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狀可以自己寫嗎(民事起訴狀可以自己寫嗎)
起訴書自己寫還是律師寫
法律分析:起訴狀可以自己寫,也可以請律師寫,寫作要求包括: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公民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和聯系方式,法人寫明法人全稱、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職務、委托代理人姓名、單位職務、地址,律師則寫明所在律師事務所即可;有具體明確的訴訟請求;有起訴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當事人簽名蓋章和簽署的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狀可以自己手寫嗎
法律分析:起訴狀可以自己寫。但是起訴狀中必須包括以下內容:第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第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第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第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起訴書可以自已寫嗎
一、起訴書可不可以自已寫
起訴書是可以由自已寫的,但應寫明以下內容: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實事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包括證人姓名和住所等;
4、注明遞交法院的名稱、具狀日期以及具狀人的簽字、蓋章等。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起訴流程是怎么樣的
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實行公開審理。對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將在開庭三日前通知雙方當事人。
2、開庭審理大致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評議,宣判等幾個階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請,需要說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請或者申請被駁回,庭審將繼續進行。
3、在法庭調查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自己的請求和主張,按順序分別舉證、質證。質證是當事人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有無證明力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說明和辯駁。
4、在法庭辯論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爭議焦點,圍繞全案事實、法律責任等發表意見。
5、在評議、宣判階段,合議庭或審判員將對庭審情況進行總結,對雙方當事人發表的意見進行評議,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闡明理由。
6、如果您是原告,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7、作為當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訴訟階段,您都可以同對方當事人進行和解,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主持調解。如果不同意調解或未達成調解協議,人民法院將繼續審理并作出判決。
綜合上面所說的,起訴書一般是在起訴之間就需要寫的,對于起訴書可以由自己書寫也可以請律師書寫,只要寫的內容合理、合法,而且也能獲得法院的受理,那么就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權益,但請律師寫起訴狀是需要支付一筆起訴的費用。
起訴書是自己寫嗎
法律主觀:
可以自己寫,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書寫。 起訴狀 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 訴訟 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 證據 和證據來源, 證人 姓名和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 管轄 。
起訴書可以自己寫還是請律師寫
法律分析:起訴書能自己寫,訴訟狀可以由本人自己寫,也可以委托代表律師寫,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訴訟狀首先需要寫明雙方的基本信息、然后寫明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證據及證據來源、最后寫明致送法院及起訴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自己可以寫起訴狀起訴別人嗎
法律主觀:
起訴狀能自己寫,起訴狀的書寫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標準就可以。書寫困難的也可口頭起訴。但是起訴狀最好請律師代寫,他們專業知識比較豐富,寫的起訴狀比較全面一點?!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形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起訴狀可以自己寫嗎
法律主觀:
在刑事 自訴案件 或者民事案件中, 訴訟 狀可以由本人自己寫,也可以 委托律師 寫,在實踐中如果當事人不具備相關的 法律知識 ,建議委托律師寫 起訴狀 。 如果自己書寫的情況下,民事起訴狀的內容要符合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列明的內容: 首先起訴狀要包括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起訴的,還要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其次還要列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如果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也需要列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第三部分就要寫清楚您的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第四,如果有 證據 的話還要寫清楚證據和證據來源, 證人 的姓名和住所地。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起訴狀是自己寫還是去法院寫
起訴狀一般是自己寫。但如果起訴人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根據法律規定,起訴狀具體是指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書狀。
所以起訴狀是自己寫和去法院寫都是可以的,起訴狀中應當有的包括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等。
一、起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并按順序寫成:
1、原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個人的,應當寫明原告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原告方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另還需寫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聯系方式。
2、被告的身份信息。內容要求與原告的身份信息一致。
3、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涉及給付義務的,應當具有可執行性。
4、簡要陳述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
二、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院起訴書格式如下: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原告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告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訴狀可以自己寫嗎
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在起訴的時候,原告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訴訟狀,訴訟狀要載明原告的訴訟請求,以及訴訟請求的理由等的內容。在刑事案件中訴訟狀一般由檢察院出具,那么訴狀可以自己寫嗎?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訴狀可以自己寫嗎
可以。在刑事自訴案件或者民事案件中,訴訟狀可以由本人自己寫,也可以委托代表律師寫,在實踐中如果當事人不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識,建議委托律師寫訴訟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民事起訴狀怎么寫
起訴狀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原告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被告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案由:交通事故賠償
請求事項:(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簽名或蓋章)
__年__月___日
附:
一、本訴狀副本份(按被告人數確定份數);
二、證據份;
三、其他材料份。
三、起訴狀要寫多少份
民事起訴狀份數需要根據當事人的人數來確定,至少三份,如果告方人數眾多則根據人數一手一份。訴訟狀一般是一正本(送交法院)和兩副本(雙方當事人)。也可能是一正本若干副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