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婚前財產需要公證嗎(二婚婚前財產需要公證嗎費用是多少)
二婚,婚前老公撫恤金需要公證處公正嗎?
你好,當事人可以對二婚的婚前財產進行公證,也可以不公證,不公證的婚前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形下,也不會成為共同財產。
法律規定的屬于一方個人財產的有: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婚婚前財產怎么保護
再婚可以雙方當事人簽訂一份婚前財產協議來保護婚前財產,根據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夫妻雙方在自愿平等的情況下對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婚婚前財產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保護:1、通過向公證機構,申請對婚前財產進行公證,形成具有公信力的憑據來保護;2、通過與二婚對象簽訂婚前或婚內協議,保護個人的婚前財產。婚前財產是指在形成婚姻關系之前,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存款、房產等,是由持有者個人所有,他人不得侵犯。二婚后,另一方不得要求對方將個人婚前財產,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離婚財產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文件
離婚財產分割需要提供的證明:
(1)雙方婚前有何個人財產,如有,提供有關財產的品名、數量、規格、新舊程度及價值,購買時間、財產的存放地點等。
(2)共同財產需提供的證據同個人財產。
(3)雙方有無共同購置的私有房產,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點、門牌號、間數、朝向、建筑面積和使用面積、現在的使用狀況、房屋的價值。
(4)有無共同存款、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賬號、戶名、金額存入儲蓄所名稱及地址,是定期還是活期的有關情況,存單現由誰持有。
(5)現金情況:人民幣、港幣、外幣,提供具體的數額,由誰掌握等證據。
(6)提供合伙入股、個人經營等財務狀況的證據。
(7)債權:債權的數額等義務人的情況。
(8)債務:提供有關證據。
(9)雙方經濟收入狀況(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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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財產需要公證嗎
婚前財產不需要公證,雙方約定進行婚前財產公證的除外。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再婚可以做財產公證嗎
再婚前財產是否公證并無強制規定。主要根據當事人的主觀意志確認是否需要進行公證。如果當事人認為確有必要辦理公證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序辦理。認為沒有必要的,也可以不辦理。只是,經過公證的婚前財產協議有更高的證明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中華人民公證法》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二婚婚前房產過戶給子女要經過對方同意嗎
法律主觀:
婚前房產過戶需要準備的有: 1、房地產轉移 登記申請表 ;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 身份證原件 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托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機關決定書,房地產 買賣合同書 ,(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 分割協議書 ; 5、 已設定抵押 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 執行通知書 ;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準文件; 8、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 土地使用權 轉讓合同書 ,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我是二婚,婚前房產需要公證嗎
法律主觀:
不需要做公證。在 結婚 之前 買房 子的,不是必須要辦公證。 婚前房產 不需要公證的情況: 1.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不需要公證,婚前的財產永遠是個人的,不會因結婚達到一定年限而轉變為 夫妻共同財產 。 2.婚后所住房屋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決標準是以 房屋產權證 為準。 3.婚前已經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 房產證 的。 4.婚前按揭 購房 ,已辦理了貸款手續,購買合同和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以自己的名義簽的。 《民典法》(自2021年1月1日)第六百五十八條68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 贈與合同 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68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百六十條68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客觀:
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老年人再婚是否應當婚前財產公證
法律主觀:
再婚時 做婚前財產公證 不是必須的法律程序。公證的目的是為了在將來夫妻雙方發生財產歸屬糾紛時,使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更加明確。原則上,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 婚前財產公證 ,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一款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二婚婚前財產繼承法律規定
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在結婚前所擁有的財產,應該由其自行支配。而二婚婚前財產繼承,可采取協議約定或法院判決等方式解決。婚姻登記前對財產的協議約定,應當書面形式,且應當經過公證。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結婚前所擁有的財產是婚前財產,由其自行支配。但二婚時,如何處理婚前財產就成了一個問題。婚姻登記前對財產的協議約定,應當書面形式,且應當經過公證。對于沒有簽訂協議的情況,由于我國是實行財產分割制度的,婚后的財產都可以進行平分,但一般情況下,根據雙方婚前所擁有的財產及所投入的時間和勞動力進行判定。如果其中一方的婚前財產較多,另一方希望得到一定份額,可以通過協議約定或者法院判決獲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采用協議約定的方式,應當書面形式,且應當經過公正。否則可能會因為未能充分反映雙方真實意愿或操作不當而出現爭議。對于二婚婚前財產繼承問題,建議在結婚前由夫妻雙方就財產進行明確的約定,以免在婚姻狀況發生變化時出現產生糾紛的情況。同時,在處理二婚婚前財產繼承問題時,可以尋求專業的法律援助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婚前沒有簽訂協議,是否無法繼承婚前財產?并非如此。雖然沒有簽訂婚前財產協議,但是在離婚時,根據雙方婚前所擁有的財產及所投入的時間和勞動力進行判定,如果其中一方的婚前財產較多,另一方也可以獲得一定的份額。同時,如果能證明婚前財產完全是個人所得,并沒有婚姻關系的共同財產的成分,可以不進行財產分割。
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在結婚前所擁有的財產,應該由其自行支配。而二婚婚前財產繼承,可采取協議約定或法院判決等方式解決。婚姻登記前對財產的協議約定,應當書面形式,且應當經過公證。為了避免在離婚時出現糾紛,建議夫妻雙方在結婚前將財產進行明確的約定,或者在處理婚前財產繼承問題時,尋求專業的法律援助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條 夫妻可以協議處理婚前財產、婚后各自所得的財產以及共同財產的權利和義務。婚姻登記前對財產的協議約定,應當書面形式,且應當經過公證。
二婚結婚前財產要公證嗎?
法律分析:法律并沒有強制規定,二婚的婚前財產必須要去公證。也就是說,要不要去公證,完全取決于當事人自己的態度。婚前財產,是一個法律名詞。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