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偵查一個月是多少天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補充偵查一個月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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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偵查一個月是多少天
補充偵查的一個月一般是30天。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而這里的一個月法律上并沒有明確規定是多少天,但實踐中都是按照30天計算。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