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是有效的,只要簽訂財產分割協議的行為是二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財產分割協議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夫妻雙方在簽訂協議時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協議簽訂后有經過雙方簽字確認,注明日期,那么該協議就會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