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民事賠償無力償還怎么辦)
民事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 事故責任認定書 劃分責任承擔,你們可以根據 事故認定書 以對方和交強險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 人身損害賠償 ,先由對方保險公司在 交強險賠償限額 范圍內給予賠償,不足的部分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比例 承擔賠償責任 。保險公司有先行墊付的義務。你們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 2.受害方可以根據事故認定書以肇事方和交強險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先由肇事方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范圍內給予賠償,不足的部分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 伙食補助費 、營養費、交通費、后續治療費、 傷殘賠償金 、 精神損害撫慰金 等。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屬于一種什么民事責任
交通事故的民事責任也就是交通事故中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它屬于民事責任中的侵權責任,即是指當事人的違反交通事故法律法規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財產權依法承擔的民事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主要指對人員傷亡所造成經濟損失的補償和車輛損害牲畜傷亡等直接經濟損失民事責任的承擔。
道路交通民事責任(損害賠償責任)與交通事故行政處罰的區別在于:
(1)兩者承擔責任的性質不同
交通事故行政處罰是對當事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處罰,是以國家名義實施的對其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為的制裁。如果處以罰款處罰,其罰沒款應全部上繳國庫。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是當事人之間互相承擔的一種民事責任。其賠償的財物用以彌補另一方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的損害。
(2)兩者的目的不同
交通事故的行政處罰是對當事人的一種法律制裁,目的在于懲罰教育違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的當事人,并對后人產生一種警誡的作用。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目的是補償受害人的人身財產損失,并盡量使其財產恢復到受到侵害前的狀態。
(3)兩者在法律適用上不相同
交通事故行政處罰的主要依據是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屬于行政法范疇。而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是一種民事責任,則主要適用我國民法關于損害賠償的相關規定。
(三)交通事故的刑事責任
交通事故的刑事責任是指交通事故的當事人由于其交通肇事行為違反了《刑法》有關條款的規定,依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這里《刑法》的有關條款是指第133條關于交通肇事罪的規定。根據《刑法》第133條規定,交通肇事罪,是指違法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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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死亡民事賠償范圍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賠償范圍包括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1、 處理事故費用。死者的親屬為處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亦可向責任人主張,但該種主張應按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誤工費的計算,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2、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4、精神損害撫慰金。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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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交通事故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交通事故是刑事責任還是民事責任,取決于行為人的事故責任。行為人對事故負主要或者全部責任,事故造成死亡或者三人以上死亡,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不屬于上述情形的,不承擔刑事責任,應當按照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種特別惡劣的交通違法行為,要承擔更為嚴厲的法律后果。交通肇事后,受害人往往處于孤立無援的危險狀態,由于這種狀態是由肇事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造成的,所以產生了肇事人及時消除這種危險狀態的法律義務。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法定義務,事實上形成了新的違法行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無論是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處罰責任,或是刑事責任都要比沒有逃逸嚴重得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民法典新規交通事故賠償
法律分析:2021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法律規定的因為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誤工費、醫療費、住宿費、所需營養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都需要按情況進行賠償;還有如果因為交通事故造成車輛的損失,需要賠償車輛修理費,沒辦法修理的要賠償其等價的金錢;在生活中,交通事故會使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損害,需要賠償精神損害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刑事附帶民事是怎么賠償的
交通事故刑事附帶民事是賠償標準具體如下:
(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1、死亡賠償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死亡賠償金的計算公式:
(1)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x 20年;
(2)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上未滿75周歲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x(20年—增加歲數);
(3)死亡賠償金(75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x5年。
2、喪葬費: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
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1)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額。
4、醫療費: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1)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5、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1)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6、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2)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3)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7、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1)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
(2)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8、住院伙食補助費:
(1)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2)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9、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二)財產損害賠償標準:
財產損失賠償標準,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
1、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2、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4、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三)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1、因人身權益或者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2、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于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于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范圍內進行確定。
3、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九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十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第十三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十六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第十七條
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因人身權益或者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第五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賠償標準?
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標準是因人而異的,具體的計算依據是: 1、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2、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4、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5、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交通事故民事賠償,對方無力償還怎么辦???
如果交通肇事賠償無力償還,可以根據交警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承擔,可以到法院起訴,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可以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執行以后再看如果沒有違法交通法規不構成犯罪,就民事部分賠償。但可以要求延期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不管有沒有能力都得起訴要求對方賠償,何時有能力執行時何時申請執行其財產。對方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連帶責任。
和肇事者簽訂分期賠償協議。讓對方慢慢賠償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起訴對方的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先承擔一部分,剩余由肇事者承擔。
擴展資料: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
1、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致殘賠償項目和標準: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死亡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1中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交通事故賠償
一、交通事故發生后,保護現場,通知保險公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保險公司是誰?第三者強制責任險是多少? 當事人根據交通大隊做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責任(如無責任、部分責任、同等責任、大部分責任或全部責任),確定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的機動車駕駛員、非機動車駕駛員或行人。 律師提示: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應當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及時報警、保護現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賠償標準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實行,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同時廢止。對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及賠償標準,以往由《辦法》規定,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其他案件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也是參照《辦法》計算。但新條例在廢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同時,并未就相應的損害賠償項目及標準作出規定,而是在該條例第95條第2款規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這當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學性精神,但由于目前國家并未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制…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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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最新2007) 序號項 目標 準(元/年) 說 明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計劃單列市深圳 32009 經濟特區珠海 19339 汕頭 11964 一般地區 16015 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元/年) 507978 三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元/年) 計劃單列市深圳 23986 經濟特區珠海 16237 汕頭 9749 一般地區 12432 四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元) 388597 五職工平均工資(元/年) 計劃單列市深圳 49013 經濟特區珠海 42187 … 交通肇事賠償標準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實行,國務院《辦法》同時廢止。對于交通肇事損害賠償項目及賠償標準,以往由《辦法》規定,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其他案件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也是參照《辦法》計算。但新條例在廢止《辦法》的同時,并未就相應的損害賠償項目及標準作出規定,而是在該條例第95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這當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學性精神,但由于目前國家并未就交通肇事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制定相應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只有… 交通事故賠償范圍
國務院制定的《實施條例》第95條第二款規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依據這一規定,對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適用《民法通則》的規定確定賠償的范圍及標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與《道路交通安全法》與《實施條例》于同日施行,故對于人身損害賠償的范圍和標準,可適用《解釋》的有關規定。在公安部制定的《程序規定》第58條中,明確規定公安機關進行調解時,要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總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分擔的數額。造成人身損害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原則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后,“找誰索賠”、“損失多少”等問題是受害人最關心的問題《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對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規定了嚴格責任原則,以體現對交通弱勢群體的保護。與過去無過錯原則(賠償10%)有很大區別。一般情況則都要由機動車一方承擔民事責任。除非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可以減輕責任。減輕責任部分為10%至50%之間,法和條例均未規定,高法正在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關… 交通事故與工傷雙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都屬于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規定,勞動者因工傷事故受到人身損害,按《工傷保險條例》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勞動者可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工傷保險關系與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關系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從性質上看,工傷保險是對商業保險的一種提升…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7年)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7年) 各市、縣公安局: 根據省統計局公布的2006年度統計數據及有關規定,現將《廣東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印發給你們。從2007年5月30日零時起至2008年5月29日24時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計算方法,適用本標準計算人身損害賠償。 請各地將本標準向社會公布。廣東省公安廳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九日附表: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7年) …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6年)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6年) 序號項 目標 準(元/年) 說 明一城鎮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元/年) 計劃單列市深圳 2866525 經濟特區珠海 1890773 汕頭 1222917 一般地區 14769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5年)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5年) 從2005年5月30日零時起至2006年5月29日24時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計算方法,適用本標準計算人身損害賠償。 序號 項 目 標 準(元/年) 說 明 一 城鎮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元/年) 計劃單列市 深圳 25864 …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4年)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4年) 從2004年6月3日起至2005年5月29日24時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或雖在此前發生但尚未完成調解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計算方法,適用本標準計算人身損害賠償。 項目 標準(元/年)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計劃單列市 深圳 2390592 …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3年)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3年) 序 號 項 目 標 準 說 明 一 年人平均生活費 8988元 省統計局公布的2002年度的數據 … 交通事故評殘標準
[發布單位] 公安部[發布日期] 2002-12-1 目錄 1.范圍 2.術語和定義 3.評定總則 4.傷殘等級 5.附則 附錄A 傷殘等級劃分依據 附錄B 多等級傷殘的綜合計算方法 附錄C 有關傷殘程度的區分 前言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是在充分總結吸收1992年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A35-1992)執行的經驗和國內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礎上起草形成。本標準進一步完善了傷殘等級10級分類法。在全面規范人體傷殘程度的同時,還建立了多等級…一、交通事故發生后,保護現場,通知保險公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保險公司是誰?第三者強制責任險是多少? 當事人根據交通大隊做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責任(如無責任、部分責任、同等責任、大部分責任或全部責任),確定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的機動車駕駛員、非機動車駕駛員或行人。 律師提示: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應當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及時報警、保護現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賠償標準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實行,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同時廢止。對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及賠償標準,以往由《辦法》規定,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其他案件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也是參照《辦法》計算。但新條例在廢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同時,并未就相應的損害賠償項目及標準作出規定,而是在該條例第95條第2款規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這當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學性精神,但由于目前國家并未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制…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8年)
廣東省公安機關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有關項目計算標準各市、縣公安局: 根據廣東省統計局提供的統計數據,我廳制訂了《廣東省公安機關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有關項目計算標準》,現將該標準印發給你們。從2008年5月30日零時起至2009年5月29日24時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計算方法,適用本標準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廣東省公安廳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表:2008年度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慰撫金標準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慰撫金的確定標準 精神損害賠償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權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損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者死者近親屬要求侵權人通過財產賠償等方法進行救濟和保護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范圍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中精神損害賠償應適用如下兩個方面場合: 1.侵害生命權對其近親屬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創傷的救濟。 2.侵害健康權對其本人或其親屬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濟。在精神損害賠償問題上,由于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沒有規定明確的賠償標準… 深圳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最新)
深圳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最新2007) 序號項 目標 準(元/年) 說 明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計劃單列市深圳 32009 經濟特區珠海 19339 汕頭 11964 一般地區 16015 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元/年) 507978 三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元/年) 計劃單列市深圳 23986 經濟特區珠海 16237 汕頭 9749 一般地區 12432 四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元) 388597 五職工平均工資(元/年) 計劃單列市深圳 49013 經濟特區珠海 42187 … 交通肇事賠償標準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實行,國務院《辦法》同時廢止。對于交通肇事損害賠償項目及賠償標準,以往由《辦法》規定,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其他案件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也是參照《辦法》計算。但新條例在廢止《辦法》的同時,并未就相應的損害賠償項目及標準作出規定,而是在該條例第95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這當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學性精神,但由于目前國家并未就交通肇事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制定相應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只有… 交通事故賠償范圍
國務院制定的《實施條例》第95條第二款規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依據這一規定,對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適用《民法通則》的規定確定賠償的范圍及標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與《道路交通安全法》與《實施條例》于同日施行,故對于人身損害賠償的范圍和標準,可適用《解釋》的有關規定。在公安部制定的《程序規定》第58條中,明確規定公安機關進行調解時,要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總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分擔的數額。造成人身損害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原則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后,“找誰索賠”、“損失多少”等問題是受害人最關心的問題《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對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規定了嚴格責任原則,以體現對交通弱勢群體的保護。與過去無過錯原則(賠償10%)有很大區別。一般情況則都要由機動車一方承擔民事責任。除非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可以減輕責任。減輕責任部分為10%至50%之間,法和條例均未規定,高法正在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關… 交通事故與工傷雙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都屬于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規定,勞動者因工傷事故受到人身損害,按《工傷保險條例》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勞動者可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工傷保險關系與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關系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從性質上看,工傷保險是對商業保險的一種提升…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7年)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7年) 各市、縣公安局: 根據省統計局公布的2006年度統計數據及有關規定,現將《廣東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印發給你們。從2007年5月30日零時起至2008年5月29日24時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計算方法,適用本標準計算人身損害賠償。 請各地將本標準向社會公布。廣東省公安廳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九日附表: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7年) …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6年)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6年) 序號項 目標 準(元/年) 說 明一城鎮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元/年) 計劃單列市深圳 2866525 經濟特區珠海 1890773 汕頭 1222917 一般地區 14769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5年)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5年) 從2005年5月30日零時起至2006年5月29日24時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計算方法,適用本標準計算人身損害賠償。 序號 項 目 標 準(元/年) 說 明 一 城鎮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元/年) 計劃單列市 深圳 25864 …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4年)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4年) 從2004年6月3日起至2005年5月29日24時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或雖在此前發生但尚未完成調解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計算方法,適用本標準計算人身損害賠償。 項目 標準(元/年)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計劃單列市 深圳 2390592 …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3年)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3年) 序 號 項 目 標 準 說 明 一 年人平均生活費 8988元 省統計局公布的2002年度的數據 … 交通事故評殘標準
[發布單位] 公安部[發布日期] 2002-12-1 目錄 1.范圍 2.術語和定義 3.評定總則 4.傷殘等級 5.附則 附錄A 傷殘等級劃分依據 附錄B 多等級傷殘的綜合計算方法 附錄C 有關傷殘程度的區分 前言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是在充分總結吸收1992年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A35-1992)執行的經驗和國內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礎上起草形成。本標準進一步完善了傷殘等級10級分類法。在全面規范人體傷殘程度的同時,還建立了多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