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利息最高標準(工程款利息法律依據)
工程款欠款利息怎么計算
工程款欠款利息計算標準:
1、利息的計算,利息計算一般按月計算,按照雙方約定的利率計算。計算方法:欠款總數*利率=月利息欠款總數*利率*月數=總利息。欠款總數+總利息=應還款總數。
2、利率的約定:利率的約定必須雙方平等協商,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書面協議(不必完整的協議,有書面文字依據即可),利率的高低,法律沒有最低限制,最低可以為0,但是有最高限制,最高不能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在0到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之間的利率,都是合法的,法律保護的。
工程欠款起訴流程:
1、確定好工程款案件的管轄法院、寫好起訴狀;
2、攜帶起訴狀與起訴需要的其他材料去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3、在立案后及時繳納訴訟費用;
4、依法參與庭審,等待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或者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息。
第二十七條
利息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開始計付。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為應付款時間:
(一)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二)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
(三)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工程欠款利息的最新規定
法律主觀:
欠款利息的法律規定是,當事人約定的借貸利息和逾期利息都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如果超過的,超過部分屬于高利貸,法院不予保護。當事人對利息約定不明確或沒有約定的,不能請求利息。一、欠款利息的法律規定是什么欠款利息的法律規定是:適用意思自治原則,即當事人可以自由協商欠款的利息,只要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都是受法律保護的,超過部分的利息,無效。且當事人對利息約定不明確或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二、欠款起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欠款起訴時需要準備以下材料:1.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收據、借貸合同等,若僅僅根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起訴要求歸還債款的,債務人稱已經償還了借款,則應該提供相應還錢的證據證明。2.擔保書原件,或者負連帶責任人的基本情況,以及他們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及價款數額等到情況的證明。4.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為,以及債務人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的證據等。三、欠錢不還訴訟流程欠錢不還打官司流程如下:1.立案、受理原告遞交起訴狀、證據等材料到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申請立案后,等法院審查通過后,會給原告發案件受理通知單、預繳訴訟費通知單等材料,記得收到繳費單后在7天后繳費即可,否則會因未交訴訟費視為撤回起訴。2.送達、舉證、通知開庭3.開庭開庭的時間有長有短。關于庭審流程一般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最后陳述階段。對于不滿意的一審訴訟結果,可以考慮是否上訴。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或者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 利息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開始計付。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為應付款時間: (一)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二)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 (三)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