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因詐騙已被逮捕所欠債務是否還需要還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債務人因詐騙已被逮捕所欠債務是否還需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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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因詐騙已被逮捕所欠債務是否還需要還
債務人因為詐騙被逮捕的,其所欠債務應當償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當以其個人財產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條
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