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法院把婚前婚后在一人名下的房屋判決為夫妻共同財產是為什么? 2023.11.14 15:14:55 0人收看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在線咨詢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離婚了,法院把婚前婚后在一人名下的房屋判決為夫妻共同財產是為什么? 5913 人贊同 910 人不贊同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在線咨詢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2021)鄂01民終2760號,這套房屋是張先生婚前以個人名義簽訂購房合同并轉賬給開發商,且簽訂日期早于雙方領證時間,婚后也沒有加妻子李女士名字,張先生認為這個房子應該算個人財產,不過法院認為,僅這些材料并不足以推定房產是張先生的婚前個人財產,原因就是婚前雙方有比較復雜的資金來往,李女士在買房前一個月內給付過張先生一筆錢,但是張先生主張李女士支付的部分屬于個人贈與。在沒有辦法直接證明贈與的情況下,法院認定房屋屬于雙方婚前共同出資為結婚而購買,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平均分配。所以說婚前購房,雙方出資,登記在一方名下的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554 人贊同 264 人不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