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誹謗需要什么證據(怎么直接從網上起訴)
起訴造謠者需要什么證據
起訴造謠者需要如下證據:
1、具體需要對方造謠、捏造事實誹謗自己的錄音錄像;
2、造謠時在場的其他人的證言,造謠的聊天文字記錄等證據。
起訴的流程:
1、調查取證:當事人應當調查取證,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等;
2、起草訴狀:當事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起草符合法律要求的訴狀,明確自己的請求和訴訟事實、理由等,并附上相關證據;
3、遞交訴狀:當事人應當將起訴狀遞交至被告住所地或者事發地人民法院,同時交納訴訟費用。法院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五日內向起訴人發出受理通知書;
4、被告答辯: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后應當在法定期限內進行答辯,說明自己的意見和觀點,并附上相關證據;
5、開庭審理:庭前準備工作完成后,法院將安排開庭審理。在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可以進行辯論,法院可以詢問當事人或者證人,查閱證據等;
6、審判裁決:庭審結束后,法院將根據調查取證情況、當事人的陳述和已有證據等作出判決或者裁定。判決或者裁定一經宣告,即具有法律效力。
起訴的條件如下: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起訴是一種法律訴訟行為,需要當事人依據法律規定進行。當事人在起訴前需要仔細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訴訟程序,提前準備好證據和事實依據,并保證自己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告人誹謗需要什么證據
法律分析:1、需要有誹謗的事實。2、誹謗必須針對的是特定的人實施的。3、散布的事實需是捏造虛構的。誹謗的證據可以有視聽資料、書證或者電子數據。
法律依據:
一、《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起訴誹謗需要什么證據
如遭遇他人誹謗,相應的書證、錄音、視頻或者是截圖,都可以作為證據,證明存在誹謗的事實。
誹謗情形嚴重的構成誹謗罪。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實施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從而構成的犯罪。
構成誹謗罪是需要滿足以下條件的:1.誹謗罪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2.行為人實施捏造并散布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3.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誹謗罪。4.行為人必須是故意為之的,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
如果他人侵害自身的利益,構成誹謗罪的,那么是可以起訴處理的。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民事訴訟法中的起訴,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權益受到侵犯,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以自己的名義請求法院予以審判保護的訴訟行為。如果想要起訴的,一般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起訴狀的內容一般包括:原被告雙方的詳細信息;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將起訴狀提交至法院之后,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相關當事人。
所以,你知道應該要怎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誹謗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誹謗罪是指以虛假事實或者惡意歪曲事實,損害他人名譽、信譽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誹謗罪的構成要件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 事實不實:誹謗罪的核心是虛假事實,即對他人進行的指控或者揭露的內容是不真實的。如果所指控的事實是真實的,即使對方受到了損害,也不構成誹謗罪。
2. 惡意:誹謗罪的行為人必須是有惡意的,即明知所指控的事實不真實,但仍然故意進行指控或者揭露,以達到損害他人名譽、信譽的目的。
3. 損害:誹謗罪的行為必須導致了被害人的名譽、信譽受到了損害。如果所指控的內容并沒有對被害人的名譽、信譽造成實質性的影響,那么就不構成誹謗罪。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指控的內容是真實的,但是行為人的表述方式過于惡劣,依然可能構成誹謗罪。此外,如果所指控的內容是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那么即使是虛假的,也不構成誹謗罪。
總之,誹謗罪是一種侵犯他人名譽、信譽的罪行。行為人必須以虛假事實或者惡意歪曲事實,對他人進行指控或者揭露,并且導致被害人的名譽、信譽受到了實質性的損害,才能構成誹謗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誹謗他人名譽需要什么證據
如遭遇他人誹謗,相應的書證、錄音、視頻或者是截圖,都可以作為證據,證明存在誹謗的事實。必須滿足以下的要求,才可構成誹謗: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內容完全是虛構的;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等等。起訴方法如下:準備好訴狀、原被告雙方的身份信息資料、證據材料,去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進行立案;在法院正式受理立案后,根據法院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交納案件受理費;案件移送業務部門負責,等法院開庭通知準備開庭。
告人誹謗需要的證據如下:
1、證明誹謗存在的錄音、錄像等;
2、證人證言等;
3、收集加害人散布謠言的文字材料;比如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
4、收集受害人自己受到侵害的具體表現和事例等。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并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
5、須有證明捏造某種事實行為的證據;
6、須有證明散布捏造事實行為的證據;
7、能證明他人捏造事實,散布謠言損害名譽,情節嚴重的物證。
如果遇到誹謗起訴的流程:
1、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2、遞交自訴狀或者口頭告訴;
3、人民法院進行審查,決定是否立案,并書面通知自訴人;
4、決定立案的,自訴人應提交相應證據;
5、等待法院通知開庭。
綜上所述,需要有大字報、錄音、錄像、證人證言等證據,表明行為人有針對特定的人,捏造并散布某種虛假事實損害該公民人格名譽的行為,而且這些行為具有嚴重情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起訴誹謗需要什么證據
法律主觀:
起訴誹謗罪需要以下證據: 1、證明存在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的物證、書證、試聽資料、電子數據等; 2、證明存在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的證據; 3、證明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證據。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第五十一條 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
起訴誹謗需要什么證據
起訴誹謗需要提供以下證據:
1、告人誹謗應提交證明行為人捏造虛假事實的相關物證書證;
2、散布捏造事實的視聽資料;
3、電子數據和在場人的證人證言等證據。
誹謗罪的構成包括以下要件:
1、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當事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犯罪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2、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該罪;
3、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
綜上所述,告人誹謗罪,需要的證據有:須有證明捏造某種事實行為的證據;須有證明散布捏造事實行為的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告他人誹謗罪需要什么證據
告人誹謗需要的證據如下:
1、證明誹謗存在的錄音、錄像等;
2、證人證言等;
3、收集加害人散布謠言的文字材料;比如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
4、收集受害人自己受到侵害的具體表現和事例等。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并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
5、須有證明捏造某種事實行為的證據;
6、須有證明散布捏造事實行為的證據;
7、能證明他人捏造事實,散布謠言損害名譽,情節嚴重的物證。
誹謗罪如何定罪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誹謗罪;
2、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布;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布。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 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并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綜上所述,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并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