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能否起訴繼續履行合同(合同違約還能繼續履行么)
違約后繼續履行合同
法律主觀:
合同違約之后合同一般還能繼續履行。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該合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要求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實際履行的判決、強迫違約方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對方違約后,守約方接受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是否可追究違約責任
對方違約后,守約方接受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可追究違約責任。
守約方拒絕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該合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要求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實際履行的判決、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違約方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如果守約方當事人明知對方違約的行為,沒有及時提出,而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則代表著守約方自愿承擔這部分違約的責任,放棄追究對方違約責任的權利,并自擔此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失。
對方違約的解決辦法:
1、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在日常生活中中,許多當事人根本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違約責任條款,或者雖然有約定,但是這種約定不明確,不具有可操作性。因為違約金是當事人預約定的違約給付,不以實際損害作為前提條件;
3、定金責任。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但應注意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4、要求對方賠償損失。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綜上所述,繼續履行可以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拒絕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該合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要求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實際履行的判決、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違約方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九條
債務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的,債務人可以請求債權人賠償增加的費用。
在債權人受領遲延期間,債務人無須支付利息。
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合同違約后是否可以繼續履行合同
合同違約一般能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但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違約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主觀:
合同違約是可以要求繼續履行的。《民法典》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合同違約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嗎
法律分析:可以,違約方能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承擔違約責任并不能免除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義務,作為守約方在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后,當然還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除非合同已經履行不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合同違約能否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法律分析:
合同違約能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違約方能否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法律分析:繼續履行是按合同約定的標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繼續履行的可能時,違約方才能承擔繼續履行的責任。 在某些情況下,法律并不要求違約方負繼續履行責任,而只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金和損害賠償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只能按法律規定確定責任而不適用繼續履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