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逾期年檢處罰的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五條
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