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孩子怎么判撫養費(父母離婚孩子撫養費一個月多少)
父母離婚后子女撫養費怎么算
父母離婚孩子撫養費的計算標準是: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上一項確定。一般參照相關規定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法院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綜上所述,給付子女撫養費的數額,一般為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參照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為標準,由父母雙方協議確定。不能達成協議的,由法院依據上述原則判決。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依照雙方約定確定,沒有約定的到子女有能力獨立生活為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父母離婚了孩子撫養費怎么算
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按月工資收入的20到30%比例給付
撫養費給到什么時候
孩子到了18周歲已屬于成年人,一般的情況已有自立生存能力,所以民法典規定孩子的撫養費原則上支付到子女18周歲為止。
如果子女自立能力較強,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已經開始工作且收入能維持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以停止供給撫養費。
如父母經濟條件許可,子女雖然已經年滿18周歲,但存在以下三種情況,父母則仍然要負擔撫養費:
1、喪失勞動能力沒有收入,或有收入但不能維持生活的;
2、還在學校讀書的;
3、沒有生活能力與條件的。
注意這三種情況不是必須支付撫養費,不是父母必須的義務,而是需要父母的經濟能力許可。如果父母沒有這個經濟能力,孩子則需要另尋他途了,成年人總要擔負起應承擔的責任。
關于關系到子女撫養費的數額的給付,若是由法院來判決的話,則一般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或者收入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
撫養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
1、由父母雙方協議
父母通過平等自愿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準許。但是,協議應當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于子女的,就不應準許。
2、由人民法院判決
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準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人民法院認定自然人的監護能力,應當根據其年齡、身心健康狀況、經濟條件等因素確定;認定有關組織的監護能力,應當根據其資質、信用、財產狀況等因素確定。
第七條 擔任監護人的被監護人父母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遺囑生效時被指定的人不同意擔任監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適用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確定監護人。
未成年人由父母擔任監護人,父母中的一方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另一方在遺囑生效時有監護能力,有關當事人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適用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監護人。
第八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與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訂立協議,約定免除具有監護能力的父母的監護職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協議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喪失監護能力時由該具有監護資格的人擔任監護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依據民法典第三十條的規定,約定由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不同順序的人共同擔任監護人,或者由順序在后的人擔任監護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夫妻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怎么算
夫妻離婚的,孩子的撫養費可以這樣計算: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渣旦老沒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金額可以按照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有固定收入的比例確定;情況特殊的,撫養費的比例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遲臘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如升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父母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怎么算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條 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離婚小孩子撫養費怎么判定
離婚后,子女的撫養費是離婚訴訟中比較重要的問題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離婚后子女的撫養費主要根據以下因素來判定:
1. 子女的年齡、健康狀況和生活需要。這是判定子女撫養費的基本因素,一般來說,子女越小、生活需要越大、健康狀況越差,需要的撫養費就越高。
2. 父母的收入和財產狀況。父母的經濟狀況是判定撫養費的關鍵因素之一。法院會綜合考慮雙方的收入、財產、負債等因素,判斷雙方的經濟實力,從而確定撫養費的數額。
3. 父母的撫養能力。法院會考慮父母的工作、家庭狀況、撫養經驗等因素,判斷父母的撫養能力,從而確定撫養費的數額。
4. 子女的教育、培養需要。如果子女有特殊的教育、培養需要,如特殊學校、培訓機構等,那么這部分費用也應該由父母承擔。
需要注意的是,撫養費的數額應該是合理、公正的。法院會根據以上因素綜合考慮,判斷雙方的撫養能力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從而確定撫養費的數額。如果父母對撫養費的數額有異議,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訴,并提供相關證據,以便法院進行重新判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法律主觀:
父母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主要有以下規定:
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2、父母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離婚孩子怎么判撫養費
離婚后,對于孩子的撫養問題,法律規定應當由父母協商解決。如果父母無法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判決。
在判決撫養費時,法院會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 孩子的實際需要。法院會考慮孩子的生活、教育、醫療等方面的實際需要,以確定撫養費的數額。
2. 父母的經濟狀況。法院會考慮父母的收入、財產、負債等方面的情況,以確定撫養費的數額。
3. 父母的撫養能力。法院會考慮父母的年齡、身體狀況、工作狀態等方面的情況,以確定撫養費的數額。
4. 父母的撫養責任。法院會考慮父母對孩子的撫養責任,包括照顧孩子的時間、精力、精神支持等方面的情況,以確定撫養費的數額。
在判決撫養費時,法院會根據上述因素綜合考慮,并根據具體情況判決撫養費的數額。同時,法院也會根據需要對撫養費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方面進行規定。
需要注意的是,判決的撫養費數額并非固定不變的,如果孩子的實際需要或父母的經濟狀況發生變化,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費數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