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欠債會牽連子女嗎(母親欠債被起訴會對子女有影響嗎)
父母欠國家錢子女必須還嗎
父母的債務不一定要子女償還。
父債子不一定要還,如果子女繼承財產才繼承債務,才要清償債務。子女一般沒有義務償還父母債務的。但當事人依法繼承其父母遺產的除外。根據相關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超出前述范圍的債務,可以不清償。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則無需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
欠債會影響孩子升學嗎
父母親欠債,一般不會影響子女,但如果父母欠債成為失信人的,子女升學、政審會受到影響,比如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子女考大學(含考研)可能被拒絕錄取,子女考公務員、軍校、航空院校等政審無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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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父母的債務會轉移到子女身上嗎
父母所欠的債務與子女是沒有法律上的利益關系的,父母所欠債務應由父母用自己的財產進行償還,子女自愿為父母償還的,不受法律約束,子女在法律上沒有義務為父母償還債務
如果你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就有義務進行償還債務
轉移到子女名下的財產(只要是父母的)都要先償還債務子女就個人財產不承擔債務
父母對剩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就是債權人可以叫父親或者母親償還所有剩余債務
理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做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基于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但是如果對方提出說你父母故意把財產轉移,為了是不想還債務,這個也有可能。
財產可以認為是你們贈與孩子的,對于你們自己是不能隨便為了自己的利益動用的。但是,如果涉及第三人利益,可能會認為你們故意隱匿財產,或者故意無償轉讓財產,其他人主張撤銷的。
不會這么簡單,如果你們夫妻對外欠債,在查實你們無錢可供執行,而你未成年子女卻有很多存款,法院極有可能認定你們夫妻惡意轉移財產的。除承擔民事責任外,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欠錢追討的法律途徑
債務已經到期的情況下,你可以要求對方立即歸還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的,可以要求對方一并賠償。
民間借貸利息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約定利息不得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4倍。沒有約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對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對方不同意,那么實踐中法院通常不會支持。
對于欠款追討有很多途徑,比如與對方進行協商,要求支付,協商是做好的辦法。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師向對方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債務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對方及時還款,承擔違約責任等,比起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歸還,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公告送達缺席判決,你取得勝訴判決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對方財產線索,如對方名下的車輛、房屋或存款等,申請強制執行,凍結拍賣上述財產,用來償還你的債務。有欠條的可以使用欠條作為證據,沒有欠條可以使用其他證據,如銀行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即可。
債權債務糾紛訴訟時效為2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起訴,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為訴訟。起訴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當然,具體情況和最終處理方式,還需要根據案件詳情和證據情況等來確定。
母親欠錢不還,兒女有義務還這筆債務嗎父母的債務兒女沒有義務償還,兒女被父母的債權人追債的時候,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
母親欠款影響女兒嗎
不影響。
一般普通的債務,不會影響子女,但是如果欠錢很久不還,一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了,被限制高消費,就會對孩子擇校產生一定的影響。
父母欠債不牽連子女,因為只有債務人自己才對債務具有償還義務,即使是子女也沒有替父母償還債務的義務。
母親欠款影響女兒嗎
法律分析:父母欠債一般是不會影響子女的財產的,如果欠款無力償還且當事人沒有惡意轉移財產給家人的,家人不會受到影響。這是因為父母和子女均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各自對其所參與的民事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父母和子女之間并不存在法律上的連帶責任關系。但是也有例外情形。若父母為無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且子女作為法定監護人的,子女有代替償還債務的法定義務。如果父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對自己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和相應后果,子女沒有義務替父母償還債務。如果父母死亡,子女作為臺法繼承人,在繼承完畢死者遺產之后,承擔遺產價值以內債務的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父母欠債對子女有什么影響
看情況:
一、父母欠債,如果被訴至法院,在有能力償還而拒不償還的情況下,會被法院拉入失信人員名單,對子女有影響。
二、不符合上述情況的,父母欠債,被訴至法院,對子女沒有影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母親債務對子女的影響
法律分析:影響家庭經濟條件,會導致子女的生活變化。單論法律方面,如果父母債務不還債務而去世,子女作為遺產繼承人,有義務在繼承范圍內承擔還款責任。當然,放棄繼承,即可免責。有些方面有影響,比如如果個人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那么他的子女不能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父母欠債被起訴會對子女有影響嗎
父母親欠債,一般不會影響子女,但如果父母欠債成為失信人的,子女升學、政審會受到影響,比如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子女考大學(含考研)可能被拒絕錄取,子女考公務員、軍校、航空院校等政審無法通過。
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甚至涉及到隱藏、轉移財產等逃避執行的行為,那么將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也就是我們日常所說的“老賴”了,甚至會被追究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責任,這樣的話在很大程度上都會影響子女 尤其是未成年子女。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如果父母親是老賴,那么兒女也要受連累嗎?
如果父母親是老賴,那么兒女也要受連累嗎?
要看具體的情況。一般來說,如果父母是債務人,子女不是債務人,也不是擔保人,通常情況下,父母的債務是不需要子女來償還的,父母欠債也跟子女沒有關系,子女不可能是被執行人,也不可能是老賴,所以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受到影響的。
但是同時法律也規定了,如果父母是老賴,有可能會被列為失信人員名單,如果被列為失信人員名單,有可能會被限制高消費,這里面有一條就是,子女不得就讀私立學校,所以從這條來看,子女也或多或少受到一定的影響。
只不過大部分子女可能不會就讀私立學校,如果不存在這一點,基本上不會受到什么影響。還有就是如果父母曾經向未成年子女轉移大量的財產,把很多重大的財產都放到未成年子女名下,那么這個有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因為這可能會被認為是屬于逃避債務的一種財產轉移行為,這種情況下,自己的財產有可能被執行,如果沒有這些特殊情況,一般來說,對子女的影響不大!
其實,如果你是申請執行人,我想你就不會這么想了。一方面,對于這些有錢不還的老賴們確實讓人憤恨,另一方面對于無辜的孩子們又有諸多同情。在這樣的矛盾下,也是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而實施的。而限制也不是像老賴似的全方位限制,只是限制入黨、當兵和公務員考試政審,因為這些都是跟父母有關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