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傷殘1到10級賠償標準(精神鑒定一共分幾級)
1—10級傷殘賠償標準金額
一級到十級傷殘的賠付標準是不一樣的,其中一級傷殘的賠償費是最高的,為本人的二十七個月的工資;十級傷殘的賠償費是最低的,為本人的七個月工資。如果是工傷的話,要向專門的部門申請。
對一般的人身損害的,按《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另外,還有精神損害撫慰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意見有不同的標準。至于其他賠償項目,根據具體情況計算。
1—10級傷殘賠償標準金額是:1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2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3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4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5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6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7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8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9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10際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蘆薯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森旁。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此嘩橡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精神撫慰金賠償標準2023
法律主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并未明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計算方式和賠償限額,各地法院在審批實踐中如何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遇到了一定的困擾。針對此種情況,安徽、山東福建等地法院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及司法實踐,制定了具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計算規定,但仍有部分省市沒有明確具體的計算方式和賠償限額。一、安徽省《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人身損害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五條(一)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輕微傷害,不支持賠償權利人的精神撫慰金請求;(二)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一般傷害沒有構成傷殘等級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一般為1000元至5000元;(三)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的傷害已經構成傷殘等級,精神撫慰金的數額可以結合受害人的傷殘等級確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權情節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可以不按上述標準確定。受害人自身有過錯的,應按其過錯程度減少精神撫慰金數額。二、山東省《山東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85.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等物質性人格權和自然人的名譽權、姓名權、肖像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隱私權等精神性人格權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損害而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或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及其他情形的賠償金)的,具體賠償標準規定如下:(1)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一千元——三千元;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三千元——五千元;(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一般按照公民賠償標準的五——十倍予以賠償。侵害人侵害行為特別惡劣、受害人的傷害程度特別嚴重或社會影響特別大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上述賠償標準,但判決前必須呈報省法院復核。三、福建省《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25、根據侵權人的主觀過錯程度、侵害手段、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侵權行為分為一般侵權行為、嚴重侵權行為、特別嚴重侵權行為。一般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1000元—1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嚴重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10000元—5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特別嚴重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50000元—10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四、江蘇省《江蘇省高院、公安廳關于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28、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損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向主持調解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時,一般不宜超過5萬元。五、北京市關于印發《關于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25、侵權行為致人身體傷殘,受害人請求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可以根據受害人承受的肉體與精神痛苦情況給予一定金錢慰撫,給付數額可以根據傷殘程度及侵害人的過錯程度予以裁量。因侵害行為致受害人殘疾的,賠償數額一般不超過我市城鎮職工上一年平均工資收入的5倍。受害人身體受到一般傷害,造成嚴重后果,確有必要給予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參照致人殘疾的情況酌減。26、死者的近親屬以受害人死亡給自己造成精神痛苦為由請求死亡賠償金的,應予支持。賠償金數額可根據致害行為的性質、致害人的過錯程度、請求權人所受痛苦之程度以及其與死者的關系等酌定,但一般不得超過我市城鎮職工上年平均工資的10倍。死者的近親屬限于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缺位的,形成贍養、撫養、扶養關系的其他近親屬有權請求死亡賠償金。27、對于損害事故的發生,受害人也有過錯的,應根據其過錯的比例酌情減輕致害人的賠償責任,包括經濟賠償責任和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六、四川省《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意見》三、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具體標準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應根據精神損害賠償具有撫慰性、補償性的特點,并結合我省經濟發展的現狀綜合考慮。同時,由于物質性人格權和精神性人格權本身存在一定區別,因此在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標準時還應當區別物質性人格權和精神性人格權兩種不同情況而定。l、因侵權行為致人死亡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應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費計算二十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受害人,年齡每增加一歲少計一年,但補償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受訴法院所在地,是指受理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所在的縣(區、市),平均生活費標準,應以政府有關部門統計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早均生活水平為準,不應區分城市和農村。2、因侵權行為致人殘疾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的上限為100000元。其具體賠償救額的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100000元×傷殘等級系數×責任系數。計算殘疾賠償金不應考慮年限。傷殘等級系數,1級傷殘為1;2級傷殘為0.9;依此類推,10級傷殘為0.1。責任系數按照當事人過錯責任的大小確定。如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的,責任系數為1;承擔一半責任的,責任系數為0.5。侵權行為手段、情節、方式特別惡劣的,殘疾賠償金的數額可適當高于通過上述公式計算出的數額。殘疾人生活補助費與殘疾賠償金系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侵權人因侵權造成受害人精神損害嚴重后果的,除應當承擔殘疾賠償金外,還應當依法支付殘疾人生活補助費。3、侵犯他人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監護權、隱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權利的,其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標準原則上應掌握在500元至50000元的幅度內。鑒于我省各地經濟發展狀況的差異,各地法院可在上述幅度內確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權利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標準,由審判人員按照《解釋》第十條規定的六種因素綜合確定侵權人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4、因侵權行為導致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永久性毀損、滅失的,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確定標準適用上一條的規定。5、以獲取經濟利益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權利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不受上述最高限額50000元規定的限制,其具體賠償數額應根據侵權人獲利的多少而定。6、同一侵權行為分別侵害二個或二個以上自然人人格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本意見確定的賠償標準分別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7、在共同侵權案件中,無論被告人數的多少,作為多個被告共同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均不能超過上述最高限額。8、侵權行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遺體、遺骨、隱私的,無論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人數的多少,作為被告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均不能超過上述最高限額。據媒體報道,四川省最高法院近日出臺《關于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國家賠償案件適用精神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意見》指出,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金額,原則上不超過人身自由賠償金、生命健康賠償金總額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七、陜西省《審判委員會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一、致人死亡的,精神賠償數額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過20000元;二、致人殘疾的,精神賠償數額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過20000元;三、因民事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精神撫慰金可分為四個等級:一級15000至20000元,二級10000至15000元,三級5000至10000元,四級1000至5000元;若在以上規定的最高限額內仍不足以給當事人精神撫慰的,經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可在20000元至50000元范圍內決定賠償數額。八、重慶市《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確定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數額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條下列案件,權利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1)侵犯自然人的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案件;(2)侵犯自然人的著作鄰接權中的表演者人身權,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權、保護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權的案件。第二十一條人民法院應綜合考慮下列因素以決定是否適用精神損害賠償:(1)權利人的意愿是否被嚴重違背;(2)權利人體現在作品中的精神是否被嚴重歪曲;(3)是否給權利人的聲譽和社會評價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4)侵權人是否因此獲得較大的名譽或經濟利益。(5)其他嚴重損害權利人精神利益的情形。第二十二條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權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知名度和價值、當地的社會經濟情況、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情節、影響范圍等因素合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一般不超過10萬元。第二十三條權利人可以單獨就精神損害賠償提起訴訟,也可以與財產權利損害賠償一并提起訴訟。在后一種情形下,權利人如果將精神損害賠償列為獨立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應該就該訴訟請求單獨確定賠償額。九、廣東省《廣東省高院關于在國家賠償工作中適用精神損害撫慰金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五、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9.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應當以喪失人身自由的時間長短為主要依據,結合其他損害或者損失的情況綜合確定:(1)二十日以下的,一千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二千元以下。(2)二十日以上,二個月以下的,三千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五千元以下。(3)二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的,一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三萬元以下。(4)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二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五萬元以下;(5)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五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十萬元以下;(6)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十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十五萬元以下;(7)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十五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二十萬元以下;(8)十年以上的,二十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三十萬元以下;10.致受損害人重傷、殘疾或者死亡的,可不受受損害人喪失人身自由時間長短限制,在三十萬元以下確定。十、云南省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四、關于損害賠償的范圍問題14、精神撫慰金的賠償數額,一般不得超過5萬元,情況特殊的不得超過10萬元。十一、河南省《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當前民事審判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三十條侵害自然人生命權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稱為死亡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致殘的,稱為殘疾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但末致殘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權利或法益有必要進行精神損害賠償的,統稱為精神撫慰金;精神撫慰金的數額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依侵權人的過錯、侵權行為的情節、影響和后果以及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程度并結合當事人雙方的特定社會狀況及加害人的認錯態度等因素酌定。侵害自然人生命權,死亡撫慰金參照在5000元一10萬元之間酌定。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并未明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計算方式和賠償限額,各地法院在審批實踐中如何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遇到了一定的困擾。針對此種情況,安徽、山東福建等地法院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及司法實踐,制定了具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計算規定,但仍有部分省市沒有明確具體的計算方式和賠償限額。一、安徽省《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人身損害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五條(一)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輕微傷害,不支持賠償權利人的精神撫慰金請求;(二)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一般傷害沒有構成傷殘等級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一般為1000元至5000元;(三)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的傷害已經構成傷殘等級,精神撫慰金的數額可以結合受害人的傷殘等級確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權情節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可以不按上述標準確定。受害人自身有過錯的,應按其過錯程度減少精神撫慰金數額。二、山東省《山東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85.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等物質性人格權和自然人的名譽權、姓名權、肖像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隱私權等精神性人格權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損害而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或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及其他情形的賠償金)的,具體賠償標準規定如下:(1)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一千元——三千元;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三千元——五千元;(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一般按照公民賠償標準的五——十倍予以賠償。侵害人侵害行為特別惡劣、受害人的傷害程度特別嚴重或社會影響特別大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上述賠償標準,但判決前必須呈報省法院復核。三、福建省《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25、根據侵權人的主觀過錯程度、侵害手段、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侵權行為分為一般侵權行為、嚴重侵權行為、特別嚴重侵權行為。一般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1000元—1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嚴重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10000元—5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特別嚴重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50000元—10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四、江蘇省《江蘇省高院、公安廳關于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28、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損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向主持調解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時,一般不宜超過5萬元。五、北京市關于印發《關于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25、侵權行為致人身體傷殘,受害人請求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可以根據受害人承受的肉體與精神痛苦情況給予一定金錢慰撫,給付數額可以根據傷殘程度及侵害人的過錯程度予以裁量。因侵害行為致受害人殘疾的,賠償數額一般不超過我市城鎮職工上一年平均工資收入的5倍。受害人身體受到一般傷害,造成嚴重后果,確有必要給予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參照致人殘疾的情況酌減。26、死者的近親屬以受害人死亡給自己造成精神痛苦為由請求死亡賠償金的,應予支持。賠償金數額可根據致害行為的性質、致害人的過錯程度、請求權人所受痛苦之程度以及其與死者的關系等酌定,但一般不得超過我市城鎮職工上年平均工資的10倍。死者的近親屬限于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缺位的,形成贍養、撫養、扶養關系的其他近親屬有權請求死亡賠償金。27、對于損害事故的發生,受害人也有過錯的,應根據其過錯的比例酌情減輕致害人的賠償責任,包括經濟賠償責任和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六、四川省《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意見》三、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具體標準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應根據精神損害賠償具有撫慰性、補償性的特點,并結合我省經濟發展的現狀綜合考慮。同時,由于物質性人格權和精神性人格權本身存在一定區別,因此在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標準時還應當區別物質性人格權和精神性人格權兩種不同情況而定。l、因侵權行為致人死亡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應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費計算二十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受害人,年齡每增加一歲少計一年,但補償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受訴法院所在地,是指受理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所在的縣(區、市),平均生活費標準,應以政府有關部門統計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早均生活水平為準,不應區分城市和農村。2、因侵權行為致人殘疾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的上限為100000元。其具體賠償救額的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100000元×傷殘等級系數×責任系數。計算殘疾賠償金不應考慮年限。傷殘等級系數,1級傷殘為1;2級傷殘為0.9;依此類推,10級傷殘為0.1。責任系數按照當事人過錯責任的大小確定。如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的,責任系數為1;承擔一半責任的,責任系數為0.5。侵權行為手段、情節、方式特別惡劣的,殘疾賠償金的數額可適當高于通過上述公式計算出的數額。殘疾人生活補助費與殘疾賠償金系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侵權人因侵權造成受害人精神損害嚴重后果的,除應當承擔殘疾賠償金外,還應當依法支付殘疾人生活補助費。3、侵犯他人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監護權、隱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權利的,其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標準原則上應掌握在500元至50000元的幅度內。鑒于我省各地經濟發展狀況的差異,各地法院可在上述幅度內確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權利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標準,由審判人員按照《解釋》第十條規定的六種因素綜合確定侵權人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4、因侵權行為導致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永久性毀損、滅失的,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確定標準適用上一條的規定。5、以獲取經濟利益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權利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不受上述最高限額50000元規定的限制,其具體賠償數額應根據侵權人獲利的多少而定。6、同一侵權行為分別侵害二個或二個以上自然人人格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本意見確定的賠償標準分別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7、在共同侵權案件中,無論被告人數的多少,作為多個被告共同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均不能超過上述最高限額。8、侵權行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遺體、遺骨、隱私的,無論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人數的多少,作為被告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均不能超過上述最高限額。七、陜西省《審判委員會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一、致人死亡的,精神賠償數額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過20000元;二、致人殘疾的,精神賠償數額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過20000元;三、因民事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精神撫慰金可分為四個等級:一級15000至20000元,二級10000至15000元,三級5000至10000元,四級1000至5000元;若在以上規定的最高限額內仍不足以給當事人精神撫慰的,經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可在20000元至50000元范圍內決定賠償數額。八、重慶市《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確定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數額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條下列案件,權利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1)侵犯自然人的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案件;(2)侵犯自然人的著作鄰接權中的表演者人身權,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權、保護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權的案件。第二十一條人民法院應綜合考慮下列因素以決定是否適用精神損害賠償:(1)權利人的意愿是否被嚴重違背;(2)權利人體現在作品中的精神是否被嚴重歪曲;(3)是否給權利人的聲譽和社會評價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4)侵權人是否因此獲得較大的名譽或經濟利益。(5)其他嚴重損害權利人精神利益的情形。第二十二條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權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知名度和價值、當地的社會經濟情況、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情節、影響范圍等因素合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一般不超過10萬元。第二十三條權利人可以單獨就精神損害賠償提起訴訟,也可以與財產權利損害賠償一并提起訴訟。在后一種情形下,權利人如果將精神損害賠償列為獨立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應該就該訴訟請求單獨確定賠償額。九、廣東省《廣東省高院關于在國家賠償工作中適用精神損害撫慰金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五、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9.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應當以喪失人身自由的時間長短為主要依據,結合其他損害或者損失的情況綜合確定:(1)二十日以下的,一千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二千元以下。(2)二十日以上,二個月以下的,三千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五千元以下。(3)二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的,一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三萬元以下。(4)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二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五萬元以下;(5)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五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十萬元以下;(6)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十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十五萬元以下;(7)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十五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二十萬元以下;(8)十年以上的,二十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三十萬元以下;10.致受損害人重傷、殘疾或者死亡的,可不受受損害人喪失人身自由時間長短限制,在三十萬元以下確定。十、云南省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四、關于損害賠償的范圍問題14、精神撫慰金的賠償數額,一般不得超過5萬元,情況特殊的不得超過10萬元。十一、河南省《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當前民事審判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三十條侵害自然人生命權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稱為死亡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致殘的,稱為殘疾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但末致殘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權利或法益有必要進行精神損害賠償的,統稱為精神撫慰金;精神撫慰金的數額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依侵權人的過錯、侵權行為的情節、影響和后果以及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程度并結合當事人雙方的特定社會狀況及加害人的認錯態度等因素酌定。侵害自然人生命權,死亡撫慰金參照在5000元一10萬元之間酌定。
學生傷殘鑒定十級的賠償標準
傷殘鑒定是很常見的一個鑒定,鑒定的過程中,按照鑒定的相關要求來進行鑒定,我們鑒定的過程中,也可以通過鑒定的結果來要求他人賠償。那么相應的賠償標準是怎樣呢?接下來由我為大家帶來學生傷殘鑒定十級的賠償標準的詳細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學生傷殘鑒定十級的賠償標準
1,賠償范圍:首先見《侵權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參見《人身損害解釋》17,18條。還有精神損害賠償(不過應該不會支持)
2,對于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方法:(見《人身損害解釋》30條)=受損人經常所在地/法院所在地(二者取高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乘以 20年 再乘以
10%(10級傷殘)
總體而言,向學校主張的賠償范圍有:(1)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合理的在治療中花費的費用(2)康復后仍需的生活輔助工具費用、護理費用(如果需要)(3)殘疾賠償金(4)精神損害賠償
二、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對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一般是當事人委托律師事務所進行,律師事務所再委托有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做傷殘鑒定。如果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傷殘鑒定則在法院的主持下,由當事人雙方共同指定有鑒定資質的法醫中心進行鑒定。
司法鑒定機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國家標準,對當事人人的傷殘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委托人領取傷殘鑒定結論后,根據傷殘等級與肇事人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傷殘鑒定結論由委托機構(如公安機關、法院或律師事務所)領取。
如果當事人或代理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或補充鑒定,相關鑒定費用(如會診費、鑒定費)由異議方支付,最終由敗訴方承擔。
三、傷殘鑒定申請材料
1、入院記錄;2、出院記錄;3、出院小結;4、病歷本;5、疾病診斷證明書;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7、事故認定書;8、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學生傷殘鑒定十級的賠償標準的相關內容,如果想要去進行司法鑒定的,要去司法鑒定的指定機關來進行司法鑒定。
傷殘1到10級怎樣賠付的?
傷殘1到10級賠償標準是:1、醫療費;2、誤工費;3、護理費;4、交通費;5、住宿費;6、住院伙食補助費;7、營養費;8、傷殘賠償金;9、殘疾輔助器具費;10、被扶養人生活費;11、康復費;12、護理費;13、后續治療費;14、精神損害撫慰金。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1級到第10級,每級相差10%。
對于單處傷殘的,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九級傷殘乘以20%,十級傷殘乘以10%。
對于多處傷殘的,確定殘疾賠償金時,以評定的最高傷殘等級賠償比例為基數。其他傷殘為2級—5級的,每增加1處,增加賠償比例4%他傷殘等級為6級—10級的,每增加1處,增加賠償比例2%加的賠償比例合計不得超過10%。最高賠償比例不得超過10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10級傷殘,公司能賠償傷殘費多少,精神損失撫慰金多少
1、工傷十級傷殘可以領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工資按平均工資計算。例如:受傷員工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5000元,那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35000元。
2、在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時,還可以領取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由企業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3、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地方法規進行計算。以浙江省為例,10級傷殘可領取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為2個月的全省職工平均工資,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為2個月的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4、法規:《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精神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
法律分析:精神殘疾一級:適應行為嚴重障礙;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視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與人交往,無法從事工作,不能學習新事物。需要環境提供全面、廣泛的支持,生活長期、全部需他人監護。
精神殘疾二級:適應行為重度障礙;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與人交往,只與照顧者簡單交往,能理解照顧者的簡單指令,有一定學習能力。監護下能從事簡單勞動。能表達自己的基本需求,偶爾被動參與社交活動;需要環境提供廣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精神殘疾三級:適應行為中度障礙;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與人進行簡單交流,能表達自己的情感。能獨立從事簡單勞動,能學習新事物,但學習能力明顯比一般人差。被動參與社交活動,偶爾能主動參與社交活動;需要環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務是經常性的、短時間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精神殘疾四級:適應行為輕度障礙;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時忽略個人衛-生。能與人交往,能表達自己的情感,體會他人情感的能力較差,能從事一般的工作,學習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爾需要環境提供支持,一般情況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依侵權人的過錯、侵權行為的情節、影響和后果以及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程度并結合當事人雙方的特定社會狀況及加害人的認錯態度等因素酌定。侵害自然人生命權,死亡撫慰金參照在5000元一10萬元之間酌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