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離婚當天能離了嗎(民政局離婚當天能離了嗎可以不用30天冷靜期嗎)
去民政局離婚當天能離嗎
法律主觀:
離婚去民政局當天一般不可以辦理完畢。還要經過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 協議離婚的辦理流程: 1.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 2.雙方共同前往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3.符合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予以受理。 4.經過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 5.離婚冷靜期屆滿后,雙方當事人在三十日內共同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6.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結束,認為符合離婚條件的,一般當天可以發給離婚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到民政局離婚當天能離嗎?
法律分析:離婚可以直接去民政局辦理,一般當天就能拿到離婚證;但現在很多城市需要先預約,否則當天去排不上號。夫妻雙方想要離婚的,需要先登入一方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的官網,網上先預約登記,接到通知后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就可以到民政局申請辦理離婚了。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民政局離婚當天能離了嗎
不可以。協議離婚是有冷靜期的。當夫妻雙方經過冷靜期之后仍然要離婚的,攜帶相關證件去民政部門當天即可辦結。具體來說,我國法律目前對協議離婚有新增加了一個流程,那就是離婚冷靜期,其具體含義為,男女雙方去婚姻登記機構提出離婚申請的,必須經過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期滿后需申請,未到場申請,婚姻登記機構視為撤回。因此,離婚是無法當天離的,必須經過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期滿后,雙方仍想離婚的,需到場申請才能夠解除婚姻關系。
協議離婚程序如下:
1、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并以書面形式寫成離婚協議書。2、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3、經過30日的離婚冷靜期沒有撤回申請的,經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為自愿離婚的,發給離婚證。
離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在我國,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
離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解除婚姻關系以合法的婚姻關系存在為前提。離婚為合法有效婚姻關系的解除,婚姻當事人雙方必須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結婚要件的男女結合后請求“離婚”的,不按離婚處理。
第二,解除婚姻關系的主體是婚姻當事人。解除婚姻關系體現的是當事人的意愿,只能當事人本人進行。
第三,解除婚姻關系應當符合法定的離婚條件和程序。當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辦理離婚手續,否則不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
第四,解除婚姻關系將產生一系列離婚的法律后果。婚姻關系終止將引起夫妻人身關系消滅、共有財產清算、子女撫養方式變更、共同債務清償等一系列后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可以當天去當天就離嗎
不可以,通常,協議離婚是有冷靜期的。當夫妻雙方經過冷靜期之后仍然要離婚的,攜帶相關證件去民政部門當天即可辦結。具體來說,我國法律目前對協議離婚有新增加了一個流程,那就是離婚冷靜期。
冷靜期具體含義為,男女雙方去婚姻登記機構提出離婚申請的,必須經過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期滿后未撤回離婚的,婚姻登記機構才會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發給離婚證。因此,離婚是無法當天離的,必須經過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期滿后,才能夠解除婚姻關系。
根據《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婚姻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協議離婚需要經過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五個程序,方能領取雙方離婚證,從申請離婚登記到辦結一般需要一到兩個月的時間。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同樣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夫妻雙方到民政局協商離婚時,如果符合協商離婚條件,同時提交的離婚資料也齊全的話,快的話實際上30分鐘左右就能拿到離婚證明書,收到離婚證明書后意味著夫妻間的婚姻關系被宣布解除。但以上是在民法典未實施之前,現在的話提交離婚資料,30天冷靜期完結后,再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這樣的話大概要超過一個月才能拿到離婚證。
訴訟離婚需要經過系列程序,主要包括確定管轄法院、立案、開庭審理、判決、執行等程序。訴訟離婚不會出現當天“即訴即離”的情況。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序審限為3個月,普通程序則是6個月;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的,二審普通程序審限3個月;特殊情況審限可延長。
根據《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根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三條規定,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
去民政局離婚馬上能離嗎
直接去民政局可以馬上申請離婚,但是沒有辦法馬上領取離婚證。因為協議離婚新增了離婚冷靜期,一般需要一個月時間。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無人反悔的,即可發給離婚證。
一般來說,帶齊證件的情況下,當天能夠拿到離婚證。部分地區要求辦理離婚手續需提前預約,若未經預約,現場不得辦理,那么當天可能就拿不到離婚證。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其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異地辦離婚證流程: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解除婚姻關系,后專指通過法律程序解除夫妻關系。
辦理離婚證,需要當事人雙方本人一起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一方辦不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民政局離婚當天能離了嗎
法律分析: 當天離不了,從遞交離婚申請起算三十日為“離婚冷靜期”,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當天去民政局可以離婚嗎
法律分析:去民政局進行登記離婚時,當天是離不了的,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后,雙方應當在三十日內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去民政局離婚當天能辦理嗎
在一般情形下,去民政局把那里離婚當天是能夠辦理完畢的。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到民政局離婚當天能離嗎
到民政局離婚當天不能離。辦理登記離婚必須本人親自到場,需要攜帶的資料有: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男女雙方共同到民政局遞交離婚申請,但是并不能當天就領取離婚證,而是給雙方為期30日的“冷靜期”,即遞交申請后的30日內,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民政局申請撤回。如雙方30日冷靜期均沒有申請撤回,自第31日到第60日,雙方一起去民政局領取離婚證,如果未領取,仍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任何一方在上述60日內撤回申請,離婚登記均不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