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欠款利息怎么算(被執行人欠款利息怎么算2022年)
法院判決后對方不給錢利息怎么算
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之后的利息。
一、什么是失信被執行人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二、利息具體算法
1、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如果金錢給付判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履行,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之后的利息。
2、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3、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
4、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條債務人對同一債權人負擔的數項債務種類相同,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由債務人在清償時指定其履行的債務。
債務人未作指定的,應當優先履行已經到期的債務;數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履行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最少的債務;均無擔保或者擔保相等的,優先履行債務人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履行;到期時間相同的,按照債務比例履行。
第五百六十一條債務人在履行主債務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下列順序履行:
(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
(二)利息;
(三)主債務。
強制執行不還錢利息怎么算
法律主觀:
判決書后面都會寫明逾期支付利息的計算方式,你好好看一下就知道了。1、一般如果你們雙方有書面約定利息的話就照你們約定的時間開始計算;2、如果你們沒有約定但你起訴的時候有要求支付的話是從案件受理后開始計算(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標準),判決規定的時間到期后被告未自動履行的,從履行其滿后開始計算雙倍利息;3、如果你起訴時也沒要求支付利息的話,那就從判決規定履行期屆滿后開始計算,以上就是強制執行的利息怎么算方面的內容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第二百四十五條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被執行利息怎樣算
法律分析:未按法院判決書所確定的時間履行債務的,要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利息的計算方法是這樣的:1、一般債務利息,也就是雙方約定的債務利息,判決后未履行的,繼續計算。2、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也就是法院判決書限定的時間未履行的,之后除要計算一般債務利息外,還要計算遲延履行利息。根據最高法院的規定,遲延利息按每日萬分之一點七五計算。
法律依據:《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百九十四條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的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是指在按銀行同期貸款最高利率計付的債務利息上增加一倍”,該規定中的同期最高貸款利率應是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允許商業銀行最高上浮利率。由于商業銀行對不同貸款期限的利率有不同的規定,關于采用何種期限的問題,要根據被執行人遲延履行的期限而定。
執行期間利息怎么算
法律分析: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被執行人遲延履行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或遲延履行金自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的次日起計算。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是指在按銀行同期貸款最高利率計付的債務利息上增加一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執行完畢后,據以執行的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確有錯誤,被人民法院撤銷的,對已被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責令取得財產的人返還;拒不返還的,強制執行。
法院欠款利息怎么算
法律主觀:
關于法院 欠款 利息怎么計算的回答: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 債務 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2009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執行工作中如何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等問題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中確定:執行款=清償的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清償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清償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清償的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同期貸款基準利率×2×遲延履行期間。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法院執行期間的利息怎么算
法律主觀:
這部分的利息是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與加倍部分債務利息之和。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等于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乘以日萬分之一點七五乘以遲延履行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 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給付義務的,應當支付 遲延履行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第二條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履行期間的,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被執行人履行完畢之日;被執行人分次履行的,相應部分的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每次履行完畢之日。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五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它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它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被執行人欠款利息怎么算
法律主觀:
被執行人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計算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即在按銀行同期貸款最高利率計付的債務利息基礎上再增加1倍。即使被執行人在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內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指定的義務,但超過了生效法律文書指定的履行期間,申請執行人仍有權要求被執行人支付遲延履行的債務利息。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二百五十條、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被執行人不還錢怎么算利息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則加倍核算之后的拖延實行期間的債款利息,包含拖延實行期間的一般債款利息和加倍部分債款利息。
拖延實行期間的一般債款利息,依據收效法律文書斷定的方法核算;收效法律文書未斷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核算。
加倍部分債款利息的核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款利息=債款人沒有清償的收效法律文書斷定的除一般債款利息之外的金錢債款×日萬分之一點七五×拖延實行期間。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實行程序中核算拖延實行期間的債款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說》
第一條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則加倍核算之后的拖延實行期間的債款利息,包含拖延實行期間的一般債款利息和加倍部分債款利息。
拖延實行期間的一般債款利息,依據收效法律文書斷定的方法核算;收效法律文書未斷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核算。
加倍部分債款利息的核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款利息=債款人沒有清償的收效法律文書斷定的除一般債款利息之外的金錢債款×日萬分之一點七五×拖延實行期間。
第二條 加倍部分債款利息自收效法律文書斷定的實行期間屆滿之日起核算;收效法律文書斷定分期實行的,自每次實行期間屆滿之日起核算;收效法律文書未斷定實行期間的,自法律文書收效之日起核算。
判決不執行利息怎么算
根據法律的規定,當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金錢債務的,逾期后,債權人可以主張逾期利息。那么判決不執行利息怎么算?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判決不執行利息怎么算被執行人不還錢算利息:清償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清償的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同期貸款基準利率×2×遲延履行期間。
二、公司拖欠職工工資對判決如果不執行怎么辦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法院判決后被告不執行怎么辦法院判決后被告不執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第一步: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第三步:申請復議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強制措施
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情況制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