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如何起訴欠債的人(異地如何起訴欠債的人 如果還款了呢)
異地起訴欠款流程
1、如欠款人在工作地居住一年以上,你應到他的工作地法院起訴.如他在工作地居住不滿一年,應到他的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2、根據,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異地起訴怎么起訴
異地起訴的流程如下:
1、寫好訴狀,去當地法院殲族雹立案;
2、立案后看自己的案子歸哪個審判庭管,然后給被告送達開庭傳票;
3、開庭,在法庭上各自陳述事實和理由;
4、法院經過審理后下達判決書讓雙方簽字領取;
5、領取后15日內都沒有上訴判決就生效;
6、判決書中會規定生效后幾日內讓被告支付欠款,如果到時候被告不支付的話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直到得到自己該得的款項。
起訴的條件如下: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氏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穗帶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欠錢的人在外地怎么起訴?
法律分析:如果不是合同糾紛也沒有約定管轄法院,需要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一般是去被告戶籍地起訴,如果被告已經在本地居住了一年以上,是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訴的,需要提交一年以上居住的證明文件,可以去公安局查下對方有沒居住證或者暫住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可以異地起訴嗎
一、民事訴訟是否可以異地起訴
可以異地起訴,只要符合起訴條件,法院就應當受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民事訴訟怎么異地起訴
1、規定是民事訴訟,需要原告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訴訟。
2、需要原告到法院遞交訴狀,提供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全文》規定: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4、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5、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6、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怎樣異地起訴追回欠款
一、怎樣異地起訴追回欠款
1、異地起訴追回欠款的流程如下:
(1)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訴,應遞交起訴狀和有關的證據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數遞交起訴狀副本和證據副本;
(2)庭前準備,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
(3)開庭審理,開庭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或判決;
(4)上訴,當事人不服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間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異地起訴欠款勝訴后怎么執行
異地起訴欠款勝訴后執行方式如下:
1、需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2、勝訴之后,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若其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將會被列入失信執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