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物業管理合同需要注意什么(業主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簽訂物業服務合同該注意些什么問題呢?
法律主觀:
一、續簽 物業服務合同 的注意事項
1 、要明確業主委員會的權利。除了《 物業管理條例 》規定的業主委員會應有的權利外,其他一些權利,也應在服務合同里明確約定。例如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公司有監督權。但是,如果這種權利沒有相應保障的話,實踐中是無法行使的,物業公司一般對業主委員會的建議和監督根本不予理睬,所以只能是業主委員會控制住了物業公司主要的經濟來源后,才能有效地監督制約物業公司。因此,業主委員會在和物業公司簽合同時,可以約定物業公司在收取物業費后,將該費用存于業主委員會的賬戶,由業主委員會根據小區費用的支出情況分期撥付給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公司的財務具有調查權和監督權、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公司服務質量有權提出意見并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內容。同時,業主委員會應承擔相應的義務,督促業主按時交納物業費,積極配合物業公司工作,尊重物業公司專業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
2 、要明確物業公司的權利和義務。本著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在賦予物業公司管理整個小區日常事務權利的同時,也要明確物業公司所承擔的義務。這里需要提醒的是,合同中還盡可能的明確 違約責任,例如因保安失職,導致業主的物品被盜等問題,物業公司應如何承擔賠償責任;物業公司在使用物業費時,都必須有明確的記錄,并向業主委員會公開全部的賬簿等義務,如果不公開,則承擔何種違約責任。
二、物業服務合同公示幾天
關于物業服務合同的公示期限,我國法律并沒有明確和具體的條文規定。
根據一般實踐中的情況是七到十五天或者三十天,具體的公示期限可由物業服務人根據小區的實際情況進行決定。
但盡管法律沒有明確條文規定物業服務合同的公示期限,但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條的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并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三、物業服務合同無效的后果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物業服務合同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 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 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 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 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并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法律客觀:
鑒于目前的情況和即將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委員會在和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明確委托物業服務的內容、范圍和期限在服務合同里一定要明確物業公司是管理小區全部的物業工作,還是只負責某一項服務內容。如果約定不明,會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例如某小區業主委員會通過招標聘用了一家物業公司,委托其管理小區的全部物業內容。而該公司在接手以后,除了物業費是自己收取外,其余的物業服務內容全部以低價委托給其他沒有業務的物業企業,來賺取其中的差價。而受委托的物業企業以低價承接該業務后,由于成本的原因,只能是降低服務的內容和標準。如果業主委員會在服務合同里沒有約定詳細的服務標準,也沒有約定該物業公司不得將服務內容轉委托給第三方的話,業主只能是白受損失。所以如果業主委員會是看中了某家物業公司的品牌和服務質量,那就要在服務合同中約定詳細服務內容和具體的服務標準,并且約定該公司不得將服務內容轉委托給第三方,否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除了《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業主委員會擁有的權利外,其它一些權利,也應在服務合同里更具體地約定:例如,由業主委員會收取物業費后轉交給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應為業主委員會提供相應的辦公場所、業主委員會的主要領導人可以從物業費中提取補貼、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公司服務質量有權提出意見并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內容。同時,業主委員會應承擔相應的義務,督促業主按時交納物業費,積極配合物業公司工作,尊重物業公司專業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明確物業公司的權利和義務本著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在賦予物業公司管理整個小區日常事務權利的同時,也要明確物業公司所承擔的義務,并且盡可能地明確責任,例如保安失職導致業主物品被盜,物業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物業公司在使用物業費時,必須有明確的記錄并向業主委員會公開賬目等。對違約責任的約定要在服務合同里明確物業公司違反約定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的責任要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不要約定成一些大而空的法規內容。特別是對提前解聘的物業公司不及時退出的情況,雖然新的《物業管理條例》規定了國家行政機關對其處罰的內容,但是它彌補不了給業主帶來的實際損失,所以一定要約定如果出現這種情況,物業公司每拖一天就要承擔一天的違約金,這樣才能有效保護全體業主的利益。
簽訂物業合同該注意什么問題
法律主觀: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條 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服務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的標準和收取辦法、維修資金的使用、服務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務期限、服務交接等條款。 物業服務人公開作出的有利于業主的服務承諾,為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應注意什么?
隨著《物業管理條例》的出臺,越來越多的業主都知道了作為業主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也更重視和謹慎地使用這些權利,希望能有效地維護自身的利益。其中最重要、和業主利益關系最密切的一項權利就是通過業主委員會選聘優秀的物業公司來管理小區,并和選好的物業公司簽訂好《物業服務合同》,因為該合同簽訂后,對全體業主和物業公司都具有法律約束力,所以簽好該合同對業主來說是享受優質物業服務的關鍵所在。
鑒于目前的情況和即將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委員會在和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明確委托物業服務的內容、范圍和期限。由于現在專業分工的細化,出現了專提供某一項服務的物業公司,所以在服務合同里一定要明確物業公司是管理小區全部的物業工作,還是只負責某一項服務內容。如果約定不明,會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例如某小區業主委員會通過招標聘用了一家物業公司,委托其管理小區的全部物業內容。而該公司在接手以后,除了物業費是自己收取外,其余的物業服務內容全部以低價委托給其他沒有業務的物業企業,來賺取其中的差價。而受委托的物業企業以低價承接該業務后,由于成本的原因,只能是降低服務的內容和標準。如果業主委員會在服務合同里沒有約定詳細的服務標準,也沒有約定該物業公司不得將服務內容轉委托給第三方的話,由于該物業公司這種做法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業主只能是白受損失。所以如果業主委員會是看中了某家物業公司的品牌和服務質量,那就要在服務合同中約定詳細服務內容和具體的服務標準,并且約定該公司不得將服務內容轉委托給第三方,否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這樣才能避免業主花高價買低質服務的情況。
二、除了《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業主委員會擁有的權利外,其它一些權利,也應在服務合同里更具體地約定。例如,由業主委員會收取物業費后轉交給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應為業主委員會提供相應的辦公場所、業主委員會的主要領導人可以從物業費中提取補貼、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公司服務質量有權提出意見并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內容。同時,業主委員會應承擔相應的義務,督促業主按時交納物業費,積極配合物業公司工作,尊重物業公司專業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
三、明確物業公司的權利和義務。本著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在賦予物業公司管理整個小區日常事務權利的同時,也要明確物業公司所承擔的義務,并且盡可能地明確責任,例如保安失職導致業主物品被盜,物業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物業公司在使用物業費時,必須有明確的記錄并向業主委員會公開賬目等。
四、對違約責任的約定。要在服務合同里明確物業公司違反約定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的責任要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不要約定成一些大而空的法規內容。特別是對提前解聘的物業公司不及時退出的情況,雖然新的《物業管理條例》規定了國家行政機關對其處罰的內容,但是它彌補不了給業主帶來的實際損失,所以一定要約定如果出現這種情況,物業公司每拖一天就要承擔一天的違約金,這樣才能有效保護全體業主的利益。
物業服務企業在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除了遵循一般合同的注意事項外,還要注意的事項有( )
【答案】:A,B,C,D
物業服務合同在簽訂時應以政府頒布的示范文本為基礎。物業管理工作自身的特點決定了物業服務合同簽訂時,除了遵循簽訂一般合同的注意事項外,還要注意以下四個要點:(1)“宜細不宜粗”的原則;(2)不應有無償無限期的承諾;(3)實事求是,留有余地;(4)明確界定違約責任與處理方式。
物業管理合同簽訂注意辨別委托合同和服務合同
據了解,目前很多小區的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簽訂合同時,往往對于物業合同的性質沒有明確定義,有部分小區中雙方簽訂的是服務合同,而有部分小區中雙方簽訂的則是委托合同。
據悉,這方面的混亂使得目前高法院案由分類中,涉及到物業管理合同的,既有服務合同糾紛,又有物業管理糾紛;而法院受理物業管理糾紛案件時,部分案件的案由定為服務合同糾紛,部分定為物業管理糾紛,還有定為損害賠償和財產權屬等其他案由。
解讀:這主要是因為對于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認識不同。據分析,如果雙方簽訂的是物業委托合同性質的,那么就代表著由業主委托物業管理企業對小區進行管理,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是委托與被委托關系。
如果一旦小區的管理出現了問題,比如遭到盜竊等,那么其后果將與物業公司沒有任何關系;同時由于委托合同的委托人依法可任意終止合同,而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利于小區物業管理的穩定性。
解決方法:在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性質應該為服務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其簡單的方法是先看物業合同的名稱,如果是服務合同,一般這個合同的名稱是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而不是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同時,在合同的條款中,如果是委托合同,一般會表現為甲方委托乙方,而服務合同則一般是甲方為乙方提供服務。
物業管理合同簽訂期限是多久續簽要注意什么
一、物業管理合同簽訂期限是多久
1、物業前期訂的合同有效期:小區如果業主心不齊不能成立業主大會,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無論約定有效期與否合同繼續有效。
2、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在業主大會成立、業委會選聘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起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失效,06年的樓盤到目前為止沒有成立業主大會是不正常的,更換物業公司必須成立業主大會,按照建設部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程序,小區有20%的業主同意由當地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組織進行選舉,小區2/3的業主同意才能更換物業公司。
3、小區如果業主心不齊不能成立業主大會,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無論約定有效期與否合同繼續有效,否則你們小區沒有物業公司管理或新物業公司管理小區不合法,因為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合法單位必須是業主大會授權的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否則是無效合同。
二、物業管理合同續簽要注意什么
1、要明確業主委員會的權利。除了《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業主委員會應有的權利外,其他一些權利,也應在服務合同里明確約定。例如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公司有監督權。但是,如果這種權利沒有相應保障的話,實踐中是無法行使的,物業公司一般對業主委員會的建議和監督根本不予理睬,所以只能是業主委員會控制住了物業公司主要的經濟來源后,才能有效地監督制約物業公司。因此,業主委員會在和物業公司簽合同時,可以約定物業公司在收取物業費后,將該費用存于業主委員會的賬戶,由業主委員會根據小區費用的支出情況分期撥付給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公司的財務具有調查權和監督權、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公司服務質量有權提出意見并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內容。同時,業主委員會應承擔相應的義務,督促業主按時交納物業費,積極配合物業公司工作,尊重物業公司專業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
2、要明確物業公司的權利和義務。本著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在賦予物業公司管理整個小區日常事務權利的同時,也要明確物業公司所承擔的義務。這里需要提醒的是,合同中還盡可能的明確違約責任,例如因保安失職,導致業主的物品被盜等問題,物業公司應如何承擔賠償責任;物業公司在使用物業費時,都必須有明確的記錄,并向業主委員會公開全部的賬簿等義務,如果不公開,則承擔何種違約責任。
物業管理合同簽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法律分析:鑒于目前的情況和即將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委員會在和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明確委托物業服務的內容、范圍和期限。(二)除了《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業主委員會擁有的權利外,其它一些權利,也應在服務合同里更具體地約定。(三)明確物業公司的權利和義務。(四)對違約責任的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