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寫的租房合同補充條款是否有效(租房合同補充條款寫什么)
租房合同打印出來用手寫添加的有效嗎
法律主觀:
租房合同打印出來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用手寫添加的有效。手寫添加合同應在添加的地方加蓋雙方公章(個人手印),合同被單方涂改且沒有在任何一處有修改變動的地方蓋章(手印)的視為無效,合同效力不發生改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合同上手寫的補充條款有效嗎
補充條款手寫有效,但是必須手寫部分是合同簽訂時在雙方見證的情況下填寫后簽字,手寫部分在雙方各自持有的合同文本上都有,且處于落款的上方,手寫部分是對打印部分的修改、解釋,但在手寫部分的旁邊有雙方簽字就有效。”
如果是雙方共同協商的條款,是有效的。但應當是雙方的合同上都有相同
條款才行,因為在實踐中就發生過一方持有的合同上有手寫條款,而另一方持有的合同上沒有相應條款時,被法院認定該條款不成立的情況。
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一般要明確約定,如果補充協議條
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發生沖突時,應當以補充協議為準,但原合同明示不得變
更的條款,補充協議中對該條款發生的變更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變更合同可以再合同補充條款上手寫補充嗎?
變更合同,不建議在合同補充條款上手寫、蓋章,最好的解決方式
是簽署一個補充協議,這樣更能保障雙方的權益。當然,如果你在原合同上手
寫的條款與原合同上的條款產生歧義或者有明顯不同,應以手寫條款為準應看主合同和補充協議具體約定的內容。一般補充協議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綜上所述所以合同上手寫的補充條款有效,但是必須是在雙方見證的情況下才可以,建議大家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租房合同可以手寫補充嗎
法律分析:租房合同可以手寫補充。手寫的房屋租賃合同均是有效的,只要簽訂時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即可,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是單方面添加條款而進行索賠的話,當事人可能會涉嫌欺詐,可能會觸犯法律,一定要在雙方都同意的條件下添加。
法律依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建設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租房合同手寫添加有效么
法律分析:手寫的房屋租賃合同均是有效的,只要簽訂時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即可。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賃期限七)房屋維修責任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十)其他約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第十三條 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一)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于電子簽名時,屬于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簽署后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后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合同上手寫補充的部分有法律效力嗎
合同上手寫補充經雙方確認有效,未經雙方對補充部分簽字蓋章的手寫內容不發生效力。且應當是雙方的合同上都有相同條款才行,因為在實踐中就發生過一方持有的合同上有手寫條款,而另一方持有的合同上沒有相應條款時,被法院認定該條款不成立的情況。
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一般要明確約定,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發生沖突時,應當以補充協議為準,但原合同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補充協議中對該條款發生的變更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約定的義務,非經協商一致不得擅自補充變更解除合同,不得隨意增設額外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租房合同手寫附加條款有效嗎
有效。
租房合同手寫附加條款有效。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需要了解的是,房屋租賃合同有法律效力的寫法有以下幾點:首先應該載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個人信息,以及租賃房屋的具體產權信息,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租賃費的約定。此外,還有違約賠償。房屋租賃合同的糾紛一旦發生,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進行解決。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在房屋租賃合同中附加條件。依據我國的相關法律的規定,簽訂合同是屬于民事自治行為,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在平等、自愿、合法等原則上,雙方協商一致的,就可以在租賃合同中附相關的條件。
所以說,附加條件并不是法律規定寫什么就寫什么,而是經過雙方協商的內容,雙方就協商好的內容可以寫進合同里作為附加條款,從而產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租房合同手寫附加條款有效嗎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只要簽訂時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在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協議,內容不違法,是雙方協商一致的就有效。如果存在上述情形,未經當事人協商則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租房合同手寫附加條款有效嗎
一、租房合同手寫附加條款有效嗎?
1、租房合同上手寫條款的補充條款有效。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二、合同中手寫的附加條款會不會生效?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的附加條款的,并且經雙方愿意確定的,附加條款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是有效的。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
第五百一十一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