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后原債權人還能起訴債務人嗎
債權轉讓了還能起訴債務人嗎
法律分析:債權轉讓后能起訴,但必須滿足起訴的要件。法律規(guī)定,因債權轉讓的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合同關系的新債權人,原合同約定的原債權人因為債權轉讓行為喪失了債權人的債權,受讓人對債務人享有債權請求權,因此,債權轉讓后能起訴。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jīng)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xù)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
債權轉讓協(xié)議可以起訴債務人嗎?
不能。合法的債權轉讓后,第三人取得合同當事人的地位,原債權人退出債權債務合同的法律關系。也就是原債權人轉讓之后對原來的債權債務合同沒有利害關系,不符合起訴的主體資格。根據(jù)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原告主體不適格,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若原債權人基于與債務人存在其他的債權債務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但是不能基于已經(jīng)轉讓的債權起訴。
債權轉讓后能起訴原債務人,但需滿足一些條件:
1、該債權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是可以轉讓的。
2、債權人轉讓債權時通知過債務人。
3、起訴的權利不是專屬于原債權人的。
主債權的轉讓必須依法或依約作出:
1、須有合法有效的主債權存在,這是主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
2、主債權須有可轉讓性,依據(jù)債權的性質(zhì)(如以特定身份為基礎的債權或基于原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特殊信任關系的債權)或原合同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不能轉讓。
3、主債權人與第三人達成了轉讓債權的書面協(xié)議
4、主債權的轉讓不得違反主合同或保證合同的約定,比如主合同約定,債權轉讓須經(jīng)過主債務人的同意而實際上主債權人轉讓主債權時未經(jīng)主債務人的同意,而主債務人又未加以追認,或者主債權人與擔保銀行在保函中約定,主債權的轉讓必須經(jīng)銀行的同意,但主債權人轉讓債權時卻未征得銀行同意,銀行又拒絕追認。在上述情形下,主債權的轉讓對擔保銀行就鞭長莫及。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jù)債權性質(zhì)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jīng)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債權轉讓起訴被告主體是誰
法律主觀:
債權轉讓 后 訴訟 主體變了,訴訟主體是原來的 債務人 和受讓人。在債權讓與情況下, 債權人 向債務人的通知義務是債權讓與成立的關鍵。如果未盡到通知義務,債權讓與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如果引起訴訟,原債權人才是適格當?shù)脑V訟主體。
法律客觀:
合同法 司法解釋一(全文)第十八條 在代位權訴訟中,次債務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債務人在代位權訴訟中對債權人的債權提出異議,經(jīng)審查異議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債權人的起訴。
債權轉讓后原債權人起訴債務人條件
法律分析:債權債務轉讓后,因債權債務產(chǎn)生糾紛的,起訴的案由是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或者債務轉移合同糾紛等。起訴應當符合以下起訴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債權轉讓后債務人不履行債權怎么辦?
債權轉讓后債務人不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向其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 第三人履行 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第三人 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人可以 向法院起訴 。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條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請求債務人向其履行債務,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內(nèi)明確拒絕,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第三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第三人主張。《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條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請求債務人向其履行債務,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內(nèi)明確拒絕,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第三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第三人主張。
債權轉移后原債權人的地位
法律主觀:
一、債權轉移原債權人可否追討
債權轉讓 后,債權就由受讓人取得,原債權人不再是債權人,所以原債權人不能向債務人追討債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jù)債權性質(zhì)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 【 債權轉讓通知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jīng)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轉讓時從權利一并變動】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xù)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
二、轉讓債權需要債務人同意嗎
轉讓債權不需要債務人同意, 只是需要通知債務人就可以了。債權轉讓采用通知主義,不需要經(jīng)得債務人的同意就能轉讓。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
三、債權人轉移債權需要哪些條件
(一)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轉讓不改變債權的內(nèi)容
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
(二)被讓與的債權須具有可讓與性
依據(jù)《民法典》的規(guī)定,以下三類債權不得轉讓:
1、根據(jù)合同性質(zhì)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包括:基于個人信任關系而發(fā)生的債權。如雇傭、委托、租賃等合同所生債權;專為特定債權人利益而存在的債權。例如專向特定人講授外語的合同債權;不作為債權。例如,競業(yè)禁止約定;屬于從權利的債權。例如保證債權不得單獨讓與。但從權利可與主權利分離而單獨存在的,可以轉讓。例如已經(jīng)產(chǎn)生的利息債權可以與本金債權相分離而單獨讓與。
2、按照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當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別約定禁止相對方轉讓債權的內(nèi)容,該約定同其他條款一樣,作為合同的內(nèi)容,當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種債權不具有可讓與性。
3、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的債權。《民法典》沒有明確規(guī)定何種債權禁止讓與,所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的債權是指《民法典》以外的其他法律中關于債權禁止讓與的規(guī)定。
(三)讓與人與受讓人須就債權的轉讓達成協(xié)議,并且不得違反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據(jù)債權性質(zhì)不得轉讓;
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3、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四)債權的讓與須通知債務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jīng)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從這個規(guī)定可以看出,轉讓通知是債權轉讓的一個必備條件。因為沒有通知,原合同對方當事人無法知道轉讓人對合同權利義務進行轉讓。轉讓通知應送達對方當事人。
綜上,債權轉讓后,債權就由受讓人取得,原債權人不再是債權人,所以原債權人不能向債務人追討債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jù)債權性質(zhì)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jīng)受讓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