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軌離婚賠償費賠多少(女方出軌離婚賠償費賠多少2021)
出軌離婚能賠償多少錢
一方出軌離婚能賠償多少錢,這個是需要具體分析的。由于婚姻法對離婚時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責任進行了細化,而法官在審理此類案件過程中遇到了大量的婚外情案件。因此,需要綜合考慮該方的過錯程度、與婚外情相關的財產等情況才能做出準確的判決。同時可以將夫妻一方出軌引起無過錯方損害時向以供司法機關審理此類案件時參考。在司法實踐中通常為20萬-50萬元,在一審判決結果確定后會根據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1、夫妻一方有重婚、與他人這種行為不僅是對另一方精神上的打擊,而且也會對其人格尊嚴造成損害。在這一點上,也就是說,這種行為一旦造成傷害,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當然,具體還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認定,一般情況下對損害結果可以適當給予精神損失撫慰金。比如夫妻一方重婚、與他人就會導致一方精神上受到一定損害,這時無過錯方就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當然在這種情況下另一個舉證責任通常在受害一方,但需要證明損害事實是存在的,如有多項證據證明對方實施了重婚、與他人還要舉證證明是針對受害一方而實施了上述行為才能予以賠償,如受害一方提供了一些證據證明其已經嚴重地侵犯了受害一方人身自由權、健康權等權利的話,無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婚姻法》第43條第1款規定了對重婚罪的追究,最高人民人民依法予以民事賠償。重婚、引誘、欺騙等行為雖然只是損害對方利益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但同時也是一種嚴重損害自己利益侵權行為,在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義務人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之前,對損害行為和損害后果不承擔民事責任。”因此,對重婚或引誘、欺騙行為進行人身損害賠償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國法律對重婚或引誘、欺騙行為是有嚴格法律制裁規定的,如果重婚或引誘、欺騙行為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根據《最高人民無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的,應予支持;
不支持的,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在處理此類案件中,法官要綜合考慮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應注意區分男女雙方均有過錯的情形,如重婚的,則女方要承擔一定的過錯責任,男方則需要承擔一定賠償責任。其次,應注意區分婚姻存續期間財產的性質,對于婚前財產而言,女方只能分得財產不能分割。最后,應注意區分婚前和婚后財產問題,如果一方婚前簽訂贈與合同,另一方要求離婚并返還贈予房屋財產,那么則雙方在判決婚姻解除時要共同償還贈予人尚未返還的錢款。
4、《最高人民主要是指已離婚但仍然與他人以夫妻名義但雙方之間并不以事實上的夫妻關系為條件;而以夫妻名義建立起新的家庭,使原有家庭成員間形成了新的共同生活模式。“有配偶者與他人但并不必然導致婚姻關系結束。例如對于無過錯方來講,出軌一方雖未出軌而是和別人有了婚外情,因此離婚時其精神損害賠償行為并不會對無過錯方面造成實質性的影響。但對于無過錯方而言,精神損害賠償只是一種彌補手段,這種心理上的投入和支出會給對方造成很大的心理負擔和精神傷害。因此離婚時無過錯方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時需要舉證證明對方存在損害后果或損害結果發生的原因和證據等。
女方出軌離婚要賠償男方多少錢
對于離婚后的財產分割問題,在我國是有法律明確規定,如果夫妻雙方離婚后,因財產分割問題產生由人民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不足清償婚姻家庭債務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才能算做賠償,一般情況下,財產損失都是很難計算的。
首先,根據我國《婚姻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四)重婚或者與他人由于各地司法實踐中也會存在一定沖突。因此,為了減少對合法婚姻的侵害,法律規定了不一定按照最高人民由律師根據自己了解到的情況來確定一個合適的賠償數額。
2、在一定要有具體的賠償數額,而且賠償金額并不會隨著時間進行變化。
比如說,男方提出了20萬元的離婚賠償。那么,離婚的時候,女方就應該按照10萬元來進行分割。如果雙方沒有進行具體的協商達成一致或是協議的方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話,就會要求女方進行賠償。這種情況下,關于女方出軌和離婚要賠償男方多少錢這個問題,我國在法律層面上還沒有具體而明確地規定。
3、要有明確的賠償范圍。
從目前的法律規定來看,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是很寬泛的,如果受害人受到傷害后生活陷入了困境,除了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外,還可以向加害人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而非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同時要求加害人賠償因精神損害導致的損害后果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等。精神損害賠償是指因侵權人過錯導致受害人受到損害時,侵權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和義務,其權利義務關系通過當事人在損害后果中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加以確定。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保護被害人合法權益,同時也有助于受害人正確、及時地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所以從這一角度來說,精神損害賠償金是指因受害人對自身名譽和經濟利益產生了重大損失而造成精神損害的賠償項目而言。
4、在實際操作中還應考慮到以下因素:
婚姻家庭中的實際生活水平、當地的生活水平和人們生活的基本需求是什么?具體分析。婚姻中夫妻雙方的生活水平和家庭的實際生活水平是不一樣的。家庭需要有一定的經濟收入,如果男方不能滿足女方基本的生活需求,女方就有可能會出軌。這也是婚姻賠償標準有一定空間的原因之一。
5、要結合當地情況、夫妻雙方關系和過錯程度來綜合判斷財產損失的大小。
各地往往是根據夫妻雙方之間的矛盾和過錯程度來確定賠償數額甚至判決賠償數額的多少,因此具體分析。夫妻一方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而一方無過錯的,則要對自己因該行為而受到的財產損失予以適當彌補。而也可以根據過錯程度予以酌情對財產損失進行相應的彌補。當然,在司法實踐中對于男女雙方關于財產損失賠償數額的確定通常都是有爭議的,男女雙方對此也存在不同的看法。例如在司法實踐中,男方可以主張對女方婚前存款、房產等給予補償;而在司法實踐中則很難對女方婚前財產進行界定和認定等一系列問題提出訴訟請求權歸屬。
女方出軌離婚賠償標準是什么
婚姻是一種相互忠誠的義務,夫妻之間忠誠是婚姻的前提,夫妻之間有相互忠誠的義務,夫妻間忠誠協議是什么?在離婚時,哪些賠償標準比較合理?如何計算夫妻共有財產數額?法律知識需要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雙方均有過錯的,無過錯方賠償
夫妻關系的存續時間較長,這種關系產生的原因很多,但有一點必須明確:一方有重婚、與他人無過錯方是以適當賠償作為實現其權利的手段。如果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重婚、與他人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當損害后果十分嚴重時,無過錯方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兩個以上損失。從精神損害賠償的立法原理上講,如果說精神損害賠償金是為了彌補受害人因為對方過錯造成損失所付出經濟代價,那么精神損害醫療費則是為了彌補精神賠償帶來的物質損害責任。所以二者是統一的。根據《婚姻法》規定,當一方造成另一方生活困難時,可以給予其一定數額的適當補償;夫妻雙方均有過錯也可以互相分擔對家庭關系進行必要合理地維護;在離婚時無過錯方也可能獲得適當補償。
2、夫妻間忠誠協議:
夫妻間忠誠協議,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書面形式對自己的行為準則進行約定,并對此承擔相應侵權責任的協議。在《婚姻法》中,雙方相互忠誠或放棄共同財產,或者約定不忠誠責任和處理方式,是夫妻間法律上的忠實義務,是男女雙方在交往中為防止婚姻關系被破壞所訂立的協議,但這種協議只能是一種約定行為形式。而在《婚姻法》頒布實施之后,這一協議中約定違反婚姻雙方共同忠實義務而應承擔責任的協議則是無效(當然如果夫妻雙方約定以口頭形式達成,那也是無效的)。
3、夫妻離婚后財產分割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合法收入;(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五)其它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因此夫妻離婚時可以將夫妻共同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但是并不能約定雙方名下分別能分得多少財產,需要根據財產性質進行分割。例如工資、獎金可以歸夫妻一人所有,但是一般是夫妻雙方中一人擁有一半。另一人擁有一半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就會出現財產也就不能簡單地按照共有份額分割了。若有一方隱瞞、轉移、變賣或毀損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請求要求分割該夫妻共同財產。
4、如何計算夫妻共有財產數額?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等規定。”
五碩碩律師提醒: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我國婚姻法第四十條也規定了“夫或妻一方對外負有忠實義務”的規定。由此可見,這屬于道德層面上對守貞義務的要求。因此,即使夫妻之間發生了感情破裂,也要對雙方的忠實義務做出相應補償。
婚內女方出軌離婚怎么賠償
法律主觀:
女方婚內出軌不一定會產生離婚賠償。
如果女方婚內出軌,且存在以下情形的,則要賠償:
1、重婚;
2、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有其他重大過錯。
女方婚內出軌且存在法律上規定的五種過錯的,其離婚賠償標準,要根據男方受到的物質和精神損害程度而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女方出軌要賠償男方多少錢
離婚的時候,夫妻一方或者雙方都有對家庭的責任和義務,并且承擔了對家庭和社會的責任。對于離婚后另一方出軌而造應該對另一方進行一定的賠償,那么女方出軌要賠償男方多少錢?女方出軌應該賠償多少錢?離婚賠償方式有哪些?本文為您詳細講解。
1、損害賠償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與他人人民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結合案件具體情況,依法判決離婚。法律規定對夫妻之間有固定住所或者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自然人,一方與他人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在夫妻一方有過錯的情形下,對于無過錯方而言,離婚時有權請求損害賠償;而在另一方無過錯的情形下,如果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情形下,則不能獲得賠償。
2、精神損害賠償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是指對因婚姻關系解除而造成的損害范圍的規定,主要是指對婚姻關系解除而造成的損害賠償。我國的離婚精神損害賠償主要由《婚姻法》和《侵權責任法》所規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構成。在司法實踐中,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常常與受害人遭受精神損害所獲得的精神利益相矛盾。實踐中的意見傾向于根據夫妻雙方所承擔的責任來確定精神撫慰金數額,即按照無過錯方對對方所造成的精神損害進行賠償。《婚姻法》第44條規定:“離婚后財產分割問題應本著有利于保護婦女、兒童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妥善處理”等規定。
3、離婚賠償方式
離婚賠償金可以分為財產賠償和精神賠償。財產賠償是指對財產的賠償或者補償,是離婚后請求損害賠償,而非精神損害賠償。夫妻之間存在著義務和責任,法律規定了夫妻之間所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但是對于夫妻雙方之間是不能約定債務或賠償事項的。一般情況下雙方在婚前約定債務或賠償事項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者雙方所欠債務過多甚至超過財產價值時,那么就要通過法律手段來進行債務認定以及債務責任的分擔。
4、財產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擁有或經營、管理的財產。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有:夫妻一方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其他合法收入等。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共同生活產生的費用、債務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協議不成時,由人民夫妻雙方婚前均已取得或者已經獲得相當于婚后所得相應數額扶養子女、償還債務或承擔其他義務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女方出軌離婚賠償標準
法律主觀:
出軌 離婚賠償 標準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 精神損害賠償 。 (一)物質損害賠償的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為 證據 的花費、起訴費、 律師 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 (二)由于我國對 精神損害 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因為 婚外情離婚 遭受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 離婚 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 同居 ; (三)實施 家庭暴力 ;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八十六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