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合同訴訟時效
物業費有訴訟時效嗎
物業費有訴訟時效,物業費適用普通程序的訴訟時效,即三年。
物業服務合同系持續性合同,物業公司要求業主給付物業服務費用的訴訟時效期間應從最后一期物業服務費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如果物業公司自權利受損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護。
物業費包括哪些:
1、綠化管理費,綠化管理費也就是指小區內部綠化的養護費用,包括綠化用水費、工具費、勞保用品費、雜草清運費等;
2、保安費,保安費一般是針對封閉式小區來收取,包括保安器材裝備費、保安人員人身保險費、保安用房等;
3、清潔衛生費,一般包括垃圾外運費、清潔工具、化糞池清掏費、衛生防疫殺毒費等其他費用;
4、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率,物業管理固定資產包含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維修設備等,其平均折舊年限一般是5年;
6、公共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修及保養費,物業費還包括電氣、燃氣、消防設備的維修保養費,以及公共照明費、易損件更新準備金等;
7、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福利費。
綜上所述,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了物業由物業管理處進行管理,因此當我們與物業無法協調一致時,可以去物業管理處尋求救濟。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五)
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并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征收拆遷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物業費追訴期限與追訴時效
物業費追訴期限與追訴時效的具體情況分析如下:
1、房主拖欠物業費,屬于服務合同關系,向請求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物業公司不能違法約定延長訴訟時效;
2、承租人拖欠物業費,在司法實踐中則屬于房屋租金的組成部分,訴訟時效不能與房主的服務合同同等對待,應適用于租金法則,應以一年為限;
3、如果物業公司有證據證明他們在訴訟時效時間內,曾經向你催交過物業費,適用于時效中斷中止情形,可以接續與延長訴訟時效。
物業管理收費的規定如下:
1、已售公有住宅的收費標準,由市物價局會同市房地局制定;
2、普通內銷商品住宅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在區、縣物價部門會同房地產管理部門規定的基準價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
3、高標準內銷商品住宅和外銷商品住宅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協商確定。其它服務項目的收費,由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使用人協商確定;
4、物業管理企業收費的項目和標準應當公布。已按照條例向業主或者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重復收取性質相同的費用。未受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使用人委托,物業管理企業自行提供服務收費的,業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
綜上所述,拖欠物業費是民事糾紛,在民事糾紛中不叫追訴期而是叫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欠物業費5年起訴過時效了么
欠物業費5年起訴沒過時效。
拖欠物業費不會失效的,不管多少年,只要物業公司還是負責小區的物業工作,不管幾年都有效。但是物業公司在撤離小區之后,如果3年內沒有對欠費的業主進行起訴的就會失去勝訴的機會。
物業費訴訟時效適用一般的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3年。訴訟時效指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法定期限,物業公司只要在三年的訴訟時效里起訴了就行。超過該期限以后,當事人的民事權利的效力就會受到一定的影響。訴訟時效期限不是當事人約定的期限,而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期限。
一、不交物業費有什么后果
1、違反物業合同
首先業主交納物業費是按照物業合同的規定來交納的,物業的收費標準在物業合同中也有規定。業主如果不交物業費,也就是違反了物業管理合同,那么違約責任就在業主這一邊,后期一旦引發糾紛,業主就會理虧。
2、卷入司法麻煩
業主長期不交物業費,就會引發其他業主的效仿,一個小區如果大多數的業主長時間不交物業費,那這個小區的正常運行就會受到影響。物業費如果很多人長時間不交的話,物業會對沒有繳費業主進行起訴,起訴的結果就是補齊物業費,因為業主不交物業費是屬于理虧的一方,被起訴的話肯定會敗訴的。
3、納入黑名單
一旦業主不交物業費進入了司法處理的流程,法院就會要求業主強制執行交納物業費的義務,經過法院判決仍不予執行,法院將這一行為納入征信系統。現在很多城市都有這項規定了,這樣有利用懲戒惡意拒交物業費的“老賴”,同時,有利于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形成。
二、物業管理費的組成部分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