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道路交通損害賠償調解申請書)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和主要情形損害賠償責任比例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和主要情形損害賠償責任比例介紹如下: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的《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和主要情形損害賠償責任比例(試行)》的通知,規定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必要證據和責任比例。文中提供了詳細的計算標準和主要情形損害賠償責任比例的示例,以及相關的法律依據和調查研究。
根據該通知,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其中,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按照實際支出計算;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一定比例計算。
一、賠償范圍及標準。
(一)醫療費
1、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
2、必要時,可以委托法醫予以鑒定。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
3、受害人先后到數個距離基本相等的醫院治療的,一般應認定最先就診醫院的醫療費,但該醫院治療失誤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除外。應經醫務部門批準而未獲準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
4、受害人重復檢查同一科目而結果相同的,原則上應僅認定首次的檢查費用,但治療醫院確需再行檢查的除外。如檢查結果不一致,確診之前的檢查費用均應認定。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或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不予賠償。
5、受害人確需住院治療或觀察的,其費用應予賠償。但出院通知下達后故意托延,或治療與損害無關的疾病而延長住院時間的,其延長期間的住院費不予賠償。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必要的補救性治療的費用,應予賠償。
6、在訴訟過程中,治療尚未結束的,除對已經治療的費用賠償外,對尚需繼續治療的費用,經有關醫療機構證明或者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療結束后另行起訴。
(二)誤工費
1、賠償誤工費的具體標準: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無固定收入的:誤工費=誤工時間(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無固定收入又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誤工費=誤工時間(天)*相同、相近行業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天/元)。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誤工費的包含項目有哪些
(1)誤工費包括:工資、資金、津貼、課酬等。
(2)誤工費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職工作收入。
(3)須以“實際減少”的收入賠償依據(差額賠償原則)。
(4)受害人為企業經營者時不包括其所喪失的企業經營利益損失。
(5)因為企業經營利益并非單純企業經營者勞動所創造,其還包括資金、設備、組織管理、知識產權等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但企業經營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時間內雇傭與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業或財產的費用則應作誤工費予以賠償。
(三)護理費
護理費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四)住院伙食補助費
1、住院伙食補助費的概念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在醫院接受診療期間,需要進行伙食消費,而由相關責任人依據一定的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住院伙食補助費的發生與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是事故責任的內容之一,應當予以賠償。
2、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計算主要以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為標準。
所謂交通事故發生地,是指交通事故發生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院伙食費的賠償,以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為限,交通事故受害人只要有必要住院治療或者住院搶救,不論住院時間多長,均應當向其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
其計算公式為:
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五)營養費
營養費是受害人通過尋常飲食的攝人尚不能知足受損害身體的需求,而必要以尋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作為對身體增補而付出的費用。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一般來說,受害人可以請求營養費的賠償:一是受害人年幼、年邁或因嚴重傷害或者損傷部位特殊而影響進食;但治療醫院建議應增加特別營養的。營養費一般一天20-40元。
營養費的認定需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來確定:傷情明顯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樣平常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營養費的認定必須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醫療機構的意見,其內容應包括是否必要額外增長營養,必要增強營養的期限等。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治療的必要為前提的,假如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必要輔助治療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
營養費的計算公式: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酌情花費的數額。
此外,營養費的賠償標準,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40%-60%的比例計算。
下面是一些常見的必要增長營養的情況:
(1)外傷或手術時出血較多者(一樣平常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體弱受傷較重者;
(3)消化體系功能停滯者,如胃腸部分或悉數切除、肝臟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悉數切除;
(4)其他緣故原由致消化吸取功能停滯者;
(5)不能正常進食,必要鼻飼者,如休克、植物人、暈厥;
(6)較大面積燒傷者。
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順序為
第一步:保險公司賠償,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限額范圍內支付保險金。
如果機動車沒有投保第三人責任強制險的,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第二步:過錯方賠償:①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適用過錯責任:只有一方有過錯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各自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責任;
②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行人、非機動車故意碰撞機動車的,免除機動車一方的責任;行人、非機動車對損害的發生具有過失的,可以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機動車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僅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
第三步:商業三者險的問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機動車同時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的,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若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1)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3)仍有不足的,確定雙方當事人的責任,按照責任比例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險和強制險的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甘肅省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甘肅省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有這些: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等。
1、醫療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康復費、整容費、后續治療費: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8、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9、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0、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被扶養人生活費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1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一個十級一個九級怎么算
法律分析:九級的賠償的賠償系數為0.2,十級的賠償系數為0.1,一個九級一個十級可以酌定按照0.21的賠償系數賠償。傷殘具體賠償項目和標準: 1、 醫藥費:根據實院發生計算,請一定保管好票據原件; 2、 后續治療費: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 3、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一般為500至5000元; 4、 住院伙食補助費:30元/天×實際住院天數; 5、 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長沙為70元/天)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6、 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城鎮標準:16566元×20年×20%=66264元(適用于非農戶口和交通事故發生前在城鎮工作并居住一年以上的農業戶口); 農村標準:5622元×20年×20%=22488元; 7、被扶養人生活費:(根侵權責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起訴時該費用計入殘疾賠償金,不再單列被撫養人生活費) 未成年小孩生活費: 城鎮標準:11825年×(18歲-實際歲數)×20%÷2人 農村標準:4310年×(18歲-實際歲數)×20%÷2人 老人生活費:(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撫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城鎮標準:11825年×20年×20%÷兄弟姐妹人數 農村標準:4310年×20歲×20%÷兄弟姐妹人數 8、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9、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一般500至2000元; 10、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11、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般為5000至10000元左右。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哪些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方式有哪些 1、 保險公司賠償 :《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6條第1款規定:“機動車 發生交通事故 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這一規定意味著,在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不論是肇事方的責任,還是受害方的責任,其事故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即由保險公司先行 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在保險責任限額內能夠完全彌補受害人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的,則肇事方不再向受害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如果保險責任限額不足以彌補交通事故所造成損失的,對超出部分的賠償責任劃分,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1款第1、2項確定的歸責原則。 2、過錯責任方賠償: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過錯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機動車一方賠償: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 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4、非 機動車駕駛人 、行人自行承擔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事故完全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則機動車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損失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責。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賠償
一、交通事故發生后,保護現場,通知保險公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保險公司是誰?第三者強制責任險是多少? 當事人根據交通大隊做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責任(如無責任、部分責任、同等責任、大部分責任或全部責任),確定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的機動車駕駛員、非機動車駕駛員或行人。 律師提示: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應當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及時報警、保護現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賠償標準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實行,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同時廢止。對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及賠償標準,以往由《辦法》規定,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其他案件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也是參照《辦法》計算。但新條例在廢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同時,并未就相應的損害賠償項目及標準作出規定,而是在該條例第95條第2款規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這當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學性精神,但由于目前國家并未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制…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8年)
廣東省公安機關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有關項目計算標準各市、縣公安局: 根據廣東省統計局提供的統計數據,我廳制訂了《廣東省公安機關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有關項目計算標準》,現將該標準印發給你們。從2008年5月30日零時起至2009年5月29日24時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計算方法,適用本標準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廣東省公安廳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表:2008年度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慰撫金標準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慰撫金的確定標準 精神損害賠償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權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損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者死者近親屬要求侵權人通過財產賠償等方法進行救濟和保護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范圍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中精神損害賠償應適用如下兩個方面場合: 1.侵害生命權對其近親屬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創傷的救濟。 2.侵害健康權對其本人或其親屬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濟。在精神損害賠償問題上,由于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沒有規定明確的賠償標準… 深圳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最新)
深圳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最新2007) 序號項 目標 準(元/年) 說 明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計劃單列市深圳 32009 經濟特區珠海 19339 汕頭 11964 一般地區 16015 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元/年) 507978 三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元/年) 計劃單列市深圳 23986 經濟特區珠海 16237 汕頭 9749 一般地區 12432 四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元) 388597 五職工平均工資(元/年) 計劃單列市深圳 49013 經濟特區珠海 42187 … 交通肇事賠償標準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實行,國務院《辦法》同時廢止。對于交通肇事損害賠償項目及賠償標準,以往由《辦法》規定,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其他案件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也是參照《辦法》計算。但新條例在廢止《辦法》的同時,并未就相應的損害賠償項目及標準作出規定,而是在該條例第95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這當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學性精神,但由于目前國家并未就交通肇事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制定相應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只有… 交通事故賠償范圍
國務院制定的《實施條例》第95條第二款規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依據這一規定,對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適用《民法通則》的規定確定賠償的范圍及標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與《道路交通安全法》與《實施條例》于同日施行,故對于人身損害賠償的范圍和標準,可適用《解釋》的有關規定。在公安部制定的《程序規定》第58條中,明確規定公安機關進行調解時,要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總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分擔的數額。造成人身損害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原則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后,“找誰索賠”、“損失多少”等問題是受害人最關心的問題《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對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規定了嚴格責任原則,以體現對交通弱勢群體的保護。與過去無過錯原則(賠償10%)有很大區別。一般情況則都要由機動車一方承擔民事責任。除非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可以減輕責任。減輕責任部分為10%至50%之間,法和條例均未規定,高法正在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關… 交通事故與工傷雙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都屬于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規定,勞動者因工傷事故受到人身損害,按《工傷保險條例》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勞動者可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工傷保險關系與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關系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從性質上看,工傷保險是對商業保險的一種提升…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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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6年) 序號項 目標 準(元/年) 說 明一城鎮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元/年) 計劃單列市深圳 2866525 經濟特區珠海 1890773 汕頭 1222917 一般地區 14769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5年)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5年) 從2005年5月30日零時起至2006年5月29日24時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計算方法,適用本標準計算人身損害賠償。 序號 項 目 標 準(元/年) 說 明 一 城鎮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元/年) 計劃單列市 深圳 25864 …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4年)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4年) 從2004年6月3日起至2005年5月29日24時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或雖在此前發生但尚未完成調解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計算方法,適用本標準計算人身損害賠償。 項目 標準(元/年)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計劃單列市 深圳 2390592 …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3年)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3年) 序 號 項 目 標 準 說 明 一 年人平均生活費 8988元 省統計局公布的2002年度的數據 … 交通事故評殘標準
[發布單位] 公安部[發布日期] 2002-12-1 目錄 1.范圍 2.術語和定義 3.評定總則 4.傷殘等級 5.附則 附錄A 傷殘等級劃分依據 附錄B 多等級傷殘的綜合計算方法 附錄C 有關傷殘程度的區分 前言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是在充分總結吸收1992年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A35-1992)執行的經驗和國內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礎上起草形成。本標準進一步完善了傷殘等級10級分類法。在全面規范人體傷殘程度的同時,還建立了多等級…一、交通事故發生后,保護現場,通知保險公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保險公司是誰?第三者強制責任險是多少? 當事人根據交通大隊做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責任(如無責任、部分責任、同等責任、大部分責任或全部責任),確定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的機動車駕駛員、非機動車駕駛員或行人。 律師提示: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應當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及時報警、保護現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賠償標準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實行,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同時廢止。對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及賠償標準,以往由《辦法》規定,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其他案件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也是參照《辦法》計算。但新條例在廢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同時,并未就相應的損害賠償項目及標準作出規定,而是在該條例第95條第2款規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這當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學性精神,但由于目前國家并未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制…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8年)
廣東省公安機關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有關項目計算標準各市、縣公安局: 根據廣東省統計局提供的統計數據,我廳制訂了《廣東省公安機關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有關項目計算標準》,現將該標準印發給你們。從2008年5月30日零時起至2009年5月29日24時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計算方法,適用本標準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廣東省公安廳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表:2008年度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慰撫金標準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慰撫金的確定標準 精神損害賠償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權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損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者死者近親屬要求侵權人通過財產賠償等方法進行救濟和保護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范圍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中精神損害賠償應適用如下兩個方面場合: 1.侵害生命權對其近親屬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創傷的救濟。 2.侵害健康權對其本人或其親屬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濟。在精神損害賠償問題上,由于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沒有規定明確的賠償標準… 深圳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最新)
深圳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最新2007) 序號項 目標 準(元/年) 說 明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計劃單列市深圳 32009 經濟特區珠海 19339 汕頭 11964 一般地區 16015 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元/年) 507978 三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元/年) 計劃單列市深圳 23986 經濟特區珠海 16237 汕頭 9749 一般地區 12432 四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元) 388597 五職工平均工資(元/年) 計劃單列市深圳 49013 經濟特區珠海 42187 … 交通肇事賠償標準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實行,國務院《辦法》同時廢止。對于交通肇事損害賠償項目及賠償標準,以往由《辦法》規定,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其他案件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也是參照《辦法》計算。但新條例在廢止《辦法》的同時,并未就相應的損害賠償項目及標準作出規定,而是在該條例第95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這當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學性精神,但由于目前國家并未就交通肇事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制定相應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只有… 交通事故賠償范圍
國務院制定的《實施條例》第95條第二款規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依據這一規定,對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適用《民法通則》的規定確定賠償的范圍及標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與《道路交通安全法》與《實施條例》于同日施行,故對于人身損害賠償的范圍和標準,可適用《解釋》的有關規定。在公安部制定的《程序規定》第58條中,明確規定公安機關進行調解時,要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總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分擔的數額。造成人身損害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原則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后,“找誰索賠”、“損失多少”等問題是受害人最關心的問題《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對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規定了嚴格責任原則,以體現對交通弱勢群體的保護。與過去無過錯原則(賠償10%)有很大區別。一般情況則都要由機動車一方承擔民事責任。除非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可以減輕責任。減輕責任部分為10%至50%之間,法和條例均未規定,高法正在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關… 交通事故與工傷雙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都屬于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規定,勞動者因工傷事故受到人身損害,按《工傷保險條例》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勞動者可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工傷保險關系與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關系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從性質上看,工傷保險是對商業保險的一種提升…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7年)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7年) 各市、縣公安局: 根據省統計局公布的2006年度統計數據及有關規定,現將《廣東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印發給你們。從2007年5月30日零時起至2008年5月29日24時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計算方法,適用本標準計算人身損害賠償。 請各地將本標準向社會公布。廣東省公安廳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九日附表: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7年) …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6年)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6年) 序號項 目標 準(元/年) 說 明一城鎮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元/年) 計劃單列市深圳 2866525 經濟特區珠海 1890773 汕頭 1222917 一般地區 14769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5年)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5年) 從2005年5月30日零時起至2006年5月29日24時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計算方法,適用本標準計算人身損害賠償。 序號 項 目 標 準(元/年) 說 明 一 城鎮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元/年) 計劃單列市 深圳 25864 …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4年)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4年) 從2004年6月3日起至2005年5月29日24時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或雖在此前發生但尚未完成調解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計算方法,適用本標準計算人身損害賠償。 項目 標準(元/年)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計劃單列市 深圳 2390592 …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廣東省2003年)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03年) 序 號 項 目 標 準 說 明 一 年人平均生活費 8988元 省統計局公布的2002年度的數據 … 交通事故評殘標準
[發布單位] 公安部[發布日期] 2002-12-1 目錄 1.范圍 2.術語和定義 3.評定總則 4.傷殘等級 5.附則 附錄A 傷殘等級劃分依據 附錄B 多等級傷殘的綜合計算方法 附錄C 有關傷殘程度的區分 前言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是在充分總結吸收1992年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A35-1992)執行的經驗和國內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礎上起草形成。本標準進一步完善了傷殘等級10級分類法。在全面規范人體傷殘程度的同時,還建立了多等級…
交通事故賠償(康復費、后續治療費)的計算方式
一、后續治療費用的賠償方式有三種:
1、一次性賠償,即雙方將今后可能發生的治療費用協商確定一個數額,一次性賠償,以后無論再發生多少醫療費,責任方再不負責;
2、對今后可能發生的治療費用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不在本次訴訟中解決;
3、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這塊費用法院判決時比較慎重,必須有醫療機構的明確證明,否則一般不予支持。
二、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及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12、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鑒定)
13、車輛停運損失費=車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需鑒定)
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醫療費,責任人可以在結案前以及結案時預先支付受害人,也可以在受害人確需治療時支付受害人。交通事故的責任人拒絕預付受害人的醫療費的,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第97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強制致害人預付醫療費。
擴展資料: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實行,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同時廢止。對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及賠償標準,以往由《辦法》規定,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其他案件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也是參照《辦法》計算。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區分標準;二、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的賠償標準;三、道路交通事故財產賠償金額的賠償標準。
參考資料: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百度百科