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可以隨時起訴嗎
有借條可以直接起訴嗎
法律主觀:
借條是一種憑證,用以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存在,對此如果一方不履行到期債務的,那么債權人就可以憑借條提起訴訟。
一、有借條可以起訴嗎
1、如果借條上約定的還款期限已經到期、對方沒有還款的,可以起訴;如果未到約定的還款期限,尚不能起訴。
2、如果借條上未約定還款期限:自債權人催要、并給予債務人合理期限償還后,超過確定的償還期后可以起訴,訴訟時效是3年。
3、起訴時,可以寫好起訴狀、帶上身份證上、相關證據,到被告戶口所在地(常住超過一年的常住地)基層法院的立案庭請求立案。一般來說,金錢之債的訴訟時效為3年,也就是說從還款屆滿之日起經過三年,人民法院就不予保護了,但如果債務人出庭應訴未提出時效抗辯的,此時不受3年時效的限制。雙方未約定借款期限,按照法律規定,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歸還,但需給債務人一定的合理期限。至于起訴,一般是在被告方的戶籍所在地,戶籍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一個地方居住、生活,時間持續一年以上的,就可以在當地起訴了。
二、借條書寫注意事項
1、準確書寫姓名
出具借條時一般借款人會署名,這是常識,但是有些人有學名(大名)、乳名(小名)、字、號、綽號,還有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借條作為表明雙方借貸關系的法律文件,署名應當準確、規范、嚴謹,嚴格按照身份證上的法定姓名簽署。作為出借人對借款人的署名應當高度重視,一般穩妥的做法是要求借款人攜帶身份證,按照身份證上的名字署名,并附上身份證號碼。可能有些人覺得這個建議小題大做,但真正發生爭議時可以省卻不少麻煩。本人曾代理一個案件,借款人的名字為同音字,讀音相同用字不一樣,借款人后來否認自己有這筆借款,也否認借條上的借款人就是自己,最后只能提起筆跡鑒定,費了不少的功夫。同理,借條上對出借人的名字也應當準確,本人代理的一個借貸案件,由于借條上出借人的名字為同音字,法院立案庭不予立案,最后只好到派出所戶籍室,要求出具證明為同一個人,但派出所不清楚情況,不同意出具證明,要求到居委會開證明再到派出所蓋章,繞了許多圈子,才把案子立上。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由夫妻兩人共同署名,以做到有備無患。有些人在經濟狀況惡化后會利用假離婚來逃避債務,其配偶往往以不清楚借款情況、該借款沒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不認可欠債。
2、明確約定利息
個人借貸一般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有些人礙于情面,對借款是否計算利息含糊其辭,為今后糾紛埋下了隱患。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在金錢往來上親朋好友之間更應當明明白白,這樣反而更有利于長久保持情誼。因此,借貸時應當明確借款有償無償,有償借款利息的計算方式是月息還是年息,利息是同本金一起支付還是提前分段支付。這些情況都要在借條上約定清楚明確,才能避免以后發生紛爭。一般民間借貸借條上沒有約定利息,視為無息。如果是有息借款,根據法律規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央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3、借款期限
借貸雙方可以約定還款期限,也可以不約定具體的還款期限。約定了具體的還款期限的,其訴訟時效為期滿之日起3年。出借人應當在還款期至后3年內及時要求借款人清償,以防止因為訴訟時效已滿而喪失勝訴權。生活中常見情況是出借方進行過多次口頭催促還款,但由于沒有保留書面證據,一旦面臨訴訟時在時效上就存在重大的舉證風險。其實有一個辦法可以輕而易舉解決這個問題,即“新桃”換“舊符”,如果在催促還款時借款人暫時無力清償借款,可以在訴訟時效將要屆滿前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條,以新借條換取舊借條,這樣可以有效避免時效屆滿問題。對于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隨時要求借款人清償,但要給予對方合理的準備時間。
4、提供擔保
如果借貸數額巨大,為確保借款資金安全,應當要求借款人出具擔保。擔保有物保和人保兩種方式,物保就是借款人用自己或他人(當然要經過同意)的財產擔保(一般為不動產),這樣就要辦理抵押擔保手續,比較麻煩。最好使用人保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親友在借條上簽字作保。擔保應當使用連帶保證,保證期間盡量拉長一點,不能短于借款還款期限。一旦發現借款人經濟狀況惡化,喪失還款能力,應當及時向保證人主張擔保責任,以防止保證期間屆滿,擔保人不承擔保證責任,致使擔保落空。
5、要求借款人寫“收條”而不是“借條”
如果借貸者寫的是“借條今借某某人民幣×萬元,某年某月某日之前歸還”,借條本身無法證明錢款出借人(債權人)是否已經把錢款實際支付給借款人(債務人)了,借款人是否已經拿到借款了,以后發生糾紛時借貸人有可能會說:“我雖然向他借過這筆錢,他也答應借給我了,但是并沒有把錢給我,我一直沒拿到這筆錢。”所以,出借人最好要求借貸人寫“收條今收到某某借貸給本人的借款人民幣×萬元,......”,如此就可以證明出借人已經把借貸人所借款項支付給了借貸人,借貸人已經收到了該筆借款。
三、民事訴訟起訴狀的內容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有借條能否起訴要看情況,如果借條上約定的還款期限已經到期、對方沒有還款的,可以起訴;如果未到約定的還款期限,尚不能起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欠條,出借人也可以隨時要求返還,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
在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欠條中,雖然沒有具體的還款時間,但出借人可以在借款人有能力還款時,隨時要求借款人進行償還,因為欠條是一種書面證據,具有確認借款關系和指示返還權的作用。至于訴訟時效,權利人主張權的范圍是視當地的法律條款而定。在中國大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付款請求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債務人拒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因此,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還欠條上的貸款,應該及時采取行動,避免超過法定的訴訟時效。
欠條未約定還款期限怎么辦?
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怎么辦
對 未約定還款期限 的借條,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怎么去要債
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如果債務人拒接還款的,則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還款,注意起訴要在三年的訴訟時效內起訴。
這種情況的,訴訟時效從債權人主張還款之日起計算;如果債權人給予了債務人寬限期的,則訴訟時效從寬限期滿之日起計算。
如果法院判決后債務人還不還款的,則債權人可以在判決書履行期限屆滿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借條未約定還款日期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欠條未約定還款日期,債權人可以隨時主張還款。未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是三年,如果是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最長是20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欠條沒有寫還款日期,可以協議補充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借條沒有還款日期可以起訴嗎
法律分析: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可以起訴對方。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債權人隨時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償還義務,但應當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在合理時間內債務人不履行償還義務的,可以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欠條未寫明還款日期可以訴訟嗎?
借條沒有還款日期可以起訴嗎
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可以起訴對方。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債權人隨時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償還義務,但應當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在合理時間內債務人不履行償還義務的,可以到法院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借條沒有寫還款日期可以起訴嗎
一般來說,借條約定了還款日期的,對方不肯還款的,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次日起3年內提出訴訟追討欠款。在法律的角度來看,沒有寫還款日期是欠缺了形式要件,只要他本人簽訂了名字借條或欠條就有法律效力。對于當事人索要欠款不會有影響,還可以隨時進行索要。所以借條沒有寫還款日期還是有效的,不用擔心起訴對方拿不回欠款。但是在這里要注意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別錯過追債的最佳時機。
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當事人在出具借條之日起20年內有權利起訴要求還錢。但是第一次主張權利的時候沒能實現,再次采取法律途徑追債要在此后未能實現之日起2年內,否則過了時效就不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超過了訴訟時效的債務糾紛,可以讓借款人寫還款計劃或催要證明,這樣訴訟時效就可以從新的協議訂立之日重新計算了,以免失去法律效力。當然要看對方是否愿意配合,不愿意的就要失去了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條沒有寫還款日期可以起訴嗎?
借條沒有寫還款日期也是可以起訴他的。
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借款合同中沒有明確借款歸還時間的,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借款人不還款的,出借人可以起訴。
在進行借貸過程中,借款人和貸款人都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相關約定。借款人應當在約定期限內返還借款,如果欠條中未寫明還款日期,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的期限內還款。在保證是有效借款合同情況下,若沒有約定還款日期,法律上將視為無還款期限的借款合同。有欠條證明,從債權債務關系發生之日起計算,20年內可隨時主張權利。因此,未寫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是20年。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二百零七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條 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欠條上不寫還款日期可直接起訴嗎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欠條是一種書面借款憑證,對于欠條的起訴,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欠條必須是真實的,即確實存在;2.欠條必須是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間達成的協議;3.欠條必須包含借款金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借款用途等基本信息。如果欠條上沒有明確寫明還款日期,那么雙方應該在借款協議中明確約定還款日期,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則默認為借款人有義務在合理時間內還款。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款,借款人可以起訴借款人還款。因此,如果欠條上沒有明確寫明還款日期,但是借款協議中明確約定了還款日期,則出借人可以起訴借款人
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還可以起訴對方嗎
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可以起訴對方。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債權人隨時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償還義務,但應當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在合理時間內債務人不履行償還義務的,可以到法院起訴。沒有寫明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主張。
法律分析
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可以起訴對方。起訴需要滿足的條件是: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時間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欠錢不還怎么起訴:訴訟費的繳納,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后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其他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欠條沒寫還款日期可以隨時起訴嗎
法律分析: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專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屬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欠條的20年內不主張權利,則訴訟時效不再起算。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按相關法律規定,借條還款日期已過,債務人拒絕償還債務的,債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債務人償還債務,判決生效后,債務人仍不履行償還債務的義務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