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2萬一天利息是多少(強制執行2萬一天利息是多少錢)
強制執行2萬一天利息是多少
3.287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在強制執行期間,債務人應當按照裁定或者調解書確定的還款計劃履行還款義務,如果逾期未還,則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而這個利率為每年6%。這樣2萬元一天的利息就是2萬元×6%÷365約等于3.287元。
強制執行2萬一天利息是多少
強制執行申請書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對方拒不履行裁判確定的義務的情況下,根據已經發生效力的法律文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責令對方履行義務時使用的
判決書上判了延期雙倍利息,但我寫的強制申請書的沒有明確寫這項。執行法官說沒有寫就不執行,我應該怎么補救?謝謝您也有法律問題?您可以發布咨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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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利息怎么算
提問的利息沒有說明是月利率還是年利率,根據不同的情況簡單回答。如果是月利率6%,那么肯定超過國家規定的年利率24%的規定,只能按照年利率24%計算,如果是年利率6%,那么可以直接計算利息。利息的種類除了直接的判決的利率標準,還有遲延履行的懲罰性利息。
判決書判決項除了償還本金10萬元,利息也許是按照年利率24%,如果是超過法律規定的月利率6%的情況;如果沒有超過法律規定,就是按照年利率6%計算,一般判決書在判決結果會寫明在多少日內償還本金,從哪一天開始計算利息,按照年利率多少計算。執行部門一般也是嚴格按照判決書的內容執行,會計算利息和本金的總額,再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采取措施。
除了判決書直接寫明的本金多少及按照什么利率計算利息,其實只要涉及金錢給付的都還有一段話也是直接影響執行數額的,即遲延履行后加倍利息的懲罰,一般在判決書結果下一段,大概意思就是如果不按照本判決書規定的期限履行,會依照民訴法253條之規定,加倍支付延遲履行的債務的利息。對于如何計算遲延履行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明確的規定,簡單說,遲延履行的一般債務利息就按照判決書確定的利率數字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以被執行人未在規定期限履行的除了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債務為標準,乘以日萬分之一點五,再乘以延遲履行期間。例如,在規定期限內有50000元沒有履行,且超過了60日,計算辦法就是50000×0.015%×60,當然,如果被執行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一般還是先計算判決書寫明的本金和應該計算的利息,然后才計算加倍懲罰性利息。
這個問題,我看到下面有不少人回答的非常專業,我從案件的實際內容出發,給大家通過幾個方面進行闡述和分析下,來回答這個問題。
1. 首先是法院執行案件的利息,先分為法院生效判決的利息,判決書生效判決的利息,是從判決書生效的時候,在15天內履行判決書內容,這個利息就是按照法庭庭審的利息計算,被執行人按照生效判決書的還款金額,去償還欠款就行了。
2. 其次是法院生效判決書后,被執行人未按照約定進行還款,且已經超出履行判決書時間,并且超出時間期限不長,原告同時也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凍結,拍賣,司法劃撥,欠款人賬戶里面的資金被強制執行,這個期間的利息,法院并沒有計算超過判決書的欠款利息,依然按照生效判決書的利息,進行執行欠款,說明法院有時候會考慮被執行人的還款壓力,會減除被執行人的承擔利息,但是有的地方法院對收取的利息,執行情況不一樣,因情況而定。
3. 最后是法院生效判決書后,被執行人沒有按照約定履行還款,并且法院強制執行的過程中,被執行人名下沒有任何資產或者可以執行的財產,法院終本案件,被執行人經過很久甚至多少年后,還沒有履行本次案件的還款義務,那么這個時候,法院執行回來的欠款,是按照從生效判決書到已經被執行回來的欠款中增加已經執行案件的利息。
總結下,法院執行案件中,對于欠款內容,是根據還款時間來定,因此對于被執行人來說,早早還款,就能減少很多生效判決書的欠款利息,如果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時候,盡量協商執行的利息內容,否則這些利息對于被執行人可是一筆龐大的數字。
法院執行利息怎么算
一、15年前借出去的10萬元,出借人想本息都執行回來,自己要先贏官司。
1.如果借條約定償還期限,出借人15年后起訴借款人償還借款,借款人可能主張訴訟時效抗辯,若出借人無訴訟時效中斷證明,法院會駁回出借人的起訴。
2017年10月1日之前,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假設出借人于2003年1月1日借款10萬元錢給他人,借條上約定還款日期為2004年1月1日。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出借人要求借款人還款時可以同時主張逾期利息。出借人訴訟時效自200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月1日止。出借人起訴后,借款人主張訴訟時效屆滿,出借人無訴訟時效中斷法定事由(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向借款人催還借款證據、借款人同意償還借款),法院依法駁回出借人的起訴;出借人能證明訴訟時效中斷法定事由的,法院不支持借款人訴訟時效抗辯主張。自2017年10月1日起,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2.如果借條未約定償還期限,出借人15年后起訴借款人償還借款,借款人主張訴訟時效抗辯不成立。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 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出借人起訴借款人償還借款,就是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
二、借條約定利率不高于24%年利率,法院會支持原告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請求。出借人勝訴后,借款人逾期不履行的,出借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借款人履行判決。出借人應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被執行人履行完畢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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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利息怎么算
利息會一直執行,并且按規定也要一起執行。我們都說執行,那執行的依據便是法院的生效判決。一般來說,法院執行是個程序性工作,不再針對原先的事實或法律關系等進行審理認定。若是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或法律關系有異議,這個可以通過審判監督程序,也就是向法院申請再審或向檢察院申請抗訴來救濟。當然,若是對于法院執行行為或被執行人標的物有異議,那可以通過執行異議以及因此產生的復議或執行異議訴訟來解決。
所以,我們在說利息,其實是有兩種。一種是法院生效判決有要求對方支付利息。債權債務糾紛基本都會涉及利息問題。但主張利息這個屬于當事人的權利。當事人在起訴時候沒有主動主張利息,那法院便不會進行判決。當然,主張的利息過高超過法律保護范圍,法院也會主動進行調整。第二種則是遲延履行債務利息。遲延履行債務利息是指沒有按規定履行判決義務而應當支付的利息。《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這個利息屬于法定利息范圍,是我們對被執行人沒有履行的一種懲戒行為。按規定,這個利息的標準是按日萬分之一點七五計算。這個利息標準其實相對較小,特別是對于金額本身不高的糾紛,那計算出來的金額基本可以忽略。
這要從兩個方面來去闡述。從法院判決層面和實務了結債務糾紛層面。
經濟債務糾紛法院判決層面:
1.法院在債務糾紛審判過程中,如果債權人方勝訴,一定會將本金、合理的利息,以及滯納金等等都判決入內。
2.合理的利息是依據原來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利率,但是如果約定利率超過年息24,法院會依據借貸情節,自由酌定判定利息。同樣滯納金和罰息,也是參考合同約定或者法院自由裁定。但是這兩者一定會在判決書都有體現。
實務操作了結執行判決層面:
1.如果借款人在法院一審二審判決后履行了判決,那相當于債權人得到了全面的補償和保護。
2.如果借款人不履行已生效判決,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就會啟動強制執行。這種強制執行其實也會將借貸雙方拉在一起進行協商還款。所謂席上,就是以法院判決書金額為上限,能達到雙方協商和解,了結此項判決。
3.這樣一來,在實務操作中,很多時候都是看債權人的意見。有些債權人想盡快拿到錢,可能就會讓步,甚至有可能豁免一部分本金,那利息更加豁免了。有些債權人知道債務人有償還能力,堅決不讓步,那有可能就得到全部補償。大部分實際操作中,法院都是兩邊各讓一步,來調解協商。
4.但是如果一旦在強制執行階段,雙方達成協議并簽字承諾,即使金額低于判決書金額,那也是有法律效力的,雙方再不能反悔。如果債務人不按此履行,法院現在可是動真格的,一定會將它進入到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的。
總結一下,因為是民事糾紛,所以每個階段都會有調解和解,達成一致即可了結。基本上債權人拿回本金和合理利息即可,想拿到罰息或者滯納金都不容易。另外一種情況,就是銀行等金融機構,有時候會比較強硬,一定要將所有款項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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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的時候是以生效的判決為依據,判決書里有的內容就會執行,沒有的不會執行。
舉例:
法院判決甲賠償乙傷殘賠償金等共計27萬,在判決生效十日內付清,逾期未付清,逾期部分按同期貸款利率的兩倍支付利息。
具體執行的時候,查明被告已支付賠償款7萬。則法院執行的內容就是20萬元,從判決生效十日起至執行到位,按日利息萬分之1.75計算利息,大概折合年利率6.4%,的確夠老賴們消受的了,因此,對于被執行人來說,拖絕不是個好辦法。
具體到本案,本金是10萬,15年利息是90%,則本息合計19萬。法院判的話,一般是判償還19萬,逾期不履行,19萬元按每日萬分之1.75的利息計算利息。
法院執行的是生效法律文書,在執行時必須按照生效法律文書的內容執行,無權自己決定執行還是不執行。因此法院執行時會不會連利息一起執行,要看作為執行的依據的生效法律文書里支不支持利息。如果支持,那沒法院會連利息一起執行。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貸除非明確約定利息,否則視為無利息。你在借錢時既然和對方約定了年利率為6%,那么一般情況下只要不存在欺詐脅迫等違背對方意志的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你必須在起訴狀或開庭時主張對方支付利息,否則法院不會審理利息的問題。
如果對方未按照判決確定的期間履行義務,你除了可以主張利息之外,還可以主張遲延履行的債務利息。遲延履行的債務利息為日萬分之一點七五,計算到實際履行日為止。
以上,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法院執行案件,是根據判決書判決的內容執行的,判決書判令債務人承擔本金及利息的,法院執行時就會連帶利息一并執行。
法院執行必須有可依據的生效的法律文書,也就是判決書,判決書上沒有判利息,執行時就不能執行利息。
所以,在訴訟中要注意,列訴訟請求的時候不要落下可主張的項目。
法院執行利息怎么算
需要明確的一點是能執行多少錢不是在執行階段確定的,是在法院判決階段有法院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最終判決償還多少錢之后,出具判決書,當判決書生效(判決書下發15日后生效)之后,再由債權人到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的金額就是法院判決的金額。你借了10萬元,利率6%是年利率還是月利率,如果是年利率那么法院肯定會支持的,如果是月利率,那么年利率是72%,我國法律支持的年利率在36%以內,其中24%以內的利息必須償還,超過24%不到36%的利息屬于自然債務區,由債權人與債務人協商法院不強制要求償還,而超過36%的利息就不屬于法律保護的利息了,并且就算債務人要求歸還超過36%的利息的法院是會支持的。
執行利息必須的呀,但被執行人確無執行能力,可以商量協商和平解決。
感謝邀請!
法院強制執行的依據是生效的判決書或調解快!
那就意味著判決書和調解書中約定的款項以及利息都是計算的,并且在執行過程中,還是加倍計算逾期利息的!
法院會不會執行利息,要看判決書怎么判決。
法院執行是嚴格按照判決書來執行的,判決書怎么判,法院就怎么執行,執行只看判決書是不是生效的判決書,而不會管判決是不是正確,因為法院是審執分離的,審理只管判決,不管執行;執行只管執行,不管判決。即使法院判錯了,只要是生效的法律文書,比如說二審判決、雙方未上訴的一審判決等,只要生效了,執行局就會嚴格按照生效判決執行。
法院在執行的過程中,會執行三部分:一是判決的內容,二是執行費,三是被執行人逾期履行的利息。但這個利息不是原借款的利息,是從判決書確定的主動履行期滿起算的逾期主動履行的利息。第二、三部分執行申請人是拿不到的,進入法院賬戶。第一部分的錢法院會交給申請執行人。
所以說,你原借款的利息如果生效判決判了對方支付,執行局會計算一起給你執行,如果判決沒有判,執行局是不會主動給你執行的,只會給你執行本金。
明確的說會的,接下來是解釋
我所說的利息是遲延履行利息,就是說當判決書下來后,判決書上寫著自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付清,如果他超過了這個期限就會產生遲延履行利息。這個利息是法定的,按照日萬分之一點七五計算遲延履行利息。
其次對于之前的利息,如果判決書判決被告需要履行則法院在執行時就會執行,如果沒寫,則在執行時不會一起執行。
會連利息一起執行,而且會執行加倍利息
在民間借貸案件中,既然已經約定了年利率是6%,那么只要在起訴時原告要求了支付利息,那么法院肯定會判決被告支付本金了利息的。一般判決內容如下:
一、被告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10萬元及利息(利息以10萬元為本金,按年利息6%計算,自2020年1月1日起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
二、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其中,加倍利息按日萬分之一點七五計算。
因此,只要是判決書的內容中有判決被告支付利息,那么你在申請執行時就可以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及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
法院執行利息怎么算
法院執行的是生效裁判文書,關鍵是你的案件的判決內容是什么,通常作為借款糾紛,合同有效,利率約定合法,會判處償還利息。生效裁判文書判決償還利息,法院執行的時候,就會連利息一并執行。
執行程序的啟動通常是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當然也可以由法院主動移送執行),在提出申請的時候就要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申請書的一項主要內容就是執行請求,也就是說你要在申請書中列明你要求法院強制執行的事項,法院立案后根據你的請求事項進行執行。
通常的債務糾紛執行案件的執行請求一般包括要求被執行人償還欠款本金、要求被執行人支付債務利息以及要求被執行人支付遲延履行判決的罰息,所以題主提出的法院不會執行利息,就看你有沒有申請,只要你申請了法院就有義務執行。
其實要求支付利息一般人提起執行申請是基本都不會忘記,容易忘記的是罰息部分,這一部分在判決書的最后一段一般都有告知,標準為日萬分之一點七五,當日有些判決可能會忘記協商,但是不妨礙你提出該項請求,你仍可以在申請執行時向法院提出要求對法支付罰息。1
以上就是關于執行案件立案時注意的基本事項,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你好,作為一名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如下。
1. 如果你欠錢不還,特別是民間借貸的話,一般都會有利息,你是約定年利率6%利息,那么強制執行后,還是會按照年利率6%利息計算。
2. 如果你欠的是貨款之類的話,判決書上沒有利息,那么強制執行的話,會有逾期利息,一般是按照年利率6%計算。
3. 所以,法院執行,是會計算利息的。而且拖的時間越長,利息會一直計算的,利息也會越來越多。
法院執行是嚴格按照判決書去執行的,如果有利息和罰息,全部都屬于被執行的范圍,如果沒有則不會被執行。
一、明確約定了還款期限的。
即你借錢給別人的時候,跟別人約定了還款期限,要求別人在多長時間范圍內還錢。打個比方,2年。那么,你15年后找別人要錢,到法院起訴,對方可能會抗辯過了訴訟時效,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在這過程中你一直在找他要錢,即證明訴訟時效中斷的事實,那么你就要承擔敗訴的風險,這個錢可能就要不回來了。
二、未約定還款期限,要求對方隨時償還的。
這種情況下,15年后,你還是可以到法院起訴找他要錢的。憑借借條或者其他證據,證明借款本金以及利息計算標準是多少,你說的約定利率是6%。如果是年利率6%,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是月利率6%,那么約定利息就過高,超過法律規定的上限,超過的部分得不到支持。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表明民間借貸的利率上限為LPR的四倍,按現有LPR計算,即年利率不超過15.4%(不再是之前的24%)。
三、利息會不會一起執行,就看你當時的訴訟請求以及法院的判決結果。你起訴時提出了要利息,并且法院根據現有證據表明你們之間確實約定了利息,利息標準也明確,判決的時候法院也支持,那么根據生效的判決文書,到執行局執行的時候,這個利息是能得到支持的。
關鍵看法院怎么判的,如果法院判決支持了利息,那么就會執行利息。當然在執行過程中,還會有執行和解,也就是說雙方可以再協商要不要給利息。
法院執行的時候是以生效的判決為依據,判決書里有的內容就會執行,沒有的就不會執行
.法院判訣書,只要是經濟糾分案件,判決本息一起算,但有些月利和年利率過高,超過百分之六就算高利,法院會依據處理!
法院履行法律規定。利益不在內,難道坐牢的還要加牢牢獄嗎?
法院連訴前保全車輛提供財產線索都是以電話方式以找不到人為由終本案件。犯罪行為只能用犯罪手段去解決,這是目前對付這類老賴詐騙犯唯一有效途徑。
根據判決書執行,如果不是判決書而是債權文書或者仲裁裁決書利息在年化24內可以申請執行,超過的部分一般法院不予執行
1.法院執行是根據判決書判定的履行支付義務的內容,有支付利息項的,則本金利息一并執行。
2.對被執行人遲延履行期間應當加倍支付的債務利息,盡管執行申請人主張支付,但在實踐中,很多案件的這部分利息都沒有執行。
除了應該執行利息,還應該執行遲延履行金。
你看下執行標的,上面的金額就是法院要執行的金額。一般是由申請人根據判決書提出來的,有的申請人會放棄利息及其他內容。
看你起訴時的要求。
會
這樣會逼死人得
判決書上怎么判的,就按照上面執行,執行期間可以和原告協商,如果原告不放棄對利息的索要,那么利息是肯定被算在內的
根據你與被告在借款時雙方的約定,一般情況下法院會支持雙方的約定!本金與利息在執行范圍以內。但法院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有實際困難,法院也會人性化處理,一般為進行調解處理。
法院判決的利息是百分之24以內都支持的。
民間借貸大概是15.6%左右把,我記不清了。
其實這個問題就不是問題,法院執行的是判決書,判決書怎么判就怎么執行,利息只要有約定,肯定是要支持的。
強制執行1萬一天利息是多少
強制執行1萬一天利息按照下列方法來計算: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1、遲延履行利息的計算基數應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履行期限屆滿止債務人應支付權利人總額(不包括訴訟費用)。
遲延履行利息的作用是對義務人不履行義務的懲罰和對權利損失的彌補。生效法律文書明確規定,義務人應在確定的期限內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義務人在法律文書所規定期限屆滿止仍不履行的,其結果將受到遲延履行利息的懲罰。為此,筆者認為,遲延履行利息的計算基數應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履行期限屆滿止,債務人應支付給權利人的標的總額,其中不僅包括債權本金,也包括利息。
2、遲延履行利息的計算期限應是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履行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至被執行人實際償付債務之日止。
因為,判決生效至判決限定履行期限內的期間屬法律規定給予債務人的必要準備時間,該期間屆滿后不履行的,才可按遲延履行利息規定處理。如果法律文書指定分期支付的,則應從每一次履行期限屆滿的次日起分別起算。如果被執行人分期履行的,應按實際履行情況分段計算遲延履行利息。有人認為遲延履行利息的計算應自執行通知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這一觀點的不當之處在于,其遺漏了生效法律文書指定履行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至執行通知書屆滿之日期間的遲延履行利息。
3、遲延履行利息的利率應為同期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允許商業銀行最高貸款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的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是指在按銀行同期貸款最高利率計付的債務利息上增加一倍”,該規定中的同期最高貸款利率應是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允許商業銀行最高上浮利率。由于商業銀行對不同貸款期限的利率有不同的規定,關于采用何種期限的問題,要根據被執行人遲延履行的期限而定。
【法律依據】:《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二百九十四條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的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是指在按銀行同期貸款最高利率計付的債務利息上增加一倍,該規定中的同期最高貸款利率應是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允許商業銀行最高上浮利率。由于商業銀行對不同貸款期限的利率有不同的規定,關于采用何種期限的問題,要根據被執行人遲延履行的期限而定。
強制執行一萬元一天多少利息
每天利息5元。10000*0.05%*1=5元借款1萬元,一天利息是萬分之五,一天利息是5元強制執行1萬一天利息按照下列方法來計算: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強制執行2萬一天利息是多少
法律分析:申請強制執行可以要求利息,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利息,有加倍利息的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強制執行1萬一天利息是多少
強制執行1萬一天利息按照下列方法來計算: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所以強制執行1萬一天利息是75元。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履行期間的,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法院強制執行利息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被執行人履行完畢之日;被執行人分次履行的,相應部分的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每次履行完畢之日。
人民法院劃撥、提取被執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紅利等財產的,相應部分的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劃撥、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財產拍賣、變賣或者以物抵債的,計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債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財產通過其他方式變價的,計算至財產變價完成之日。
非因被執行人的申請,對生效法律文書審查而中止或者暫緩執行的期間及再審中止執行的期間,不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第四條 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先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再清償加倍部分債務利息,但當事人對清償順序另有約定的除外。
強制執行3萬一天利息是多少啊
15元。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運用國家強制力,依法采取執行措施,強制負有義務的當事人履行義務的行為,其3萬一天利息是15元,利息是指一定期間內貨幣的使用費,是指貨幣持有者因貸出貨幣或貨幣資本而從借款人手中獲得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