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人死了擔保人是否要還債
借款人死亡擔保人需要還款嗎
這個是要根據一定的實際情況來判斷的,如果實際情況需要擔保人就要還款,如果不需要擔保人就不用替借款人還款。
1.貸款人死了擔保人不是必須還款,一般是貸款人沒有任何遺產的情況下,擔保人要承擔還款責任。如果貸款人有遺產,這時可以通過變賣貸款人的遺產償還貸款。
2.或者這時也可以貸款人的繼承人還款或者要求繼承人和擔保人共同還款。一般在實際的生活中不要隨便對別人進行擔保,如果借款人后期不能按時歸還,這時銀行會要求擔保人償還貸款。如果擔保人不能償還,這是擔保人的征信會變不良,后續擔保人辦理貸款時會遭到銀行的拒絕。
3.債務人死亡擔保人需要償還債務,如果債務人有遺產的,應當先以債務人的遺產清償。貸款人死了擔保人不是必須還款,一般是貸款人沒有任何遺產的情況下,擔保人要承擔還款責任。如果貸款人有遺產,這時可以通過變賣貸款人的遺產償還貸款。
4.即使債務人死亡的,擔保人還是要還錢,擔保責任不因債務人的死亡而消亡。如果是債務人死亡的,且保證期間已經屆滿的,保證人就不需要再承擔保證責任了。
拓展資料
借款人是指在信貸活動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財產作保證,或者以第三者作為擔保而從貸款人處借得貨幣資金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必須提供相關的資料來證明自己的財產基礎,這樣才能申請借款,需要的材料一般有公司資料如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公司章程、公司借款前三年內的年報、三個月的財務報表,六個月的對公賬單、近六個月各項稅單,已簽約的購銷合同,個人資料如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房產證權利人及配偶身份證、借款人、房權利人戶口本、借款人、房產權利人結婚證等等。
債務人死亡,擔保人是否承擔責任
債務人死亡,擔保人應承擔責任。保證人所保證的,不僅僅是債務人不逃避債務,更重要的是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保證人有兩種保證責任,對于一般保證,債權人必須先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或同時一并對保證人起訴、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實現債權后,保證人才承擔保證責任。對于連帶責任保證,債權人則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即債權人可以選擇只起訴債務人、同時一并起訴債務人和保證人、直接單獨起訴保證人。擔保人提供一般保證的,先用借款人的遺產償還所欠債務。借款人的遺產經法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的部分,由擔保人承擔償還責任。擔保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借款人承擔同一的還款責任。即不論借款人是否有財產,是否經過法院強制執行,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F在由于債務人意外死亡,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起訴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符合法律規定。債務人死亡并不導致債的滅失,債務人的繼承人應該在其繼承的范圍內清償債務,所以保證人在承擔了保證責任后,可根據追償權,向債務人的繼承人主張權利。債務人死亡,因為債務并沒有隨之消失,所以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仍在存在,債權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責任有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這兩種,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的繼承人主張追償權,追償的范圍在遺產范圍內。常見的民間借貸糾紛中,擔保人一般以責任不存在拒絕還款,起訴到法院后建議委托債務追討律師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人死了欠的錢需要擔保人還嗎
一、人死了欠的錢需要擔保人還嗎
1、債務人死亡后欠的欠款需要擔保人還。因為債務人死亡并不會導致債務消滅,既然債務沒有消滅就需要還款,保證人在債務人無法承擔還款責任的情況下需要替其承擔還款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二、擔保人不擔責的情況有哪些
1、免責;
2、超出保證責任期限不擔責;
3、未經保證人同意,私自變更主合同;
4、未經保證人同意,私自轉讓債務;
5、主合同無效。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禁止債權轉讓,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轉讓債權的,保證人對受讓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借款人死了擔保人還要承擔責任嗎
借款人去世的擔保人需要承擔責任。借款人去世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
1、借款人去世的,擔保人仍要按照擔保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2、擔保人提供一般保證的,先用借款人的遺產償還所欠債務。借款人的遺產經法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的部分,由擔保人承擔償還責任。
3、擔保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借款人承擔同一的還款責任。即不論借款人是否有財產,是否經過法院強制執行,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債務人死亡擔保人如何擔責
債務人死亡,其債權債務關系還是存在的,擔保人是需要承擔擔保責任的。當然債務人如果有遺產的可以執行其遺產。保證的設定目的就是為了維護債權人的權益,保護交易的安全。根據相關規定可知,債務人死亡并不導致債的滅失。
債務人死亡債務怎么處理
債務人死亡,債務不能消滅。根據我國相關規定明確了這一點。債權人要追討債務,首先看債務人是否留有財產,其次看有無債務擔保人。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財產的,他的債務由他的繼承人承擔;無財產的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繼承人不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
借款人死了,擔保人必須得替借款人還款嗎
1、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人,那么擔保人應該替他還款;如果是一般保證人,那么只有在借款人不能償還借款的情況下,擔保人才替借款人還款。
2、《擔保法》第16條規定:”保證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證;(二)連帶責任保證。“第17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第18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由上述規定可知,本案的擔保,是人的擔保,也就是保證。保證的方式包括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保證兩種。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那么保證人(擔保人)應當替借款還款;如果是一般保證,那么保證人(擔保人)只有在借款人不能償還借款的情況下,才承擔保證責任,才替借款人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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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人死了,擔保人需要負責任嗎
債務人死亡擔保人是否需要償還債務,具體如下:
1、如果借款人有遺產,以其遺產償還債務;
2、如果借款人的遺產已經被其繼承人繼承,尤其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債務清償責任;
3、如果借款人沒有遺產,由擔保人承擔債務償還責任,可以起訴擔保人。
4、遇到夫妻共同債務一方死亡的情況時,夫妻另一方要承擔全部責任的。如果有遺產的話,繼承人應當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責任。但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
5、若是夫妻的共同債務,根據相關規定,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的任何一方都是有義務償還的,所謂共同債務一般是指用于所借或者所欠債務用于家庭開支或者家庭合理投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