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一方出軌離婚財產怎么分配(女方出軌要承擔什么責任)
夫妻一方出軌離婚財產怎么分?
夫妻一方出軌離婚后財產分割方式是:離婚時,一方的個人財產是不用進行分割的。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出軌了離婚財產怎么分配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夫妻因感情不和而離婚,但對于出軌的問題,卻有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處理。因為在很多情況下,夫妻之間因為出軌會對財產分割產生很大影響。那么出軌了離婚財產怎么分配?我國婚姻法規定了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制度。夫妻雙方可以根據各自有協商確定各自的共同財產分割方案。
1、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包括工資薪金、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收益、知識產權所得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按照法律規定,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包括工資薪金、獎金、勞務報酬和生產經營收益等。工資薪金包括: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獎金,由用人單位發放給個人的獎金,由個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等。獎金包括:對夫妻一方進行獎勵或者對夫妻一方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獎勵、資助;對夫妻一方進行獎勵或者資助,獎勵不能超過應得稅后工資或者獎金數額;支付撫養費的合理開支。勞務報酬包括:為他人提供勞務以及辦理勞務所獲得的報酬;從事其他營利性活動獲得的報酬;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在法律上或者事實上沒有約定不明確,一方請求分割的,人民不屬于夫妻共擁有的財產。其他合法財產包括: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生活用品、遺產以及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繼承人一方的財產等;夫妻對共同財產進行約定并共同遵守時產生的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出軌等原因所負債務的處理,應認定為個人債務。夫妻一方因背叛婚姻所負債務,債權人可以請求對方按照夫妻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夫妻一方被出軌所負債務并不必然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在離婚后如果能證實出軌行為是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那這種出軌行為肯定與出軌行為相違背,雙方只能就此問題進行協商處理。
3、婚前或者婚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而取得的財產。
離婚時,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都有平等的處理權利。有過錯方有權要求分割婚前財產或者婚后財產。過錯方因為有過錯而獲得財產,根據過錯的大小分割,過錯方可以分得財產。但是配偶一方如果沒有過錯,那么可以請求另一方承擔相應責任。如果雙方都沒有過錯的(比如對自己工作或生活上不負責任),那么即使夫妻感情破裂,但如果另一方有過錯,那么也會依法對家庭進行照顧和扶助。
夫妻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夫妻之間離婚財產怎么分配)
法律問題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重婚的;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因此,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兩種情況,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但是實踐中,法院很少會判決在離婚中有精神損害賠償的,除非是因為有家庭暴力、遺棄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導致離婚,不會支持精神損害賠償,只會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照顧無過錯方而已。
即使支持精神損害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精神損害賠償最高5萬,而且法院一般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和負擔能力等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具體賠償數額沒有明確量化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男方先出軌女方后出軌怎么分財產
男方先出軌女方后出軌分財產的方式如下:
1、男女雙方之間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2、沒有約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分割財產;
3、若是對方出軌屬于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情形的,另一方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財產的分割方式:
(1)實物分割。即財物可以分割的情況下,在不影響其財產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對財產進行分割,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的財產;
(2)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變賣或者拍賣,夫妻雙方就變賣、拍賣取得的價金進行分割;
(3)作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財物,根據財物的價值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離婚后過錯方分財產的方式:
1、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所得原則上平分,一方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2、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3、具體財產分配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離婚財產分配上是一般會考慮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5、一方有過錯,另一方可主張多分配財產和損害賠償,并且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姻法:夫妻婚內出軌財產怎么分割
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夫妻婚內出軌離婚財產分割,首先要確定一方的出軌行為是不是屬于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中的過錯行為。如果不是,那么在財產分割上,則與普通的離婚財產分割沒有很大區別。如果是過錯責任中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兩種行為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軌一方對婚姻的影響,在照顧另一方的基礎上公平分割財產。
那么夫妻婚內出軌如何認定過錯? 過錯在法律上的規定是:
1、 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必須是長期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如,生病不給治、不給飯吃、不照顧等等。
因此,像平時大家所說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為,都不算過錯行為,在離婚財產分割時一般會不會照顧受害方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其實,婚外情財產如何分割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難,也不相像的那么簡單。如何認定對方是否重婚、是否是與他人同居的行為,都是認定的難點。主要原因在于證據的收集。因此,涉及到離婚財產分割的,可以選擇在律師的幫助下收集一方出軌的證據,證明其具有婚外情的情況,且婚外情的情形是屬于可以影響離婚財產分割的行為。
延伸閱讀:離婚案件中房產證上沒有另一方的名字,是否就無權分割?
其實,即使房產證上沒有一方的名字,有時候當面臨財產分割時不是名字說了算。
情況一: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房產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時,該房產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及共同還貸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夫妻共有財產平均分割。對于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除非一方能夠證明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
情況二: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雙方離婚時,房產證名字一方如果否認在購房時另一方的出資,且另一方不能證實自己的出資且不是贈與給另一方的情況下,另一方的權益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法院也無法判決給另一方適當補償。
情況三: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時,不能因為婚后取得房產證就認定該房產屬于婚后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需要結合財產來源細分婚前婚后兩部分依法進行分割。
情況四: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購房,產權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婚后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房產歸登記的產權人所有,貸款由其繼續償還,但取得房屋一方應就婚后共同還貸部分以及相應增值部分給予對方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