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公證如何辦理(財產分割協議書需要公證嗎)
財產公證怎么辦理
進行財產公證的方式:首先,申請人應當準備本人身舉納份證、財產權屬證等伏答春相關材料,前往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符合條件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第三十五條
公證機構應當將公證文書分類立卷,歸檔保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等重要的公證檔案在公證機構保存期滿,應當按照規定移交地方檔案館保管。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缺耐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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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公證怎么辦理
財產公證的辦理流程,具體如下:
1、申請人準備好個人的身份證明、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2、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進行審查。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財產公證在哪里部門辦
一般需要以財產地為主,財產在哪里,就去哪里公證處辦理財產公證。
一、財產公證在當地公證處辦理
1、財產公證去當地的公證處就可以。
2、申請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并提供與申請事項有關的材料,公證處接受并同意給予辦理。
3、公證機構受理當事人的公證申請后,制作公證文書之前,對當事人申請公證的事項及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從法律和事實兩個方面進行調查、核實,最后,在法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程序審批、制作、發送公證書。
二、婚前財產是否需要財產公證
1、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婚前公證財產的財產不需要分,婚后財產須依法分。
2、具體情況需根據以下法律判定。婚前財產,是一個法律名詞。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三、財產公證辦理步驟
(一)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二)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三)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
四、辦理財產公正程序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以及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2.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3.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4.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找法網提醒您: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法律依據
《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離婚公證如何辦理?在哪里辦?
當事人辦理離婚公證,應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
當事人可以就財產分割達成協議,辦理財產公證并不是必須的。如果想辦理公證,需要出于雙方自愿,一致同意辦理財產公證,并支付相關費用。如果雙方約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證處辦理財產公證,離婚財產分割以公證書為準。如果離婚前不能辦理公證,對于財產分割,以法院判決為準。
一、離婚財產公證所需材料有什么
離婚財產公證所需材料有: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二、財產離婚協議書模板
財產離婚協議書1
男方(甲方):男,漢族,年月____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女方(乙方):女,漢族,年月____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登記結婚。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雙方婚后未生育子女。
三、雙方無夫妻共同財產。
1、如果雙方各自名下有存款的,該存款保持不變,歸各自所有。
2、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權與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產離婚協議書2
男、女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辦理結婚登記,婚后未生育子女。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男女雙方本著*等、自愿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雙方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男女雙方無夫妻共同財產,無夫妻共同債權。
三、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夫妻雙方不存在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情況。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財產公證對離婚時財產分割有哪些注意事項
1、區分被分割的財產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對按份共有的財產,按已有之份額進行分割;對共同共有的財產,由當事人自由進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賣自己占有的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3、不宜分割的財產或者分割后有損價值的財產,應當采取折價、適當補償的方式處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應保留其應得之份額;如有共有人死亡,則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其他遺產受益人參與分割;
5、共有財產上有債務負擔的,應明確各共有人承擔債務的份額和償還方式;
6、因合伙終止等原因發生財產分割的,應當提交合伙關系或其他合作關系終止的證明;
7、分割財產應當考慮各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體經營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財產,應當對老弱病殘者給予適當照顧;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應當對無過錯責任者給予適當照顧;
8、權利人放棄法定應當分得財產的,應當向公證機構提交放棄財產的聲明書;
9、被分割的財產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和批準手續的,應當明確辦理相關手續的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財產公證怎么辦理
【法律分析】:我國的財產公證主要分為:婚前和婚后兩種。進行財產公證的時,需要的手續和步驟為:1、需提前準備相關的公證材料;2、攜帶證明材料,雙方共同親自至公證處提出公證的申請,并填寫公證申請表格;3、公證處確認受理之后,會就財產協議的內容確認合法之后,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或婚后的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怎樣申辦財產分割協議公證
法律分析:一、辦理財產分割協議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
(2)財產分割協議文本;
(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據。
二、財產分割協議應具備以下內容:
(1)協議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住所地等;
(2)協議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4)分割財產的原則、方式、方法、標準;
(5)各協議人分得之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6)分割后財產的交付和轉移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財產分割公證怎么做
法律分析:財產分割公證,是指公證機構依法證明當事人之間簽訂分割共有財產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1、當事人要準備好相關材料: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2、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離婚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十二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辦理下列事務:(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二)提存;(三)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四)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五)提供公證法律咨詢。
財產公證怎么辦理
財產公證的辦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通常,財產公證的辦理需要當事人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公證處受理申請后,對材料進行審核,最后出具公證書。
首先,當事人需要向公證處提出財產公證的申請。在提出申請時,需要提供雙方的身份證明、財產證明等相關材料。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等,財產證明包括房產證、銀行存單等。同時,還需要提交公證申請書,說明公證的目的和內容。
其次,公證處受理申請后,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主要是對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核查。如果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公證處會要求當事人補充或者更正。如果材料齊全、符合法定要求,公證處就會安排公證員進行公證。
在公證過程中,公證員會對雙方當事人的身份、意思表示是否真實進行審查。同時,還會對財產的權利狀況進行審查,確保財產無爭議、無抵押等情況。如果公證員認為有必要,還可以進行現場勘驗或者詢問相關證人。
最后,如果公證員認為符合法律規定,就會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如果公證員認為不符合法律規定,就會拒絕出具公證書,并說明理由。
總之,財產公證的辦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當事人需要了解相關規定和流程,并提交真實、合法的證明材料。同時,公證處也需要認真審核材料,確保公證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財產公證怎么辦理
辦理財產公證的程序如下:第一步,當事人應準備以下材料:1。個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已婚者應攜帶結婚證。2、與約定內容相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三是雙方已起草的協議。第二步,準備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申請公證,并填寫公證申請表。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審查財產協議的內容和權利證明;詢問當事人的合同是否被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將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知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后果。當事人應當配合公證員完成公正接待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第四步,雙方在公證員面前簽署財產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
《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五條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財產公證需要什么手續?
辦理財產公證的手續如下:
1、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或者其他婚姻狀況證明,如由原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當事人喪偶或離異的證明;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股票證明、存款證明,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
a.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
b.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
c.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 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當事人書定協議有困難的,公證機關可以代為書寫。
2、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向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3、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提交的財產協議書簽名。
綜上所述,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辦理財產公證時,準備好材料,雙方對財產約定意見一致,產權無爭議,公證處即可出具公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