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判刑后還需要還錢嗎(詐騙案怎么判刑)
詐騙被判刑后還用還錢嗎
法律主觀:
詐騙判刑后還用還錢。 詐騙罪判刑 是刑事訴訟,還錢是屬于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終結,根據當事人提起的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判罰完畢后,加害人應當完成對受害人的民事責任賠償。因此詐騙判刑后還用還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六條
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犯詐騙罪的人出獄后是否還需要還錢
犯詐騙罪的人出獄后需要還錢,這是法律規定的義務。如果沒有能力償還,可以申請減免或者分期償還,但需要提供詳細的財務狀況和家庭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詐騙罪犯必須返還受害人的財物以及賠償因詐騙所造成的損失。因此,即便罪犯出獄,仍然需要承擔這個責任,按照法定程序進行還款。對于刑滿釋放的罪犯,如果無力一次性償還欠款,可以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申請減免或分期付款,具體的辦法需要根據當地司法行政機關的規定執行。通常情況下,罪犯需要向當地司法行政機關遞交書面申請,并且提供詳細的財務狀況和家庭情況,以及其他相關材料。然而,罪犯拖欠還款將會面臨處罰,可能導致還款計劃的被取消,或者繼續被追繳欠款,并且還可能因此再次被判刑。
如果詐騙罪犯沒有財產,需要償還的款項從何而來?如果詐騙罪犯沒有財產,需要償還的款項可以通過勞動所得、收入等逐步返還。如果罪犯無法還款,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根據罪犯的財產狀況處理還款事宜。
犯詐騙罪的人出獄后需要還錢是法律規定的義務。如果罪犯無法一次性償還,可以根據當地司法行政機關的規定申請減免或分期付款,但必須提供詳細的財務狀況和家庭情況,并且按照有關規定還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詐騙罪犯應當返還受害人的財物,或者賠償因詐騙所造成的損失。
詐騙犯坐牢后錢怎么還
一、詐騙犯坐牢后錢怎么還
1、詐騙犯坐牢后錢仍然是需要還的,可以對財產進行清算,判決會繼續追繳贓款,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在承擔刑事責任之后,還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
【犯罪所得、違禁品、犯罪所用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二、詐騙犯坐牢如何執行退賠
詐騙犯坐牢后并不影響退賠的執行,責令退賠一般由一審人民法院執行。權利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是向人民法院進行申請,首先應當由司法機關追繳或者責令退賠,也可以由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家屬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進行查封,扣押凍結被告人的財產。
詐騙罪判刑了還用還錢嗎
法律主觀:
詐騙罪判刑了還要還錢。承擔刑事責任并不能那個免除民事責任。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信用卡詐騙還不起被判刑和罰款,刑滿后還用還錢嗎?
需要歸還的。1、透支信用卡除要支付利息外,如果不能及時還款還要支付高額滯納金及影響個人信用記錄,惡意透支還會涉嫌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2、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就可以認為是惡意透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3、逾期金額在1萬-10萬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10萬-100萬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100萬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
詐騙罪判刑后還要還錢嗎
詐騙罪判刑后是需要還錢的。
在承擔刑事責任之后,還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刑事責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責任。一般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都是這樣的。
除非原告主動不要了,否則債務仍然存在的。所以,詐騙罪判刑后是需要還錢的。但刑法規定中并沒有要求還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的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犯本罪的,根據詐騙數額的大小,除了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等主刑外,同時應當并處罰金或沒收個人財產等附加刑,沒有判令償還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內容。
還款的情況只是在判決前作為酌定從輕處罰的依據,在判決后可能作為有悔罪表現的依據,與其他情節相結合,對是否減刑產生影響。
簡單說,如果判決都已經下了,不還款也沒什么不利后果,最多就是減不了刑而已,絕對不會在判決的基礎上加重刑罰。
如果判決還沒下,不還款會使法官量刑偏重,多個一年兩年都有可能(當然是在法律允許的量刑幅度內)。
擴展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蛘咂渌麌乐睾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信用卡詐騙犯被判刑后還需要還錢嗎
信用卡詐騙犯被判刑后還需要還錢嗎? 判刑后還是要償還的, 刑罰 不能減免 民事責任 。該還的錢還是要還。即使被判 死刑 ,也會變賣其遺留財產償還生前 債務 。 我國 刑法 規定, 信用卡詐騙罪 的幾種情形中將惡意透支列入其中。 何謂惡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具體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或者明知無力償還,透支數額超過信用卡準許透支的數額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3個月內仍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也就是說當你透支金額超過1萬元就構成犯罪了。 立案 標準: 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2、惡意透支,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一、行為人實施《決定》第十四條第一款(一)、(二)、(三)項規定的行為,詐騙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或者明知無力償還,透支數額超過信用卡準許透支的數額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發卡銀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仍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5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惡意透支5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惡意透支2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持卡人在銀行交納 保證金 的,其惡意透支數額以超出保證金的數額計算。 二、對于多次進行詐騙,并以后次詐騙財物歸還前次詐騙財物,在計算詐騙數額時,應當將案發前已經歸還的數額扣除,按實際未歸還的數額認定,量刑時可將多次行騙的數額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慮。 三、本解釋中使用的貨幣數額是指人民幣的數額。審理具體案件涉及外幣的,應當依照案發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 四、本解釋所稱“以上”包括本數在內。(“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9、12、13條,最高人民法院法發[1996]32號。)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在消費時更愿意使用信用卡,信用卡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一定的便利,因此我們更要按時還款,遇到不方便還款、出差出國的時候更要提前做好還款準備,不造成逾期、信用不良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