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簽訂的合同有法律效力么(個人簽訂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未成年簽合作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主觀:
如果未成年人屬于完全 民事行為能力 人的,其 簽訂的合同 具 有法律效力 ,如果其屬于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其簽訂的合同為純獲利益合同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或者經過了 法定代理人 追認、同意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未成年人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簽訂的合同 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民事法律行為 無效。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二條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用人單位與童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用人單位與童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童工是指未滿16周歲的兒童或少年工人。法律嚴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業需要錄用未滿16周歲的少年工人時,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在工作時間、禁止從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給予特殊保護。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未成年人可以簽訂合同嗎?什么情形的合同有效?
不滿18周歲,屬于未成年人,可以自行簽訂的合同如下:
1、純獲益的合同。如純受贈合同,即沒有負擔義務的受贈合同;
2、與民事行為能力相符的合同,比如學生買書本、用具、下課買些零食等等。
如果不是以上兩種,則合同效力待定,想要合同生效處理辦法如下:
1、由法定代理人追認或撤銷;
2、自己滿18周歲,獲得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后,自行確認。
川恒律所表示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或者承擔民事義務的法律資格,對公民而言行為能力尤為重要。
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合同效力待定的,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如果法定代理人沒有作出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無效。
那么是不是未滿18周歲的自然人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呢?
答案是否定的。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表明其已經具備成年人的辨識能力,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獨立承擔民事法律行為的后果,因此可以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雖然我國禁止童工,但并非一概禁止未成年人參加勞動,16歲以上的未成年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此外,對于一些文藝、體育或特種工藝,經過有關部門批準,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也是有效的。
故,未成年人簽訂的合同按照年齡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8歲以下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簽訂的合同不論情況,皆為無效合同。
第二類:8歲以上,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在此階段的未成年人皆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如果法定代理人沒有作出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無效。
第三類:16周歲到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才有效。
川恒律所表示未成年人是一類特殊的群體,因為未成年人的心智方面尚未發育成熟,很多事情都尚未完全理解。對此未成人也就不能夠獨立的進行民事活動,而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未成年人自己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要具體判定。
未成年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嗎
法律分析:年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但是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雇傭未成年人屬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要求,簽訂的合同可以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為無效,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雇傭未成年人當幫傭,未簽勞動合同,只要確認雇傭事實或者勞動關系事實,就屬于用人單位雇傭童工并將會受到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未滿十八歲簽的勞動合同有沒有效
【法律分析】
一般而言,未滿18周歲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的合同是無效的。但是以下兩種情況下,未滿18歲簽訂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1、已滿16歲未滿18歲,參加勞動并以自己的收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簽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2、未滿18歲,但是屬于被贈予或純獲利益性質類型的合同當事人,該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除以上兩種情況,未滿18歲的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簽訂與其年齡、智力、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其余合同需要由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追認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