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沒錢賠怎么辦(車禍對方沒錢賠怎么辦,醫保可以先保險嗎)
車禍法院判決了對方沒錢怎么辦
1、可以按月支付,慢慢還款。
2、沒有強制執行的財產,一般也不會怎么樣,可以等有錢時再賠償。
民事賠償,法院判決書下了,對方不給錢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要向法院交納一定的費用。判決書下來了如果對方確實沒有財產執行的話,法院會判中止執行。等可以執行時再執行。一般這個的追溯期限是2年。
法院判決沒有錢的情況下會的處理方式具體如下:
1、暫時無力償還債務,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么在起訴后,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
3、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法庭不予支持,會限期償還全部債務。如有能力償還但拒不支付,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強制執行不會被關進監牢,因為民事責任涉及不到刑事問題;
4、債務人若實在無錢可還,即使對方打贏了官司,法院執行人員知道沒有錢是無法執行的。只有在有錢拒不歸還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抓人。
民事糾紛中,法院判決書生效后,如果債務人沒錢賠償或不履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依法執行被執行人所有的財產,并可采取將祉執行人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執行措施。
如果被執行人確實無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隨時恢復執行。
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判決結果對被告人采取的強制行為。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1、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
2、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3、變賣是指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價格問題征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價格應當合理。
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并結束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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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48條第1款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如果撞了車沒錢賠怎么辦
首先,如果生效法律文書,義務人不予執行,則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第二,對于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可法院會中止執行,待對方有執行能力,可以恢復行。第三,對于拒不執行法院裁決行為,會有被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拒不執行生效民事裁判文書罪。
車禍如果有造成人員損害或財產損失的話,在處理的過程中就需要根據實際的損失情況,對受害人作出相應的賠償。那要是車禍沒錢賠償怎么辦呢?此時是不是可以直接不用賠償?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車禍沒錢賠償怎么辦
(一)交警部門予以調解。
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門會首先介入調查并出具相關鑒定文書。同時,交警部門作為執法機關,可以對雙方因交通事故發生的爭議進行調節。作為受害方,也可請求交警部門予以調解,肇事方面對執法部門的意見,有可能會同意調解,盡快的將金額給付。
1、調解需自愿。交警部門的調解只有在雙方同時同意的基礎上才能進行,即不存在強制力。如果肇事方不同意調解,調解程序是無法開始的。
2、執行有麻煩。同時,即使簽訂了調解協議,如果肇事方不遵照執行,此調解協議也無法通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仍然需要通過訴訟的方式,經過法院裁判,才能夠執行。
3、賠償金偏低。既然是調解,必然是雙方相互讓步的結果,所請求的賠償金也會相應的降低。并且如果沒有經專業的詳細計算,賠償費用可能也會計算有誤。
(二)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之訴。
在肇事方不肯賠付賠償金并不愿意配合調解時,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且目前保險公司的保險金一般也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才能全額賠付。
1、賠償執行有保障。現在的車輛基本已覆蓋交強險,大部分購買了商業險,所以只要不是很高的傷殘等級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只要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判決,拿到賠償金是沒有什么問題的,因為基本都由保險公司承擔了。
2、賠償金額高。由律師提供合法合理的賠償請求,經過法院審理,賠償金會嚴格按照法律計算,相對于調解和私了,必然是較高的。
3、如委托交通事故律師起訴,則不需自己費心,由律師處理全部事務。一般人對法律知識并不是很了解,即使有一般的法律知識,對于交通事故領域中包括賠償金誤工費等如何計算、如何保全財產調取材料等等專業性法律知識和操作實物也沒有接觸;并且自己操作還需耗費大量時間。
二、交通事故賠償如何起訴
(一)起訴和受理。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三)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法庭調查
4、法庭辯論。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
對于“車禍沒錢賠償怎么辦”的問題,上文中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案,此時可以讓交警部門進行調解,或者受害人一方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如果對方真的是沒有能力進行賠償的話,則可以暫緩進行賠償,但并不代表就可以不用賠償。
三輪車撞了人沒錢賠償怎么辦
發生車禍,對方無力賠償的,可以通過法律訴訟的方式,讓法院明確肇事方的賠償義務,查明肇事方的財產,通過執行肇事方財產的方式賠付傷者的損失。若肇事方確實沒錢賠,目前的法律規定是在后期若發現賠償義務方,也就是肇事方有可執行的財產,傷者可以隨時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如果司機沒有賠償能力,可以拍買肇事車輛。如果拍買肇事車輛所得款項仍不足于賠償,則要看車主與司機什么關系,如果雇傭關系,車輛仍應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借用關系,且車主沒有借車沒有過錯情況下,可以不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有過錯,比如將車輛借給沒有駕駛資格人使用等,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賠償的項目
1、醫療費
醫療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傷害,為恢復健康而需要就醫診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醫療費主要包括掛號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住院費和藥費等。醫療費可以為住院醫療費,也可以為門診醫療費,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療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傷殘人員以及搶救傷重死亡人員。醫療費需要與受傷治療有關,受害人治療其他疾病的費用不屬于賠償的范圍。
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費用
2、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是指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殘,不僅影響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響了其獲取經濟收入的能力,為了維持生活,需要對其進行生活補助,由相關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這項生活補助費用進行的賠償。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是維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后果,是事故責任人的責任內容之一,應當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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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條
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交通事故后肇事者耍賴說沒錢不肯賠錢怎么辦
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對方拒絕賠償的,可以根據交警所認定的事故責任,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如果對方是機動車的,則可以同時起訴對方和對方的保險公司要求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根據交強險合同條款肇事車輛承保險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書面通知和醫療機構出具的搶救費用清單后,按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進行核實。對于符合規定的搶救費用,保險人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
可以采取以下兩個方法:
1、請交警大隊對肇事車輛承保保險公司出具《交通事故醫療費用墊付函》。
2、向肇事車輛駕駛人所在地或事故發生地法院提出先予執行申請,由法院對肇事車輛承保保險公司下達《先予執行裁定書》。
二、如果肇事司機未買保險,又無錢賠償的。
根據我國財政部、公安部等部門聯合下發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規定,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籌集用于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社會專項基金。其主要用于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相關費用。
根據規定,下列情況之一時,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
(1)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
(2)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的。
(3)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如果已經為車輛投保交強險和商業保險(車輛損失險并且無相關免責條款)那就先走保險“代位追償”,如沒有投保商業保險那只好直接走法院”民事訴訟“
向事故發生地法院或對方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程序:
1、首先拿到交警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在交警隊或工商局查詢,對方車主、車輛所有人、實際經營人、投保保險公司信息;(可以同時起訴對方司機、車主、保險公司) 。
3、網上查找一份民事訴訟狀范文,按格式填寫即可,或找人代寫。
4、攜帶原告方身份證原件(自己方)和傷者身份證,交通事故認定書,起訴狀,以及對方的駕駛證,行車證,保單等復印件信息,前往被告所在地或事故發生地法院起訴。
5、法院一般會先進行庭前調解,調解不成就直接開庭判決。
以上內容參考:最高法 最高法民一庭負責人就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
交通事故對方無保險不賠錢怎么辦
法律分析:不管對方是否有保險,第一時間在事故現場固定證據,比如拍照,拍下對方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件的照片,并就雙方達成的協議進行錄音或以書面的形式確認。
其次若是對方全責又沒有錢的情況,建議拿著事故認定書去交警隊調解。雙方都同意由交警隊調解,交警隊是可以作出調解的,如果金額較小可以要求對方當場給付。
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門會首先介入調查并出具相關鑒定文書。同時交警部門作為執法機關,可以對雙方因交通事故發生的爭議進行調節。作為受害方也可請求交警部門予以調解,肇事方面對執法部門的意見,有可能會同意調解,盡快的將金額給付。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一)當事人自行賠償;(二)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