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一到十級賠償標準(工傷十級大概賠幾萬)
特邀律师

工傷等級1-10賠償標準圖
法律主觀:
工傷傷殘等級1-10賠償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27個月、25個月、23個月、21個月、18個月、16個月、13個月、11個月、9個月、7個月的的本人工資;1-6級傷殘津貼為本人工資的90%、85%、80%、75%、70%、60%;其他。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
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
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工傷級別賠償一至十級鑒定標準
工傷級別賠償一至十級鑒定標準具體如下:
1、醫療費:以實際醫療花費為準;
2、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用人單位規定處理,無規定的可按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標準70%享受;異地治療的費用稍高;
3、護理費: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收誤工費計算,無固定收入的可以參照當地護工收入。出院后:依據鑒定結論享受不同的待遇:完全護理—社平工資的50%;大部分護理—社平工資的40%;部分護理—社平工資的30%;
4、交通費:出入院所花費的必要交通費用;
5、停工留薪期工資:停工留薪期內薪資待遇不變,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最長24個月;
6、生活津貼:停工留薪期滿至鑒定次月的期間應享受的生活費,以用人單位病假工資為標準;
7、殘疾輔助器具費:由勞動能力鑒定中心確定,參考提供器具機構意見;
8、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受傷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乘法定賠償月數;
9、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1—4級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5—6級的可選擇按月領取傷殘津貼或一次性領取;7—10級的:社平工資乘法定賠償月數;
10、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4級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5—6級的可選擇按月領取傷殘津貼或一次性領取;7—10級的:社平工資乘法定賠償月數;
11、鑒定費:受傷職工自行墊付的鑒定費用,以票據為準。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工傷一至十級賠償標準
一般情況下,一級傷殘一次賠27個月工資,按月賠百分之90工資;二級一次賠25個月工資,按月賠百分之85工資;三級是23個月工資,按月賠百分之80工資;四級是21個月工資,按月賠百分之75工資;五級一次賠18個月工資,按月賠70%工資;六級賠16個月工資,按月賠60%工資;七級賠13個月工資;八級賠11個月工資;九級傷殘賠9個月工資;十級傷殘賠7個月工資。
1—10級傷殘標準金額賠償表
一到十級傷殘賠償金額
一級工傷賠償標準
1、傷殘津貼,按月發放,標準為本人工資的90%;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7個月本人工資。
二級工傷待遇
1、傷殘津貼,按月發放,標準為本人工資的85%;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5個月本人工資。
三級工傷待遇
1、傷殘津貼,按月發放,標準為本人工資的80%;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3個月本人工資。
四級工傷待遇
1、傷殘津貼,按月發放,標準為本人工資的75%;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1個月本人工資。
五級工傷待遇
1、傷殘津貼,按月發放,標準為本人工資的70%;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8個月本人工資;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后支付,標準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8倍;
4、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后支付,標準同上。
六級工傷待遇
1、傷殘津貼,按月發放,標準為本人工資的60%;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6個月本人工資;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后支付,標準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5倍;
4、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后支付,標準同上。
七級工傷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3個月本人工資;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后支付,標準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2倍;
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后支付,標準同上。
八級工傷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1個月本人工資;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后支付,標準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9倍;
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后支付,標準同上。
九級工傷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9個月本人工資;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后支付,標準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
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后支付,標準同上。
十級工傷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7個月本人工資;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后支付,標準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后支付,標準同上。
傷殘職工除了以上賠償,還享有以下待遇:
1、停工留薪期工資
該工資按正常工作時的工資為標準由單位發放。根據受傷情況,不同部位的傷享受不一樣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2、生活護理費
該費用需首先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并確認等級后,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支付;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支付;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支付。
3、工傷醫療費
由社保中心核準后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4、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住院天數計算,每天30元。
5、殘疾器具輔助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6、不在當地就醫的食宿、交通費
在離開城市就醫前,需先經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后,才可報銷該費用。其中住宿費的上限為每人每天150元,伙食費的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意外傷殘等級1-10賠償標準
一、一到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1、一到十級傷殘賠償標準如下:
(1)一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
(2)二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
(3)三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
(4)四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5)五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6)六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7)七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
(8)八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
(9)九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10)十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1—10級傷殘賠償標準工傷
因工傷發生的費用,按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治療工傷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交通食宿費;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勞動能力鑒定費。
工傷就業補助金賠償標準:
1、一級傷殘補助金:27個月本人工資;
2、二級傷殘補助金:25個月本人工資;
3、三級傷殘補助金:23個月本人工資;
4、四級傷殘補助金:21個月本人工資;
5、五級傷殘補助金:18個月本人工資;
6、六級傷殘補助金:16個月本人工資;
7、七級傷殘:13個月本人工資;
8、八級傷殘:11個月本人工資;
9、九級傷殘:9個月本人工資;
10、十級傷殘:7個月本人工資。
一、工傷認定的標準為: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工傷十級傷殘的賠償標準一般為七個月的本人工資。對于因工致殘、經鑒定為十級傷殘的職工,向其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標準為七個月的本人工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1—10級傷殘賠償標準
傷殘1到10級賠償標準如下:
1、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3、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一、申請傷殘鑒定的流程如下:
1、提出傷殘鑒定申請。當事人出院后,攜帶醫療票據、診斷證明和病例委托專門的殘疾鑒定機構鑒定;
2、鑒定機構受理當事人申請后,應當攜帶本人的案件、診斷證明等材料,由鑒定人員現場鑒定;
3、鑒定機構將根據當事人的傷情,在一定期限內出具是否構成殘疾和傷殘程度的鑒定意見;
4、鑒定意見將作為索賠金額的參考依據。
二、申請傷殘鑒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入院記錄;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
7、事故認定書;
8、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總之,一至十級傷殘標準賠償標準是要根據受害人的受傷程度以及當地的基本經濟水平來確定的。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傷殘等級1-10賠償標準
傷殘1到10級賠償標準是:1、醫療費;2、誤工費;3、護理費;4、交通費;5、住宿費;6、住院伙食補助費;7、營養費;8、傷殘賠償金;9、殘疾輔助器具費;10、被扶養人生活費;11、康復費;12、護理費;13、后續治療費;14、精神損害撫慰金。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1級到第10級,每級相差10%。
對于單處傷殘的,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九級傷殘乘以20%,十級傷殘乘以10%。
對于多處傷殘的,確定殘疾賠償金時,以評定的最高傷殘等級賠償比例為基數。其他傷殘為2級—5級的,每增加1處,增加賠償比例4%他傷殘等級為6級—10級的,每增加1處,增加賠償比例2%加的賠償比例合計不得超過10%。最高賠償比例不得超過10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1-10級傷殘賠償標準
傷殘1到10級賠償標準如下: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x27個月。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工資的90%,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x25個月。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工資的8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x23個月。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工資的80%,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x21個月。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5)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x18個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工資的7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6)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x16個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7)七級傷殘=本人工資x13個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8)八級傷殘=本人工資x11個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9)九級傷殘=本人工資x9個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10)十級傷殘=本人工資x7個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一至十級的傷殘津貼: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x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x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x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x75%;
1-4級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5)五級傷殘:本人工資x70%;
(6)六級傷殘:本人工資x60%。
5-6級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在難以安排工作的情況下支付,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7)七級以及七級以下殘疾,無傷殘津貼。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申請傷殘鑒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入院記錄;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
7、事故認定書;
8、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2022年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法律主觀:
1—10級傷殘賠償標準金額是:1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2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3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4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5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6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7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8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9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10際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一、傷殘的賠償范圍傷殘的賠償范圍有很多,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護理費,停工留薪等費用。一般來說,醫療費是治療工傷所需要的,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的所有費用,那么就要進行賠償。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有個工傷保險,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規定的,不同地區的規定也不一樣。交通費及食宿費也是由人民政府規定的,不同地區的規定也不一樣。護理費包括停工留薪期間需要護理的費用,那么就要由所在的單位負責。停工留薪是傷殘最正常的費用,員工的資金福利是不變的,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二、工傷認定的流程如果你受了工傷的話,不是你說要賠多少錢就要被賠償多少錢。一般來說工傷認定流程是比較簡單的,首先用人單位或者職工及其近親屬,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的認定申請,那么部門會受理你的工傷認定申請,然后進行調查核實,一旦核實成功就能夠做出工傷的認定決定。三、法律分析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客觀: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2022年全國工傷賠償標準:一、醫療費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2、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服務協議,并公布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名單。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民政部門等部門制定。3、經辦機構按照協議和國家有關目錄、標準對工傷職工醫療費用、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核查,并按時足額結算費用。4、受害人獲得工傷事故醫療費賠償有前提條件,即除緊急情況外,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且其各項費用需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在滿足上述條件后,受害人可獲得醫療費賠償。二、康復費賠償時,如當事人身體尚未康復,確需繼續治療的,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對損傷經治療后體征固定而遺留后遺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未恢復的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受害人在康復型醫院治療的,其醫療費用的賠償問題應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1、受害人治療傷疾,一般應在普通型醫院治療。非治療傷疾所必須而選擇康復型醫院就診的,其醫療費用的賠償應按普通醫院治療同種傷疾的收費標準計算。2、在普通型醫院就診治療后,經治療醫院批準轉至康復型醫院繼續治療,并確系治療傷疾所必須的,其醫療費應根據國家制定的康復醫院收費標準計算。經治療傷情平穩,但仍需繼續進行康復、對癥等治療的,經縣級或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可以在縣級以下的醫療機構或者門診治療。三、伙食補助費1、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由于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對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的合理部分應予賠償。2、原則上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期間是住院期間,即根據受害人住院期間這段時間計算伙食補助費,有多少天,再乘以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每天的標準,就可以得出具體的伙食補助費。四、交通食宿費1、關于醫生出診的交通費。由醫生到受害人處出診的,如果出診的交通費已經納入醫療費中,那么,受害人從醫療費中得到賠償,無需再納入交通費中。如果并未計入出診費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則該支出應按交通費予以賠償。2、關于受害人或其陪護人員使用私家車的費用。在前往治療或轉院中使用私家車作為交通工具的,應賠償其正常的實際支付的費用,如相應的、合理的燃料費、停車費、過路費等。3、關于交通費的計算標準。在實踐中,一般認為,交通費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但是,也要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情況和救治的實際需要,靈活予以掌握。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等,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2、乘坐火車的,應以普通硬座火車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軟座、臥鋪的,也應當容許,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其合理性。3、在緊急情況下,還應當允許乘坐飛機,也要由受害人說明其正當理由。五、護理費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5、0.4或者0.3。六、停工留薪期工資1、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含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補貼以及加班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2、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3、發生工傷前工作未滿1個月的,按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尚未約定或無法確定原工資額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職工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0.6計算其原工資標準。七、傷殘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0.6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0.6計算。九、傷殘津貼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