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意外身亡賠償金怎么分配(意外身亡的賠償金怎么分配)
父親的死亡賠償金母親與子女如何分配
死亡賠償金可以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協商分配,一般為平均分配。
由于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于遺產分配。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項目,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并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父親車禍去世,賠償金100萬,還有80歲的爺爺奶奶,還有一個大爺,兩個姑姑,賠償金孩怎么分配?
從你所表述的情況來看,這筆賠償金肯定是有你與爺爺奶奶分配,你母親與你父親已離婚,就沒有分配權,至于你大爺與兩個姑姑與是父親不是直系親屬也無權分配,至于你與爺爺奶奶具體怎么分可以協商,協商不了走法律途徑,有一點是肯定的,絕大部分應該由你繼承,你爺爺奶奶頂多分去百分之二、三十,具體的分配你還可以去咨詢法律援助中心,那里是免費咨詢的。
父親意外去世賠償金200萬,有妻子、兩個女兒、然后兩個女兒都成家了這筆賠償金應該怎么分配?
賠償金是父親留下的遺產,母親和女兒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母親占百分之五十,另百分之五十由兩個女兒平均分配。賠償金是父親留下的遺產,母親和女兒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母親占百分之五十,另百分之五十由兩個女兒平均分配。產將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相關法條依據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我父親車禍死亡賠償金該如何分配?
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于遺產分割。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項目,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并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死亡賠償金父母占幾成
死亡賠償金父母占幾成介紹如下:
父母可分到30%左右。
一、死亡賠償金父母分幾份
1、死亡賠償金父母父母可分到30%左右,具體分配比例如下:
(1)配偶每月可分配40%;
(2)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可分配30%;
(3)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四條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定的傷殘等級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三)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生活費的發放標準,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周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
二、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原則是怎樣的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原則如下:
1、分配主體,一般是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親屬作為分配權力主體;
2、分配比例,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當均等分配,但應適當照顧老弱病殘及婦女的權益,綜合考慮勞動能力、生活收入水平。
死亡賠償金父母分幾份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分配原則如下:
死亡補償金不可以作為個人財產進行繼承,但死亡賠償金是給予死者近親屬的賠償,對于死亡賠償金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分配的比例,而是在實際工作中按照遺產進行分配,當事人及其近親屬是可以比照《民法典》繼承篇進行分配的。其遺產繼承的順序為: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應當均等繼承。但是對于身體有疾病或者上學的情形,是可以多分的。行業單位有分配標準的,按照其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父母離異后,父親意外死亡,孩子的賠償金能否歸母親管理?
死亡賠償金應有第一順位繼承人進行分配,已離異的配偶不屬于繼承人。如果母親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是可以由母親代為保管。
1、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于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范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于遺產分配。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項目,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并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于死亡賠償金不同于遺產,它具有人身專屬性,即專屬于受害人的近親屬,死者生前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抵債。同理,賠償義務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債務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賠償金。
4、遺囑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規定處分自己的財產,安排與此有關的事務,并于死亡后產生法律后果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因而遺囑事實上也就是對遺產的處分行為。而死亡賠償金并非死者的遺產,不能通過遺囑的形式對其進行處分,只能按補償原則在繼承人之間適當分割。
父親意外身故賠償金怎么分配
法律主觀:
父親意外死亡賠償金有孩子的份額。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并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所以子女可以適當分到父親的意外死亡賠償金。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工傷死亡賠償金怎么分配?有父,母,妻子,孩子。詳細點
1.首先,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不能繼承,但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參照《繼承法》的規定進行分配。原則是,首先將屬于用于喪葬費等實際支出的費用扣除,再扣除應當屬于個人所有的撫養費部分,剩余的死亡賠償金部分就按照法定繼承分割。同時,要根據繼承法的遺產處理原則,對生活有困難的殘疾人和喪失勞動能力的人,與被繼承人共同居住生活的法定繼承人要予以照顧。
2.死者父母、妻子、子女同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應享有同等的繼承份額,如死者父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話,再分配上還應多分!
3.希望可以幫到你們!
相關法律條文:《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