規定。
法律上的時間概念叫訴訟時效,指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有效時間。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就喪失了勝訴權。
訴訟時效一般分為幾種:
(1) 一般訴訟時效
指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都應適用的一般的訴訟時效。
《民法典》第188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 最長訴訟時效
我國法律規定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民法典》第188條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但是,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有特殊情況,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3)什么是訴訟時效中斷
《民法典》第194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4)什么是訴訟時效中止
根據《民法典》第195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5)哪些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根據《民法典》第196條的規定,下列請求權的案件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依法提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請求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