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假離婚需要什么證據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法院判定假離婚需要什么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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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定假離婚需要什么證據
法院判定假離婚需要的證據是偽造的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離婚證。法律不會區分夫妻真離婚還是假離婚,只要雙方自愿離婚,辦理了離婚登記,拿到離婚證,那么夫妻的婚姻關系就依法解除。通過訴訟取得的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也具有同樣效力。除非有證據證明離婚證、判決書、調解書是偽造的,那么才可認定為是假離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