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時債務人威脅要怎么辦(債權人為討債而威脅債務人犯法嗎)
要賬被威脅怎么辦
正常的上門催款是可以的,如果是被威脅恐嚇、暴力脅迫手段可以報警。構成刑事犯罪的,可以到公安機關立案。法律規定,對于威脅恐嚇他人的行為,依法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欠債人被追債人恐嚇威脅怎么辦
正常的上門催款是可以的,如果是被威脅恐嚇、暴力脅迫手段可以報警。構成刑事犯罪的,可以到公安機關立案。
如果是故意欠錢不還的,最好的辦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欠錢不還,雙方之間是民事法律關系,雙方之間的糾紛屬于民事糾紛。解決民事糾紛的方法有雙方協商解決,由第三人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協商、調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搜集和保留真實的證據,比如欠款欠條、還款協議、借款合同、銀行轉賬回單等,經多次催討無效的話,就要在法定的訴訟時效三年內向法院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二、欠錢不還向哪個級別的法院起訴?
根據不同的級別,人民法院可以分為四級,分別為: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1、基層法院
一般的借貸糾紛案件的一審,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區、縣人民法院。
如果您的借貸金額沒有超過1億元,則大概率是由基層法院管轄。
2、中級法院
如果您的借款數額超過1億元,那么有可能是由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管轄,對于較大數額的借款,建議您委托律師解決。
債權人債務人是債務關系中相對的,因此在債務關系中是較為敏感的,處理不好就會導致糾紛的產生。若是債務人遇到了暴力催債,情節嚴重的,干擾到正常生活的話可以報警處理。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對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節嚴重者會按照尋釁滋事罪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被債主恐嚇威脅怎么辦
被債主恐嚇威脅可以直接報警,向公安機關報案。
欠錢不還的辦法具體如下:
1、欠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雙方當事人首先可以協商這個解決,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這個民事訴訟。在具體的方式的選擇時,主要考慮對方是否誠意歸還;
2、債權人可以憑借條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可以搜集好相關證據向法院起訴,依法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債務人有其他財產,債權人可以在起訴前或者起訴后,申請法院財產保全,凍結查封對方的財產;
4、在債務人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情節嚴重的,會被判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第七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應當及時受理,并進行登記。第七十八條 公安機關受理報案、控告、舉報、投案后,認為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立即進行調查;認為不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投案人,并說明理由。
被債主一直威脅怎么辦
法律分析:債權人被債務人威脅債務人有清償債務的義務,但債權人因為債務而采取過激方式,擅自闖入債務人住所,或擾亂債務人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等,影響到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時,債務人可以采取合法方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債務人可以選擇報警的方式來維護自身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斗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欠別人錢別人威脅我怎么辦
欠別人錢別人遭遇威脅可以報警。公安機關認為有違法事實的,是會受理案件的。但欠錢不還不屬于公安機關的管轄范圍,債權人可以選擇起訴處理。
借錢不還起訴需要提供以下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系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別人欠錢不還還威脅我怎么辦
可以直接去法院訴訟,至于威脅的部分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話,還可以到公安機關進行報案,要求公安機關對于刑事類型的案件立案偵查處理。本身欠錢不還就屬于一種違反道德的行為,威脅的話可能會觸及刑事犯罪。
一、有人欠錢不還還威脅我怎么辦?
有人欠錢不還還威脅我直接去法院訴訟,威脅人身安全的,構成刑事犯罪的,可以到公安機關立案。如果是故意欠錢不還的,最好的辦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欠錢不還,雙方之間是民事法律關系,雙方之間的糾紛屬于民事糾紛。解決民事糾紛的方法有雙方協商解決,由第三人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協商、調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搜集和保留真實的證據,比如欠款欠條、還款協議、借款合同、銀行轉賬回單等,經多次催討無效的話,就要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兩年內向法院起訴處理。
債權人如果不想傷和氣、結怨仇并迅速化解債務糾紛,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據司法部頒布的《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申請調解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明確的被申請調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況。
2、有具體的調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請人履行還款義務等。
3、有提出調解申請的事實依據,如借款合同、擔保協議等。
4、該糾紛屬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受理范圍。經調解達成協議后,債務人應按約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對于簽訂協議后債務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對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
二、追討債務訴訟時效是多久?
1、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2、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3年)。
3、對于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4、對于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欠錢不償還,并且對于債權人的人身安全作出一定威脅的行為,那么債權人是有權利到公安機關進行報案的。同時針對欠錢不還的民事賠償部分的話,可以通過法院訴訟方式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