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法院判決后保險公司多久賠付(車禍致死法院判決后保險公司多久賠付)
交通事故確定后,保險公司應在多長時間內賠償
一、出交通事故協商后保險公司多長的時間能賠償1、出交通事故協商后保險公司一般是60日內賠償。根據規定,保險人自收到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后,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2、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七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應當立即給予答復,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第二十八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第二十九條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二、發生交通事故后車險的賠付范圍是什么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保險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3、受害人死亡,的增加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等;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交通事故判決書下來保險公司多久給錢
【法律分析】: 一審判決以后,從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為上訴期,未上訴的,十五日過后就生效。根據判決書會說明被告的給付時間的,一般表述為:判決生效之日起或判決生效日之內支付多少錢。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法院判決以后保險公司多久賠償下來,有時效嗎
交通事故法院判決以后,保險公司應當與十日內履行賠償義務。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保險公司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一)拒絕或者拖延承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二)未按照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保險費率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三)未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和其他保險業務分開管理,單獨核算的;(四)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的;(五)違反規定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的;(六)拒不履行約定的賠償保險金義務的;(七)未按照規定及時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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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補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車輛事故保險公司多久賠付
一、車輛事故保險公司多久賠付
1、車輛事故保險公司在簽訂賠償協議書后10日內賠付保險金。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保險理賠范圍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如果雙方就賠償問題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或者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第二十九條
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
二、交強險理賠流程是怎樣的
1、出險報案;
2、查勘定損;
3、遞交理賠材料;
4、修車;
5、領取賠款。
交通事故開庭后保險公司多久賠付
一、交通事故開庭后保險公司多久賠付
1、交通事故開庭后保險公司3到5日賠付。交通事故法院判決以后,保險公司應當與十日內履行賠償義務。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二、開庭審理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6、法庭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判決宣告,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車輛事故保險公司定損完多長時間賠
一般來說在定損之后三天就能夠賠款。但是汽車保險賠償時間根據發生事故的不同也有所不同,一般事故發生以后要及時的跟保險公司的人員進行協商,根據具體情況,按照當初的合同進行賠償。
同時要注意嚴格督促保險公司在規定的理賠時間內進行賠償,維護自己的利益。收集好資料和憑單進行好一系列的事情可以加速賠償時間,對于惡意拖延時間的現象投保者可以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保險公司全責后如何修車
車險定損是理賠的關鍵環節,也是關系到車輛維修報銷的重要環節,車險定損雖然不由車主本人負責,但并不代表車險的定損流程不需要了解。熟悉車險定損流程,才可以避免因為自己的無知而帶來的賠償損失。
車險的定損流程是這樣的。交通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需要報交警來判定事故責任,同時,保險公司勘察現場,然后定損事故車輛,維修事故車輛,最后才是開發票索賠。首先是報警,這個是必須要做的,因為保險公司的查勘人員是需要從事故現場來判定事故責任歸屬的,所以,車主在發生交通事故后,不僅不能夠離開事故現場,而且需要及時保護車禍現場。如果沒能按照這個規定擅自離開事故現場有什么后果呢?如果事故的理賠金超過了2000,且保險公司又無法從事故現場痕跡判斷事故責任劃分,就肯定會引發事故責任劃分的爭議。
因為這涉及到理賠的比例問題,定不好車輛損失的話,保險公司手續也很難辦理。然后,當被保險人事故處理完畢后,10日內將索賠所需資料交與保險公司,具體的包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判決書和修理發票、醫療費發票、病例、誤工費證明、被保人身份情況以及保單、身份證復印件、行駛證復印件、駕駛員駕照復印件等資料提交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計算理賠。然后,保險公司會通知車主領取保險賠款,領款人同樣需要攜帶相關證件,包括,保單正本,被保險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如需委托他人代領,帶領人需要攜帶身份證以及被保險人出具的《領取賠款授權書》。賠款的最長有效期為事故報案當日起兩年內。
此外,需要提醒車主注意的是,車輛維修和定損是需要到同一個地方的。如果前期已經和查勘員確認按照4S店的維修方式確定損失金額的,千萬不要再到普通的修理廠進行維修,到時候,保險公司是案中案客戶實際選擇的修理廠標準重新確認損失金額,車主很可能產生不必要的支出負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二、對方全責卻不付維修費怎么辦
對方全責不墊付維修費怎么辦:自己先墊付,然后要求對方承擔,如果對方不賠償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1、搜集證據、材料;
至少要準備:
(1)原、被告主體資格的材料,
a、原告自身所需的材料:
a、個人的,需要準備身份證、戶口簿、父母子女關系、配偶關系證明,上述都為復印件
b、法人的,需要準備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b、證明被告身份的材料:
a、個人的,需要準備身份證復印件或公安機關的戶籍證明
b、法人的,需要準備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工商局登記檔案
(2)原告或受害人遭受交通事故的證據,
至少需要:交通事故認定書、住院治療證明、醫療費發票
2、訴前財產保全(可選);
即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考慮是否需要在訴前財產保全。如訴前財產保全的,必須在保全后15日內提出訴訟。
3、準備民事訴狀、證據;
根據被告人數加一份,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和證據
4、起訴至有管轄權的法院;
有管轄權的法院為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經常居住地與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為有管轄權的法院);
如需要申請傷殘鑒定、三期鑒定的,也可以在此時同時以申請書形式一并提出遞交給立案庭。
5、安排傷殘等級鑒定、三期鑒定;
法院指定一個鑒定機構進行傷殘等級鑒定以及營養期、誤工期、護理期鑒定。(當然該鑒定也可以在交警隊委托鑒定,鑒定機構可能不同,效果基本差不多)
6、舉證;
法院立案后,在法院的舉證期限內可以補充舉證,例如
7、開庭核對人員、是否回避;
8、陳述訴訟請求;
9、法庭調查;
對雙方證據進行質證;互相詢問;法官詢問。
10、法庭辯論;
針對案件焦點進行辯論
11、調解(可選);
是否愿意調解,可以由當事人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選擇
12、最后陳述;
13、法院出具調解或判決文書。
法律依據:
《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賠時,保險公司如果認為需補交有關證明和資料,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對方。
材料齊全后,保險公司應當及時做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30天內做出核定,并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對方。
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賠付協議達成后10天內支付賠款。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多長時間給予賠償
一、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多長時間給予賠償
1、交通事故法院判決以后保險公司10日內賠償。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2、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
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墊付搶救費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墊付搶救費用。
二、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包括哪些
1、殘疾賠償金及死亡賠償金根據交通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的二十倍進行計算;
2、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進行計算;
3、誤工費根據收入水平及誤工時間進行計算。
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后保險公司多久開始賠償
法律分析:保險公司要在賠付協議達成以后的10天內完成支付賠款。交通事故法院判決以后,保險公司應當與十日內履行賠償義務。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出車禍后保險公司多久賠付
法律分析:各公司差異不一樣,若沒有人員傷亡只是單方面車損,交警事故認定書出來且定損金額較小的,給到保險公司一般都是確認無誤后兩三天內賠付,涉及金額過大的一周以上賠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九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后,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日期開始調解:
(一)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
(三)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
(四)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時已超過前款規定的時間,調解自受理調解申請之日起開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調解開始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