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擔保中途離婚怎么處理(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怎樣解除)
夫妻擔保貸款離婚后擔保失效嗎
法律主觀:
夫妻擔保貸款離婚后的處理:如果是婚內一方擔保,離婚后貸款由擔保人自己償還,因為該貸款不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所負,所以該貸款應認定為是一方的個人債務,配偶對此不承擔償還責任。如果是婚內一方擔保,另一方事后追認的,此時債務成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在離婚后都要對擔保貸款承擔清償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擔保貸款離婚了怎么辦
擔保貸款離婚了,貸款時所產生的債務借款人仍然要按時歸還。 如果可以證明貸款是夫妻共同使用的,那么夫妻將共同作為借款人來償還。如果擔保貸款是借款人個人行為,那么將由貸款人自己個人來償還。
我們通過以上關于擔保貸款離婚了怎么辦內容介紹后,相信大家會對擔保貸款離婚了怎么辦有一定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
房子抵押貸款給銀行如果夫妻離婚怎么處理
離婚房子貸款如何處理
離婚房子貸款如何處理
若按《婚姻法》第17條的規定,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于貸款尚未還清,未還清部分為雙方共同債務。基于不動產特性,只有一方能獲得房屋所有權。因此,獲得房產一方應對另一方補償。一般原則為,獲得房產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貸款的一半,剩余貸款部分,由新的房產所有人獨立償還。
按照市值進行估價,減去剩余貸款,剩下的均分,誰想分到房子,就必須支付對方應得的款項 ,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法院分割。
離婚房子是二人名字貸款如何處理
照樣分割唄,如果其中一人要了房子,則需要把之前另外一個人付的款,還給他,并且可以適當增加房子的增值部分。貸款由房主繼續還款。
離婚后貸款購買的房子如何處理
該案例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確認的問題,如果能夠證明該房產屬於夫妻的婚后置辦的財產,就可以確認為夫妻共有財產,那么雙方離婚時就可以進行平均分割。但是,由于該房產屬于貸款購房,那么未還款部分屬於夫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有二人共同承擔。
夫妻貸款離婚如何處理
夫妻貸款是做為共同財產一起使用的,離婚時應該作為債務共同承擔,但如果一方放棄了所有的利益,相應的債務也放棄了。
離婚按揭貸款購房如何處理?
1、我和前妻在婚后,商業按揭貸款20年,購買房子一套;產權證署我兩人的名字,貸款協議也是兩人的名字。 2、三年前,我們協議離婚,沒經法院判。 3、財產分割協議:房子歸前妻,她一次性補償我5萬元,剩余貸款由前妻承擔,貸款至今未還清。 咨詢問題: 1、只要那套房子的貸款沒有還清,是否我就永遠有還款責任? 2、如果她無力償還或者惡意斷供,是否銀行會責令由我償還? 3、如果那套房貸沒有還清,我能否用我的公積金,另行購買商品房? 4、如果她沒有還清房貸我就不能用我的公積金購買房子,那么我現在想買房子,有什么變通辦法可行? 5、讓她無力償還或者惡意斷供的行為,不給我造成損害,我應該怎么做?簡單說,如何才能使我與那套房子徹底斷絕連帶責任? 衷心感謝您!
離婚后房屋貸款如何處理
通過按揭貸款所購買的房屋所有權證書上已被設定了抵押權登記,也就是說,在貸款沒有完全清償之前,享有抵押權的銀行對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有權予以限制。我國《擔保法》第49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由此可見,您妹妹與妹夫可以將按揭購得的房屋出賣,但在出賣時,必須通知貸款銀行,同時還必須告知買房人有關抵押的情況。而根據《婚姻法》第39條第1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0條的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共有房屋的分割應按如下方法進行:(1)離婚時,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并按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2)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時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3)對無法分割居住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者照顧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4)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于一方所有,另一方離婚后以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準予暫住,但一般不超過2年。
離婚后應如何處理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子
如果無力償還貸款,可以將房子轉手,不過有點麻煩,在銀行先解抵押,辦理兩證再當做二手房賣,需要買家先償還銀行的貸款才可以
婚后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后如何處理
婚后買房離婚時如何分?
房子的產權認定是以簽訂合同為準,不是以獲得房產證的時間為準。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后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2,房子若是婚后買的,若雙方對于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3 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后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后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具體分割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0條第2款規定中的“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夫妻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含婚后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實際購房款(房屋購買價+離婚時已還全部利息)×離婚時房屋市場價。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時如何處理
離婚時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區分為2種情況:
1、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雙方結婚后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1〕18號)規定: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房子還不了貸款如何處理
招行貸款逾期的影響:貸款逾期會記錄征信系統,再申請貸款、信用卡均需稽核信用情況,建議保持良好記錄;
具體稽核后是否會有影響,請與辦理后續業務的經辦機構確認。
貸款擔保夫妻離婚以后怎么辦
夫妻離婚貸款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夫妻離婚貸款應當共同償還。離婚的時候,原來是夫妻的共同生活所承擔的債務,應當共同清償。夫妻的共同生活所承擔的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的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為了共同的生活、履行撫養和贍養的義務、為生產經營以及購買房子等而承擔的債務。夫妻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應列入分配。如貸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雙方簽字,婚后雙方對貸款承擔連帶責任。夫妻關系在債務買房期間,房屋抵押貸款應由夫妻共同承擔。如果一個丈夫和妻子在婚前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支付定金的個人財產,使貸款銀行和支付貸款的共同財產的丈夫和妻子結婚后,房地產登記在首付付款人的名稱,和房地產應當由雙方協議離婚的時候。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不動產屬于產權登記方,未清償的貸款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債務。婚后,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及相應的財產增值,離婚由向對方登記財產權利的一方予以補償。經過協商,夫妻一方可以償還貸款,他們可以去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登記財產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夫妻雙方通過協商可以由其中一方進行還款,可以向銀行辦理轉貸手續。按市價進行估價,減去剩余貸款,其余平分,誰要平分房子,就必須支付對方應得的錢,協商不成,可以請法院平分。
夫妻欠貸款離婚怎么處理
夫妻共同借貸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處理方法如下:
1、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余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
2、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由法院進行判決;
3、不存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債務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仍由法院進行判決;
4、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倆共同貸款,離婚了怎么辦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貸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1、離婚時雙方具有共同財產的,對于已屆清償期的共同債務應由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清償債務后剩下的部分,由雙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債務因清償而消滅。
2、雙方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或離婚時尚未到期的共同債務,一方或雙方不愿意提前清償,則由雙方協議確定各自所應承擔共同債務的份額。在此情形下,雙方的債務清償協議除非經債權人同意并免除其連帶責任,僅具有對內的效力,不過是雙方約定各自分擔的債務份額,并不因此而產生對外的效力。
3、 雙方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法院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經濟能力及照顧女方和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原則,判決雙方按一定比例承擔債務或者讓具有較強經濟能力的一方單獨承擔債務。在此情形下,法院判決確定的是雙方各自分擔的債務的份額,也僅具有對內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認為法院的判決具有將連帶債務變更為按份債務的確定力。
4、 離婚后,一方因清償超過自己分擔部分的給付額,致另一方同免對債權人的清償責任,有權向另一方請求償還其各自分擔的部分。此即連帶債務人間的求償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