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貸款的法律法規有哪些(關于貸款逾期的法律規定)
銀行貸款法律法規條例
關于銀行貸款的法律法規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遵循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如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二)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三)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貸款實施的法律法規條例是什么
在生活中,貸款是很常見的一種借款方式,而貸款的金額也是相對較大的,因此,在法律上,對貸款也有相關的法律條例。以下是由我為大家整理的貸款實施的法律法規條例,希望能幫到你們。
貸款實施的法律法規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貸款行為,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信貸資產的安全,提高貸款使用的整體效益,促進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通則。
第二條本通則所稱貸款人.系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
本通則所稱借款人,系指從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取得貸款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
本通則中所稱貸款系指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還本付息的貨幣資金。
本通則中的貸款幣種包括人民幣和外幣。
第三條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行政規章.應當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
第四條借款人與貸款人的惜貸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貸款人開展貸款業務,應當遵循公平競爭、密切協作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第六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是實施《貸款通則》的監管機關。
第二章貸款種類
第七條自營貸款、委托貸款和特定貸款:自營貸款,系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并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特定貸款,系指經國務院批準并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后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第八條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長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
第九條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信用貸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擔保貸款,系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
保證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抵押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票據貼現,系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第十條除委托貸款以外,貸款人發放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貸款人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
經貸款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章貸款期限和利率
第十一條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貸款人的資金供給能力由借貸雙方共同商議后確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載明。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日起到票據到期日止。
第十二條貸款展期: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借款人應當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向貸款人申請貸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貸款人決定。申請保證貸款、抵押貸款、展期的,還應當由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出具同意的書面證明。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長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請展期或申請展期未得到批準,其貸款從到期日次日起,轉人逾期貸款帳戶。
第十三條貸款利率的確定:
貸款人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每筆貸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載明。
第十四條貸款利息的計收:
貸款人和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計息規定按期計收或交付利息。
貸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展期之日起,貸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計收。
逾期貸款按規定計收罰息。
第十五條貸款的貼息:
根據國家政策,為了促進某些產業和地區經濟的發展,有關部門可以對貸款補貼利息。
對有關部門貼息的貸款,承辦銀行應當自主審查發放,并根據本通則有關規定嚴格管理。
第十六條貸款停息、減息、緩息和免息:
除國務院決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決定停息、減息、緩息和免息。貸款人應當依據國務院決定,按照職責權限范圍具體辦理停息、減息、緩息和免息。
第四章借款人
第十七條借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并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準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三、已開立基本帳戶或一般存款帳戶。
四、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
五、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六、申請中期、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
第十八條借款人的權利;
一、可以自主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申請貸款并依條件取得貸款;
二、有權按合同約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貸款;
三、有權拒絕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條件;
四、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和中國人民銀行反映、舉報有關情況;
五、在征得貸款人同意后,有權向第三人轉讓債務。
第十九條借款人的義務:
一、應當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法律規定不能提供者除外),應當向貸款人如實提供所有開戶行、帳號及存貸款余額情況,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和檢查;
二、應當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
三、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
四、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清償貸款本息;
五、將債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六、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貸款人.同時采取保全措施。
第二十條對借款人的限制:
一、不得在一個貸款人同一轄區內的兩個或兩個以上同級分支機構取得貸款。
二、不得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
三、不得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不得用貸款在有價證券、期貨等方面從事投機經營。
五、除依法取得經營房地產資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貸款經營房地產業務;依法取得經營房地產資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投機。
六、不得套取貸款用于借貸牟取非法收人。
七、不得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使用外幣貸款。
八、不得采取欺詐手段騙取貸款。
第五章貸款人
第二十一條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
第二十二條貸款人的權利:
根據貸款條件和貸款程序自主審查和決定貸款,除國務院批準的特定貸款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強令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一、要求借款人提供與借款有關的資料;
二、根據借款人的條件,決定貸與不貸、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等;
三、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
四、依合同約定從借款人帳戶上劃收貸款本金和利息;
五、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義務的,貸款人有權依合同約定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六、在貸款將受或已受損失時,可依據合同規定,采取使貸款免受損失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貸款人的義務:
一、應當公布所經營的貸款的種類、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詢。
二、應當公開貸款審查的資信內容和發放貸款的條件。
三、貸款人應當審議借款人的借款申請,并及時答復貸與不貸。短期貸款答復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中期、長期貸款答復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
四、應當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但對依法查詢者除外。
第二十四條對貸款人的限制:
一、貸款的發放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關于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有關規定,第四十條關于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的規定。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對其發放貸款:
(-)不具備本通則第四章第十七條所規定的資格和條件的;
(二)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文禁止的產品、項目的;
(三)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的;
(四)建設項目按國家規定應當報有關部門批準而未取得批準文件的;
(五)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未取得環境保護部門許可的;
(六)在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合作、分立、產權有償轉讓、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過程中,未清償原有貸款債務、落實原有貸款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
(七)有其他嚴重違法經營行為的。
三、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不得對自然人發放外幣幣種的貸款。
四、自營貸款和特定貸款,除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委托貸款,除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手續費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五、不得給委托人墊付資金,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嚴格控制信用貸款,積極推廣擔保貸款。
第六章貸款程序
第二十五條貸款申請: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惜款申請書})并提供以下資料:
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二、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六、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評估:
應當根據借款人的領導者素質、經濟實力、資金結構、履約情況、經營效益和發展前景等因素,評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級。評級可由貸款人獨立進行,內部掌握,也可由有權部門批準的評估機構進行。
第二十七條貸款調查: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請后,應當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凋查,核實抵押物、質物、保證人情況,測定貸款的風險度。
第二十八條貸款審批:
貸款人應當建立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審查人員應當對調查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評定.復測貸款風險度,提出意見,按規定權限報批。
第二十九條簽訂借款合同:
所有貸款應當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應當約定借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保證貸款應當由保證人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或保證人在借款合同上載明與貸款人協商一致的保證條款.加蓋保證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姓名。抵押貸款、應當由抵押人、出質人與貸款人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需要辦理登記的,應依法辦理登記。
第三十條貸款發放:
貸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貸款人不按合同約定按期發放貸款的,應償付違約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用款的,應償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貸后檢查:
貸款發放后,貸款人應當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的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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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銀行房貸的法規
目前對于房屋貸款的相關法規,主要是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還有一些商業銀行制訂的管理辦法,中國銀行、工商銀行等制訂的住房貸款暫行辦法。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暫行辦法》第十一條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網絡貸款的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
在目前的社會中網貸非常的火,很多人在有經濟壓力的時候也會想到網貸,由于它的申請門檻比較低,在目前也有很多的人在有經濟壓力的時候也可以申請到網貸。網上貸款的相關法律規定(一)P2P網貸平臺運營及收費法律依據:《合同法》第424條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合同法》第426條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二)投資人與借款人借貸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9條規定: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2)、《合同法》第22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第10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第11條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第13條規定: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53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合同法》第198條規定: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四)國家鼓勵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40條規定:國家鼓勵各類社會中介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業輔導、企業診斷、信息咨詢、市場營銷、投資融資、貸款擔保、產權交易、技術持、人才引進、人員培訓、對外合作、展覽展銷和法律咨詢等服務。(2)2010年5年14日《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第三十六條中明確提出: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發起設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3)2013年10月14日《國務院關于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第6條第16款提出:構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費環境基礎。大力推進身份認證、網站認證和電子簽名等網絡信任服務,推行電子營業執照。推動互聯網金融創新,規范互聯網金融服務,開展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設施認證,建設移動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多層次支付體系的發展。推進國家基礎數據庫、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等數據庫的協同,支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以上就是本文全部內容。目前我國網絡貸款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合同法、民法通則、國務院和最高院的相關規定等,網絡貸款一定要注意安全。
法律客觀:
《個人貸款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后,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借貸的相關法律法規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1、公民之間的借貸糾紛,公民與法人之間的借貸糾紛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應作為借貸案件受理。2、因借貸外幣、臺幣和國庫券等有價證券發生糾紛訴訟到法院的,應按借貸案件受理。3、對于借貸關系明確,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應按照民事訴訟法關于督促程序的有關規定審查受理。4、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5、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受理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6、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貸款用途的法律規定貸款用途合法
貸款資金用途監管規定是什么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用于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于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用,貸款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檢查、監督流動資金貸款的使用情況。第十條還規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本辦法對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法律依據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用于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于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用,貸款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檢查、監督流動資金貸款的使用情況。
貸款是否可以用于購買理財產品,有什么文件明文規定?
原則上是不可以的。因為理財產品的收益率往往沒有貸款利率高,如果理財產品的收益率高過貸款利率,往往隱含著較大的風險,而且貸款時合同會明確用途,不能另做它用。否則違規。
擴展資料: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需提交書面貸款用途證明文件。目前可貸款的用途如下:購車、購車位、裝修、教育學資、大宗消費購物、旅游等個人或家庭合法消費,以及生意方面周轉的用途。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用于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于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用,貸款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檢查、監督流動資金貸款的使用情況。貸款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不得用于賭博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非法途徑及國家監管部門禁止進入的領域,如股票、債券等投資。
辦理貸款的流程如下:
以農行“網捷貸”為例:
網捷貸是指農業銀行向符合特定條件的農業銀行個人客戶發放的,由客戶自助申請、快速到賬、自助用信的小額消費貸款。
“網捷貸”實行自助申請、自動審查審批、在線簽訂信貸合同、自助用信的流程。申請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登錄農行指定的在線渠道(個人網銀、掌上銀行),進入“網捷貸”申請界面。
(二)借款人了解“網捷貸”產品情況、貸款基本條件和辦理流程。
(三)填寫基本信息,擬申請貸款期限、借款及還款賬戶、通訊地址等。
(四)系統驗證手機號碼有效性。
(五)在線簽署《個人征信業務授權書》。
(六)確認貸款信息,擬申請貸款金額、貸款用途等。
(七)在線閱讀并簽署《個人自助小額信用消費借款合同》申請信息填寫完整后,申請人提交貸款申請。
中國銀行個人消費類貸款用途的規定有什么?
中國銀行個人消費貸款可用于一切合法個人消費支出,但不包括購房、生產經營、無指定用途的個人支出,以及任何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國家政策所禁止用途(包括股票、證券投資等)。因個別地區業務存在差異,詳細信息請您咨詢中行受理網點或者致電中行客服熱線95566(海外及港澳臺地區請致電8610-95566)進行咨詢。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準。
在陽光保險辦理的信用貸款哪些用途是合法的
陽光保險辦理的信用貸款可用于購買物業、改善物業、購買設備、完成行業正常的營業活動等合法用途。
請問中國銀行個人消費類貸款有什么使用規定?
中國銀行個人消費類貸款使用規定:
您應提交用款材料。額度項下用款應在原經辦機構辦理,單筆用款需逐次提交用款申請,并提供如下材料,經核批后方可使用:
1、貸款用途證明材料:購買商品的發票、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針對提供貸款用途聲明的特殊情況,借款人須保證貸款用途的合法性,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個人貸款用途方面的相關規定,不得任意挪用。
2、根據銀監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采用受托支付,借款人應提供有效的交易對手方賬戶信息等。對滿足自主支付條件的,需提交個人賬戶信息。
3、用款時間如與額度審批通過時間間隔六個月及以上的,需提交最新的收入證明佐證材料等。具體以經辦機構要求為準。
4、經辦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因個別地區業務存在差異,詳細信息請您咨詢中行受理網點或者致電中行客服熱線95566(海外及港澳臺地區請致電8610-95566)進行咨詢。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準。
貸款用途寫什么比較好
其實如實填寫即可,一般情況下,貸款用途有消費,裝修,教育,旅游等。以貸款買房為例,填寫“消費”即可,千萬不要為了通過銀行的貸款審核,而填寫虛假的貸款用途。
2010年中國銀監會推行的“三個辦法一個指引”中,嚴格要求了貸款用途的真實性,銀行在后期檢查中如果發現貸戶的貸款實際用途與申請用途不符,可以認定是挪用貸款資金,銀行有權停止該貸戶未發放的剩余貸款,并有權利要求貸款提前償還貸款的全部本息。并且貸款的利率會上浮。
而且為了防止貸戶挪用貸款,銀監會要求一定金額以上的貸款必須使用貸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將貸款資金實時劃至借款人的交易對象的賬戶中。
只要你的用途合法,不是拿去炒股、賭博及其他不法行業或房地產、礦業等產能過剩的行業,照實說就可以的。
關于貸款用途合法和貸款用途的法律規定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貸款法律法規有那些
關于銀行貸款的法律法規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遵循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如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二)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三)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民間借貸法律法規條文是什么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關于人民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1、公民之間的借貸,公民與法人之間的借貸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應作為借貸案件受理。2、因借貸外幣、臺幣和國庫券等有價證券發生訴訟到的,應按借貸案件受理。3、對于借貸關系明確,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的,人民應按照民事訴訟法關于督促程序的有關規定審查受理。4、人民審查借貸案件的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5、債權人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管轄。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受理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6、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7、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8、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本意見第6條規定計息。9、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10、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借貸關系無效由債權人的行為引起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關系無效由債務人的行為引起的,除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國家對銀行房貸的法規
目前對于房屋貸款的相關法規,主要是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還有一些商業銀行制訂的管理辦法,中國銀行、工商銀行等制訂的住房貸款暫行辦法。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暫行辦法》第十一條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貸款法律法規有那些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
貸款的相關法律有哪些貸款的相關法律
為整改校園貸問題我國出臺了哪個相關法律
法律分析:為整改校園貸問題,由國家銀監會出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規范和約束市場。金融保險法規既是對金融機構、金融業務主體和金融業務法律關系進行規范和調整的法規安排,也是對金融監督管理者自身行政行為進行規范和約束的管理安排。隨著我國經濟發展越快、市場競爭越激烈,越是需要法律法規作保障,法律法規既是規則也是企業的行為道德準則。
【法律依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按照依法、誠信、自愿、公平的原則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務,維護出借人與借款人合法權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直接或間接歸集資金,不得非法集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借款人與出借人遵循借貸自愿、誠實守信、責任自負、風險自擔的原則承擔借貸風險。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承擔客觀、真實、全面、及時進行信息披露的責任,不承擔借貸違約風險。
關于斷頭貸的法律規定
《合同法》第二百條明確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最高人民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要求,P2P平臺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斷頭貸是非常不可靠的,建議最好不要去觸碰,也不要試圖去在法律的邊緣游走。斷頭貸一般公司的名稱相對較大,“xx貸款集團”、“xx貸款集團公司”之類的公司是不可能存在的,公司名稱注冊就不可能通過。有些人會偽造銀行或知名公司的名稱,但他們沒有辦公地址,不能提供真實的公司營業執照和個人身份證。廣告信息通常只提供手機號碼和聯系人。通過手機號碼查詢,你可以看到出版商分布在中國的幾個省份。貸款條件寬松,不需要抵押或收入檢查,基本上可以借一張身份證。當貸款人受到誘惑時,騙子會首先利用各種理由要求收取費用,如“利息、律師費、驗證費、保險費、手續費、保證金”等。當貸款人支付第一筆款項時,發現者的電話不再撥號。就連一些貸款人也不知道對方的公司、個人姓名、身份證,甚至對方的所在地都被騙了。
拓展資料
如果在網上貸款之后,也可以在銀行貸款,前提是客戶的個人征信良好,沒有任何借貸逾期記錄,否則也會影響銀行貸款審批,銀行將不放貸。是否使用網貸產品與能否獲得銀行貸款沒有關系,個人征信報告中出現借貸逾期記錄才是影響銀行貸款審批的主要原因。據相關調查,銀行是否放貸與是否使用網貸產品無關。除非說客戶的個人征信報告有問題,未能按時還款及有逾期記錄。目前,在客戶的個人征信調查中,網貸已經和其他的貸款還款情況一樣,被納入貸款審批考量的范圍會和其余資產的負債情況進行綜合考慮,從而判斷是否放貸。例如,如果客戶使用京東白條,未能及時還款,會在告知客戶本人后將客戶使用京東白條具體情況上報央行征信系統。另外,如果短期內同時在多家機構有多筆貸款,銀行貸款審批會更加謹慎。從正規的網絡貸款平臺貸款是非常安全的,而且操作也比較簡單,不過一定要記得按時還款,不要影響自己的征信信用。現在數據互通,網上貸款征信出現問題,也會被記錄在個人征信報告的。
網絡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大量公私財產的行為。其種類繁多,手法日新月異,常見的手段包括假朋友、網絡釣魚、網銀升級、空間虛擬化的主要特征、行為隱藏等。使用網絡借貸平臺等一定要謹慎。學會預防網絡,給自己的電腦和手機安裝殺毒軟件,并定期殺毒應成為習慣。在網上銀行和支付寶上操作時,確保使用安全的瀏覽器并登錄正確的網站。網上購物,要選擇正規、大型的電子商務。設置復雜的支付密碼,并定期更改,最好選擇“密碼驗證碼”雙重驗證。在網站注冊賬號時,只填寫所需項目號,盡量提供最少的信息。、不打開陌生信息,特別是帶有附件或要求大獎的信息。盡量不要“蹭網”,公共場所的未知WiFi一定不要連接。現在在微信上測試它的個性、財富和其他鏈接。這些鏈接通常需要你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齡和電話號碼直接在后臺。不向云端上傳個人敏感照片和數據。在網站上盡量不公開其姓名、電話號碼和家庭住址。例如,你可以寫裴先生,但盡量不要寫裴勇。此外,像許多租賃網站一樣,會隱藏一些用戶的聯系信息。這樣比較安全,至少不會讓人隨便搜索搜索。如果用戶發現個人信息泄露,當他們想要刪除相關信息時,除了要求在原來的網站上,還可以通過搜索引擎查看自己的信息存在的地方(不一定是快照,也可以是其他網站)。這樣就相對安全多了。
網絡借貸相關法律規定?
網絡借貸,也叫網絡貸款。網上貸款也正在成為一種趨勢,借助互聯網的優勢,可以足不出戶的完成貸款申請的各項步驟,包括了解各類貸款的申請條件,準備申請材料,一直到遞交貸款申請,都可以在互聯網上高效的完成。與之相應的,一批網上貸款平臺的興起,也為網上貸款的普及與推廣做出了很大的貢獻。2017年11月21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立即暫停批設網絡小貸公司的通知》,決定各級公司監管部門一律不得新批設網絡(互聯網)小貸公司,禁止新增批小貸公司跨省(區、市)開展業務。2018年8月8日,全國互金整治辦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深圳市互金整治辦下發了《關于報送P2P平臺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的通知》,要求P2P平臺盡快報送老賴信息。網絡貸款有以下風險:1、網絡交易的虛擬性,導致無法認證借貸雙方的資信狀況,容易產生欺詐和欠款不還的違約。2、網絡平臺發布的大量放貸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貸款公司”、“融資公司”等名義對外發放貸款。而事實上,必須是經國家批準的金融機構方可從事信貸融資等金融服務,擅自從事金融活動者往往會因為“非法集資”、“非法吸引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責任。3、如果貸款經由網絡平臺代為發放,那么在網絡平臺疏于自律,或內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況下,則可能出現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資的情形。
民間借貸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最高人民關于人民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2.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有關房產抵押貸款方面法律規定有哪些
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房地產抵押一般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2.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3.有良好的信息記錄和還款意愿;4.有適當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并有能力定期償還貸款的本息;規定的上市交易條件可以進入房地產市場,不需要任何其他擔保物。5.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規劃,有房地產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地產權證和土地權證;6.有合法有效的房屋齡不滿十年的購房合同,已經或者已經支付了不低于購房全價30%的首付款;已購買并辦理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已償還一年以上,上述貸款余額不足抵押房屋價值的60%,抵押房屋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7.借款人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合同或協議;8.有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擔保。《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條,以建筑物抵押的,該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并抵押。
貸款的相關法律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
關于貸款的法律規定關于貸款的法律法規
違法發放貸款罪法律條文有哪些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2010)第四十二條[違法發放貸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二)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關于銀行貸款的法律法規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遵循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如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二)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三)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民間借貸法律法規條文是什么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關于人民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1、公民之間的借貸,公民與法人之間的借貸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應作為借貸案件受理。2、因借貸、臺幣和國庫券等有價證券發生訴訟到的,應按借貸案件受理。3、對于借貸關系明確,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的,人民應按照民事訴訟法關于督促程序的有關規定審查受理。4、人民審查借貸案件的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5、債權人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管轄。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受理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6、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7、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8、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本意見第6條規定計息。9、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10、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借貸關系無效由債權人的行為引起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關系無效由債務人的行為引起的,除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中國銀行個人消費類貸款使用的時候有什么規定
您應提交用款材料。額度項下用款應在原經辦機構辦理,單筆用款需逐次提交用款申請,并提供如下材料,經核批后方可使用:
1、貸款用途證明材料:購買商品的發票、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針對提供貸款用途聲明的特殊情況,須保證貸款用途的合法性,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個人貸款用途方面的相關規定,不得任意挪用。
2、根據銀監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采用受托支付,應提供有效的交易對手方賬戶信息等。對滿足自主支付條件的,需提交個人賬戶信息。
3、用款時間如與額度審批通過時間間隔六個月及以上的,需提交最新的收入證明佐證材料等。具體以中行要求為準。
4、中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準。
關于關于貸款的法律法規和關于貸款的法律規定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房地產抵押貸款的法律法規
《物權法》第l95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第196條: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設定抵押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一)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未實現;(二)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三)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四)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第198條: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相關規定】《擔保法》第56條:拍賣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得的價款,在依法 繳納相當于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后,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擔保法解釋》 第74條: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二)主債權的利息; (三)主債權。
第75條: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債權人放棄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擔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減輕或者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 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當事人對其提供的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份額或者順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抵押權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財產行使抵押權。 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通常而言,抵押權的實現一般應當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其一,抵押權合法有效存在。
其二,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已屆清償期。但依照《物權法》第196條的規定,在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以及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比如抵押物因抵押人的原因造成價值減少而抵押人又不能恢復原狀或增加擔保的特殊情況下,即使債務并未屆期,抵押權人也可以實現抵押權。
其三,債務人沒有清償債務,既包括沒有清償全部債務,也包括尚有部分債務沒有清償,因為依據抵押權的不可分原則,債務人雖然只有部分債務未履行,抵押權人仍然可以對全部抵押物主張實現抵押權。
其四,對于債務未清償,非因債權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若債務人沒有履行債務是由債權人一方當事人的原因造成,則抵押權人不得實現其抵押權。比如,債權人拒絕接受債務人的全面適當履行等。
抵押權實現的方法,主要有三種,即拍賣、變賣、折價。在實踐中具體以何種方式實現抵押權,首先由當事人協商決定,這種約定即可在訂立抵押合同時也可在訂立抵押合同后甚至實現抵押權時。若雙方協議不成,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裁決以何種方式實現抵押權。下面對三種方法加以具體的分析: 拍賣 拍賣因可使抵押物的變價公開、公平,既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債權的實現,又保護了抵押人的利益,所以各國立法都把拍賣作為實現抵押權的最基本方式。拍賣分任意性拍賣和強制拍賣,前者由當事人自愿委托拍賣人拍賣,后者是抵押權人申請法院拍賣。有關拍賣的程序與效果,具體應適用《拍賣法》及《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變賣 變賣是對標的物進行換價的一種較拍賣簡易的方式,即由當事人或法院直接將抵押物以公平合理價格出賣,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償還其擔保債權的抵押權實現方式。但應該注意的是,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以拍賣為原則,變賣僅以例外的形式存在。 折價 折價是指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屆滿時未履行其債務,經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協議,或者協議不成時經由人民法院審理后判決,按照抵押物自身的品質、參考市場價格,把抵押物所有權由抵押人轉移給抵押權人,從而實現抵押權的一種抵押權實現方式。簡而言之,以抵押物折價即以協議的形式取得抵押物所有權。這種方法雖程序簡便,但是透明性不足,故立法多有限制,其中最主要的就縣對“流質契約”的禁止。 所謂流質契約,又稱位流押契約、流抵契約或期前抵押物抵償約款,是指物的擔保當事人于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合同中或于債務履行期屆滿之前,約定債權屆期未獲清償時擔保物即歸債權人所有的條款。“流質契約”之禁止的根本原因在于,當擔保物的價值高于債權額或日后升值時,多余部分不再退還給擔保人.擔保人或其他債權人的利益將會受損;而如果擔保物之后發生貶值,雙方也不再找補,則擔保權人的利益將會受到損失。
可見,上述情況均有失公平。尤其是,債務人往往系經濟上的弱者,而債權人則通常居于優越地位。債權人可能借債務人因急迫困窘而舉債之機,逼使其以價值較高的抵押物擔保較小的債權,并希冀債務人屆期不能償債時,取得抵押物所有權以獲得暴利。因此。基于民法公平原則及正義觀念,為保護作為弱者的債務人的利益并平衡各方權益,近現代各國民法大多禁止流質契約。我國《物權法》對此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
除上述方式以外,理論上與實踐中一般還允許抵押權人可與抵押人協商以其他方式實現抵押權。其中最有意義的方式,就是參照英美法的制度以抵押權人占有抵押物而收取孳息,或對抵押物托管經營來實現抵押權。如金融部門有的與抵押人協商出租抵押房產或由銀行使用抵押房產,以房租抵還貸款。在我國涉外項目融資中,由于抵押物多為大型電站、公路、橋梁等,以拍賣的方式變價較為困難,故通常認可境外債權人有權接管抵押物并以收益抵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