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事故責任劃分(違停事故責任劃分法律)
違章停車發生事故承擔多少責任?
違章停車發生事故承擔次要責任,違章停車發生事故處理方法:
1、對方違章停車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按照交警的責任認定判斷,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違法停放分為兩種:一是安全法規定的違法臨時停車,影響正常通行,二是違法停放故障車輛,如未設置標志、違法在橋梁上停放等。如果發生事故根據其過錯程度認定事故的責任,大多情況下認定為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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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引發他人交通事故會主責
違停引發他人交通事故會主責
在交通事故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因為違法停車而引發的一種交通事故了。其實違停是很危險的行為,大家知道這種違停的行為引發的他人的交通事故會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嗎?以下是相關答案。
違停,引發他人交通事故,會主責嗎?會。案例簡介:車停路邊他人發生車禍,違停車主賠了7.8萬元。申某騎電動自行車在昆山市祖沖之路上由南向北行駛時。
在博士路路口轉彎時與薛某駕駛的機動車相撞,申某身體嚴重受傷。事發時,朱某的車正好停靠在事發路口的綠化帶旁。在治療終結后,申某提出要求薛某、朱某一起賠償各項損失共計二十三萬余元。該事故在昆山法院審理過程中,朱某說自己停在路邊,與涉事兩輛車均無擦碰,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事故發生時,朱某所駕駛的車輛熄火??吭诼愤?,沒擦碰到涉事故車輛, 但他在禁止停車的車道上違章停車。
妨礙了車輛正常通行,故交巡警部門認定朱某對該起交通事故的發生存在一定過錯,故應承擔次要責任。同時,交巡警部門認定申某承擔次要責任、薛某承擔主要責任。法院審理后,判決薛某一方承擔百分之55的賠償責任,朱某一方承擔百分之30的賠償責任共計約七萬八千余元。
判決焦點:沒碰沒擦憑啥要賠償?違停路邊妨礙正常通行。
本案的焦點,是朱某違章停車在路邊,申某和薛某在附近發生了交通事故,朱某的車和他們并沒有碰擦,朱某憑啥要承擔責任?對此,在具體的處理過程中有兩種不同的意見:一種意見認為,交通事故是在申某和薛某之間發生的,事故認定只需要在兩者中認定。另一種意見認為,朱某違章停車在先,是導致此次交通事故的間接原因,應當承擔責任。雖然朱某違章停車的行為與交通事故的發生沒有必然聯系,但仍然應該承擔交通事故的次要責任。
陪審:違章停車會帶來意想不到損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是普通侵權責任,由事故各方按照過錯比例各自承擔相應責任,而所謂過錯則要綜合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綜合判斷。
本案中,朱某雖然??吭诼愤厸]有擦碰到其他兩輛事故車輛,但因其違章停車妨礙過往車輛正常通行,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廣大車友應當引以為戒,認真學習道路交通相關法律、法規。
不要再抱日常違章很少,被查的僥幸心理,否則像朱某這樣的違章停車就可能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一般而言這種違停會引發他人的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家可以多多學習下有關交通違法的責任哦。大家還有什么不懂的話可以進行法律咨詢。
撞上違停的車誰的責任
一、撞上違停的車誰的責任
1、撞上違停的車責任情況具體如下:
(1)車主正常行駛過程中因為自己的失誤撞上了其他的車,必須要負全責;
(2)違停車輛也有違反交通規則的表現,負次要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第九十四條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超過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費用的,退還多收取的費用,并由價格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驗,出具虛假檢驗結果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所收檢驗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并依法撤銷其檢驗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被撞后怎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被撞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方法具體如下:
1、協商,即發生交通事故的各方當事人之間進行協商,解決所涉及的賠償事宜;這種情況主要適用于輕微的責任明確的交通事故;
2、調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賠償有爭議的,可以書面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調解申請,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可按照協議履行;
3、訴訟,就是受害人通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分為民事訴訟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違章停車被撞了怎么劃分責任
法律分析:路邊違法停車被撞可能也要承擔責任。路邊停著的車被撞,雙方又協商不下,責任認定一般按照以下情節區分:被撞車輛在泊車位內正常停放,無需承擔責任;如被撞車輛因車輛故障等特殊原因,臨時停放在泊車位以外的地方,在來車方向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被撞車輛也無需承擔責任;如在泊車位外無正當理由違規停放,而且在來車方向又無警示標志,被撞方需承擔次要責任。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也就是說,被撞車輛有違法違規的地方,而且也有證據證明的,即使肇事車輛逃逸,被撞車輛也要承擔相應責任。在確定好責任問題后就是索賠的問題。肇事司機如與肇事車輛所有人不一致,發生交通事故后,責任屬于肇事機動車一方的,由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肇事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車輛違停被撞到算誰的責任
一、車輛違停被撞到算誰的責任
1、車輛違停被撞到的,責任承擔要分情況確定:
(1)如果車輛是因為故障違停,且在來車方向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的,則事故的責任全部由肇事一方承擔;
(2)如果車輛是無故違停,則肇事一方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違停一方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處理期限是什么
交通事故處理期限,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1、因檢驗、鑒定的需要暫扣車、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或特大事故20日內作出;
3、當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
車輛違停發生交通事故誰責任
違法停放分為兩種:一是安全法規定的違法臨時停車,影響正常通行,包括未靠邊停放,駕駛人離開車輛等;一種違法停放故障車輛,如未設置標志、違法在橋梁上停放等。如果發生事故根據其過錯程度認定事故的責任,大多情況下認定為次要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違停違章引發交通事故如何認定責任
對方違章停車導致交通事故責任,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劃分責任。如果是酒駕撞到路邊的機動車,則酒駕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違停發生交通事故誰負主要責任
法律分析:
主動撞上的車輛承擔主要責任,如果實際情況復雜,需要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游逗故責任認定書為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他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為以后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提供依據;對教育廣大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為研究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制訂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通常是指,在道路上,車輛由于過錯或者意外等因素,導致人員傷亡或者財產遭受損失的事件。除此之外,交通事故不僅可以在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的情況下,由不特定的人員造成,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個等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違停申請免罰的條件:
1、如果車主違法停車,被交警開具罰單,如果車主在交警開具罰單后15分鐘內到達現場,車輛的違停情況未影響到當前的道路安全,車主可以向現場的交警申請免罰,如果車主情況符合免罰政策,交警會現場對車輛補錄免罰信息,并將信息上傳至機動車違停治理指揮中心進行審核。
2、如果車主在交警開具罰單15分鐘后,到達現場,車主將無法向交警申請15分鐘免罰政策。
3、車主駕車出行時,如果需要停車,要觀察道路兩側是否設立禁停標識,以免車輛違停,影響當前道路的交通秩序,甚至引發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