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歲老人被車撞死了賠償標準(86歲老人車禍賠償標準)
撞死老人,對方有一定的責任,除保險公司賠償外,對方是,86歲,還要付多少錢,才能鳥諒解書?
撞死老人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主體賠償順序】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68歲老人被車撞死怎么賠償
法律主觀:
賠償項目和計算方法: 1、喪葬費: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 賠償義務人 只 賠償受害人 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死亡賠償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賠償權利人 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 殘疾賠償金 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85歲老人被車撞死了賠償標準
法律主觀:
85歲老人被車撞死的賠償標準要根據責任結果判斷。受害人的親屬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醫療費、住宿費、交通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受害者近親屬處理喪葬事宜期間的誤工損失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86歲老人被車撞死了賠償標準
法律主觀:
85歲老人被車撞死了之后,責任人應當對其家屬作出喪葬費以及死亡賠償金等賠償。我國《民法典》規定,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因生命、身體、健康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本條所稱“賠償義務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撞死86歲老人賠多少
法律主觀:
需要根據案情來看,根據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 的規定,損害賠償的范圍包括: 醫療費 、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造成殘疾的,還有 殘疾賠償金 ,殘疾用具費及精神撫慰金等;造成死亡的,還有死亡補償費,被 撫養 人生活費等,各賠償項目應按實際情況確定,并一次性結算費用。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60歲老人撞死賠償標準
60歲老人被撞死需要賠償的項目有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具體如下:
①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②:喪葬費: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6個月總額計算。
③: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
金額。
④:精神撫慰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條:民法所稱的“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包括本數;所稱的“不滿”、“超過”、“以外”,不包括本數。
注:民法典將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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