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遷款遲遲不給怎么辦(動遷款遲遲不給怎么辦多久可以起訴)
政府欠動遷款不給怎么辦
政府是土地征收的征收人,政府征收土地的,要按法律的規定給予被征收人經濟補償,要與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協議,那么政府欠動遷款不給如何處理的?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
一、政府欠動遷款不給怎么辦
政府征收拆遷房屋的,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后,拖欠補償款不給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政府支付征收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房屋拆遷補償包括哪些
房屋拆遷補償包括:房屋補償費、周轉補償費、獎勵性補償費。各種補償金由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拆遷戶支付。
1、房屋補償費。房屋補償費即房屋重置補償,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的產權人的經濟損失,補償的力度根據拆遷房的結構和新舊程度進行檔次劃分,不同的檔次賠償額度不同,價格按平方米來計算單價。
2、周轉補償費。周轉補償費補償的是在房屋拆遷后,拆遷戶自己尋找臨時居所的不便,周轉補償按月發放,檔次根據拆遷戶自行尋找或者統一安置的臨時居所來劃分。
3、獎勵性補償。獎勵性補償是指如果拆遷戶是自己主動積極協助拆遷或者放棄了留居城區自愿搬至城郊居住的,或者是放棄了安置房的使用權的,房屋拆遷補償的獎勵性補償標準按照不同地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律法規來確定,拆建單位需嚴格按照標準來執行。
上知識就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政府征收拆遷房屋的,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后,拖欠補償款不給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政府支付征收補償。
房屋拆遷賠償款遲遲不給怎么辦
在實踐中,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的方式來彌補損失。拆遷補償款是拆建單位對被拆遷人房屋的一種貨幣補償,如果在雙方簽訂了房屋拆遷賠償協議后,拆遷補償款遲遲到不了被拆遷人的賬戶的,那么房屋拆遷賠償款遲遲不給怎么辦?一、房屋拆遷賠償款遲遲不給怎么辦
如果對補償協議中補償的數額沒有異議,只是一直拿不到協議中寫明的補償款的話。可以就協議的履行到法院起訴。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所以如果拆遷部門沒有按照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補償款,那被拆遷人可以拿著協議到法院去起訴要求履行。
拆遷賠償款一般四十五個工作日到賬。
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
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二、公司企業拆遷賠償款要交稅嗎
如果你的公司地處農村,那么,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取得補償款不屬于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
如果你的公司地處城鎮,那么,就請對照以下文件辦理: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45)規定,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證個人所得稅。對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對購房成交價格中相當于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征收契稅。
(一)營業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77號)文件規定:納稅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時,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無論支付征地補償費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資金,該行為均屬于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不征收營業稅。
(二)土地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看看土地征用補償辦法。或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財稅[2006]21號文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所稱:因“城市實施規劃”而搬遷,是指因舊城改造或因企業污染、擾民(指生產過量廢氣、廢水、廢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學會征用土地補償費包括。而由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已審批通過的城市規劃確定進行搬遷的情況;因“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是指因實施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批準的建設項目而進行搬遷的情況。
(三)企業所得稅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118號)的規定,對因政府城市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等政策性原因,企業需要整體搬遷(包括部分搬遷或部分拆除)或處置相關資產而按規定標準從政府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或處置相關資產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過市場(招標、拍賣、掛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收入,應按以下方式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1、企業根據搬遷規劃,異地重建后恢復原有或轉換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用企業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或對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改良,或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準予其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重置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2、企業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應將搬遷收入加上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后的余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3、企業利用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改良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并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4、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五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五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處理。
三、拆遷補償費如何確定
非居住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確定,不適用最低補償單價標準和價格補貼。
(一)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
(二)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對所有人的補償款為:
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20%;對承租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80%。
(三)拆除房管部門代管的非居住房屋
(四)拆除房管部門代理經租的宗教團體所有非居住房屋,對所有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100%;對承租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市場評估價×80%。
拆遷款遲遲不下來怎么辦
一 、拆遷款遲遲不下來怎么辦
1、拆遷款遲遲不下來處理方法如下:
(1)政府拖欠拆遷的錢不給,向法院起訴,通過提起行政訴訟方式解決;
(2)政府拖欠拆遷款,是政府與被拆遷人達成了房屋征收協議,然后,政府拒不依所達成的征收協議履行自己的付款義務。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拆遷款到賬流程是什么
1、被拆遷在與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時,就應將補償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確約定,屆時拆遷人應當在該協議約定的付款期限內;
2、將拆遷補償款存入指定銀行,并將銀行開具的補償款存款單據交付給被拆遷人;
3、農村土地征收啟動到發放補償款的全流程:征地告知書征地公告補償登記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補償安置方案聽證審批通過補償安置方案支付補償款;
4、城市房屋拆遷啟動到發放補償款的全流程:征收調查登記房屋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方案(公布)房屋征收公告簽訂補償協議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支付搬遷。
房屋征收己簽協議一戶不同意未給錢怎么辦?
動遷款遲遲不給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起訴應當準備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注意原告要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要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動遷款遲遲不給怎么辦
動遷款遲遲不給可以向法院起訴。
向法院起訴的方法如下:
1、原告向法院起訴,應遞交起訴狀和有關的證據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數遞交起訴狀副本和證據副本,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即受理,并辦理相關立案手續,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在收到訴狀之日起七日內向原告送達不予受理裁定書;
2、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
3、當事人不服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間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4、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關系的案外人認為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和調解確有錯誤時,可以申請再審;
5、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發生法律效力后,債務人未按照上述文書所確定的期間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起訴舉證責任分配的法律規定如下:
1、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應訴時,可提交證據復制件或復制品,但在交換證據和開庭審理時必須攜帶證據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質證;
2、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或者在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形成的,應根據相關規定履行相關證明手續;
3、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書證或者外文說明資料,應當附有中文譯本;
4、當事人應當對提交的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并裝訂成冊,在證據清單上對證據材料名稱、份數、頁數及其來源、證明對象和內容作簡要說明,并簽名或蓋章,注明提交日期,同時依照對該方當事人人數提出證據材料副本。
綜上所述,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起訴,法院對起訴的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是否受理,受理后通知當事人雙方按時開庭,對案件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動遷款遲遲不給怎么辦
法律主觀:
動遷款遲遲不給被征收人可以發出催告敦促征收人盡快支付,或者提出申請交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裁決結果作出后仍未解決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