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協議離婚當天可以辦理嗎(調解離婚當天就能離嗎)
雙方都同意離婚當天可以辦完嗎?請問一下雙方同意離婚且沒有糾紛的,可以到法院當天辦理好離婚證嗎?
到法院當天是辦不到離婚證的。首先,辦理離婚證,必須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這屬于協議離婚。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協議離婚有30天的冷靜期,因此,是不可能當天就領到離婚證的。其次,到法院是不辦離婚證的,法院能領到的是調解書或者判決書,而且,到法院有立案、開庭等程序,當天也不太可能辦理完離婚流程。
去法院協議離婚當天能辦理嗎?
協議離婚一般不可以的當天拿到離婚證的,現在有為期30天的離婚冷靜期。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后,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申請,然后在冷靜期結束后的30天辦理期內,去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法律規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協議離婚當天就可以拿到離婚證么
協議離婚當天取不了離婚證。新增加了對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離婚冷靜期的制度。所謂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在離婚時,政府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后再行決定是否繼續離婚。冷靜期為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所以現在夫妻協議離婚,需要先提出離婚申請,然后冷靜30天,30天后如果雙方還是要離婚的話,雙方需要在30天內親自到民政局申請離婚證,符合離婚條件的民政局頒發離婚證。所以現在要協議離婚,最快的需要31天才能拿到離婚證。
協議離婚除了要經過離婚冷靜期外,夫妻雙方還應滿足下列條件:
1、雙方就財產債務、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
2、簽署了離婚協議;
3、持有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
4、雙方親自前往任意一方戶籍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申請;
5、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收到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除了協議離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還可以選擇訴訟離婚的方式,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協議書簽字后多久可以辦離婚證
離婚協議書簽字后當天可以辦離婚證。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婚姻登記機關應準予離婚。協議離婚的,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離婚流程為:
1、審查:對當事人雙方提交的身份證。戶口簿和離婚證等證件和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看身份證是否是本人的,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符合等問題。
2、登記:工作人員會詢問當事人雙方是否自愿離婚,并繳納九元作為離婚登記費用,當事人雙方填寫柳婚聲明書,兩人在離婚聲明書和協議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并按手印,隨后工作人員打印離婚證。
3、申請:當事人帶著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到原先登記結婚的婚姻登記處提交離婚證補辦申請。婚姻登記處會調出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對當事人的婚姻狀況進行核查,核查屬實后,婚姻登記處為當事人補辦離婚證。
綜上所述,只要雙方簽了離婚協議,隨時都可以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雙方自愿離婚的話當天就可以離嗎
如果雙方自愿離婚并且沒有爭議,可以當天辦理離婚手續。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雙方必須是自愿離婚,沒有任何強迫或威脅的情況下作出的決定。
2. 雙方必須達成一致意見,包括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探視權等問題。
3. 雙方必須滿足離婚的法定條件,例如婚姻關系已經存續滿一定年限,或者存在婚姻無法繼續存續的情形。
4.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法院)辦理離婚手續,包括填寫相關表格、提供相關證件、簽署離婚協議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存在爭議,例如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探視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那么離婚手續可能需要較長時間,需要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爭議。此外,如果雙方存在未履行的婚姻義務,例如未支付贍養費或者存在家庭暴力等行為,也可能會影響離婚手續的順利進行。因此,在離婚前,雙方應該充分了解相關法律規定,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現在離婚當天就能離嗎
【法律分析】:現在離婚當天并不能辦理成功。離婚分為兩種方式,第1種是協議離婚,在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離婚申請之日起,應當經過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冷靜期過后才能正式領離婚證;第2種是訴訟離婚,即使適用于簡易程序最少也要三個月。不管是哪種方式離婚都不會馬上辦理,而且也不可能現場就能領取到離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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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手續一天能辦好嗎
法律主觀:
對于協議離婚手續一天能不能辦完這個問題,答案是不可以的,因為根據我們現在民法典的規定,協議離婚的話,要有30天的離婚的逾期,所以夫妻雙方如果決定離婚的,要在30天以后才能夠去辦理離婚手續。
一、協議離婚手續一天能辦完了嗎
不能當天辦理
需要30日的冷靜期
期滿不去就是為撤銷離婚申請
期滿需要離婚再去辦理
民法典有規定
二、離婚房產怎么過戶
1、夫妻離婚涉及房屋轉移時,一般是雙方共同申請登記,雙方就財產問題達成一致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就可以了,一定要及時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房產過戶手續,即辦理買賣過戶,即按正常買賣程序辦理,一周左右時間就可以辦理成功。
2、對于離婚房產過戶,需要辦理房屋析產登記。夫妻離婚析產不需要辦理多少手續,只需要按照房管局相關規定辦理離婚析產登記。析產登記主要適用于離婚析產。顧名思義,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后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占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雙方免收交易稅費。
三、離婚房產過戶注意事項
1、如果對方不過戶,則是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后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戶了。
2、夫妻雙方簽署離婚協議,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一定要協商妥當,注明房產的歸屬及權后還需要加蓋民證局的章,這樣建委過戶時才會成為有利證據。如果離異雙方是直接通過法院判決的,在過戶時只要攜帶法院判決書即可過戶。
法律客觀:
《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 離婚登記 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協議離婚當天可以拿離婚證嗎
協議離婚一般是可以的當天拿到離婚證的。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后,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協議離婚的流程:
1、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按地域進行管轄。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由于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因此,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諸項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如查明僅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雖然都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去法院離婚當天可以拿到離婚證嗎
法律主觀:
協議離婚不是當天就可以拿到離婚證。《民法典》增加了離婚冷靜制度,即在申請辦理離婚登記三十日內,如果夫妻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直到上述期限屆滿之后的三十日內,夫妻雙方才可以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雙方不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