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要求被告出訴訟費,被告可以拒絕嗎(原告要求被告承擔律師費和訴訟費,合理嗎)
原告要求被告出訴訟費,被告可以拒絕嗎
法律分析:法院訴訟費由原告預交,有敗訴方承擔。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條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
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原告要求被告出訴訟費,被告可以拒絕嗎
敗訴方無力承擔訴訟費可以申請緩、減、免交,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
1、敗訴方不交訴訟費法院可以進行強制執行。
2、訴訟費用具體由誰負擔,要待案件審理結束后,根據審理情況決定:一般情況下,訴訟費應由敗訴的一方當事人負擔;原告、被告各有勝敗時,訴訟費由人民法院決定雙方當事人共同分擔,原則上是按勝訴、敗訴的比例分擔;敗訴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訴訟時,訴訟費用可由法院按他們的人數和各自與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大小,確定各自負擔多少,其如有專為自己利益的訴訟行為所支出的費用,應由該當事人負擔。
3、撤訴的案件,訴訟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
4、由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5、第一審和第二審全部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二審調解結案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第二審法院決定。
6、離婚案件的訴訟費負擔,不能簡單地按勝訴、敗訴確定費用負擔,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據案情和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負擔辦法。
7、作為當事人的公民,敗訴方無力承擔訴訟費,可以申請緩、減、免交,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
原告要求被告出訴訟費,被告可以拒絕嗎
法院訴訟費由原告預交,由敗訴方承擔。訴訟費應由敗訴的一方當事人負擔。原告、被告各有勝敗時,訴訟費由人民法院決定雙方當事人共同分擔,原則上是按勝訴、敗訴的比例分擔。敗訴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訴訟時,訴訟費用可由法院按他們的人數和各自與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大小,確定各自負擔多少。其如有專為自己利益的訴訟行為所支出的費用,應由該當事人負擔。撤訴的案件,訴訟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由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條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原告訴訟費用要求被告承擔
原告需要預付起訴費用,等到案件審判結果出來之后,起訴費用由敗訴一方來承擔。也就意味著,如果原告勝訴,將由被告承擔起訴費用。一般而言,在起訴狀中原告都會要求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就算原告不提,法官也會按照誰敗訴誰承擔后果的原則判定輸的一方承擔損失后果,這都需要等到案件審理了結后才能確定。根據“不告不理”的原則,對于在民法上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人,當事人可以選擇起訴,也就是說可以同時將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人全部起訴,也可以只選擇其中的一個或幾個義務人作為被告。如在當事人對擔保債權提起的訴訟中,債權人只起訴直接債務人要求履行給付義務或者只起訴保證人要求承擔證責任都是可以的。在共同侵權訴訟中,權利人可以只對部分義務人起訴。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
需要注意的是,第三者的證據取得需要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則法院一般是不會采信的,在證據取得方面如果不知道怎么做可以先咨詢專業律師。
拓展資料:(一)夫妻離婚原告起訴證據要提交哪些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
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訴訟費交納辦法》有明確規定:第十四條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原告墊付了全部訴訟費,終審判決,雙方各承擔一半訴訟費,可被告一直不支付給原告,怎么辦?
對于訴訟費,如果是原告預交,但是應當屬于被告承擔的部分。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退費,不需要由被告支付給原告,當然原告也可以在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將訴訟費和欠款一并申請。
法律分析
如果判決僅寫明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可向原審判法官申請退還相應訴訟費;如果判決寫明訴訟費用由被告給付原告,則可向法院依法申請強制執行,要求被告支付應當支付的訴訟費用。原告勝訴的,應當退還原告預交的訴訟費用。勝訴一方可以直接要求法院退還其預交的訴訟費。當事人預交的訴訟費是人民法院代國家向當事人收取,并非人民法院所有。這種代收關系,使當事人與法院之間建立了訴訟費用上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在退還訴訟費用的問題上,不能回收訴訟費用的風險應當由國家承擔,而不能轉嫁給當事人。但在審判實踐中存在一定的困難。經了解法院退費問題,現在還存在一定困難。人民法院應盡快協調財政部門,建立退費備用金制度,及時退費。若不及時退費,也為當事人向法院訴訟退費提供了法律依據。對原告勝訴的案件,訴訟費用由原被告共同負擔,人民法院應當將預收的訴訟費用退還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擔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當事人拒不交納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零七條 判決生效后,勝訴方預交但不應負擔的訴訟費用,人民法院應當退還,由敗訴方向人民法院交納,但勝訴方自愿承擔或者同意敗訴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當事人拒不交納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